近年來,我國小城市數量不增返降,原有的小城市隨著經濟發展被大城市“擴容”,而新的小城市尚未出現,大中小城市結構面臨“頭重腳輕”的風險。在這樣的背景下,推行“撤鎮設市”培育中小城市成為破解區域經濟發展難題的手段之一。
光明網記者在山東、浙江、廣東、江蘇等地調研時看到,各地都已經針對特大鎮面臨的體制機制進行試點,下放部分鎮上所需權限,但各地情況不同,試點培育效果也大不相同,也暴露出一些問題。
“宜居”也是重要指標
“強鎮擴權”是國家新型城鎮化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鎮改市”的核心內容,針對有條件的鎮逐步推行的一項改革,但是何為“符合條件”呢?一般而言,人口在10萬人以上的鎮都可以稱之為“特大鎮”,特大鎮在規模上超過了部分縣級市。
事實上,人口10萬以上的鎮的經濟發展水平差距也很大,不能一概而論。記者在山東一些10萬人口以上的鎮看到,盡管基礎設施建設已經有一定規模或還在規劃中,但是整個鎮上街道比起縣級市還是多有不如。鎮上不少地方的道路還處于待建設狀態,道路周邊綠化率也不高,工作日的白天,在路上也少有行人。
這實際上暴露出一個問題:單純以人口指標來衡量城鎮的發展規模過于片面,城鎮化固然是農村人口向城市人口轉化的過程,但在這一過程中經濟、環境方面的因素也不容忽視。城鎮的宜居程度也是吸引人口的關鍵。
“城市不像城市,鄉鎮不像鄉鎮”是現在很多鎮的發展現狀。一方面鄉鎮經濟的迅速發展吸引了大量人口,另一方面,由于資金和行政規劃方面的“ 缺位”鎮上的基礎設施建設并沒有跟上經濟發展速度,公共服務方面也沒能跟上,這就形成了一種特殊的“半城市化”形態,外地人來到這樣的鎮的第一感覺會是“名不副實”,很難想象有相當經濟總量和人口的鎮上竟會是這一番光景。
特大鎮在發展過程中不僅要有其“里”,也要有其“表”,既要有產業支撐全鎮的經濟發展,也要有基礎設施完善與服務水平提高來支撐全鎮的形象高度。如果說產業的發展是人口集聚的源動力 的話,那么城鎮的“宜居”水平就是能否“留住人”的最有力手段。引得來人、留得住人才能為“鎮變市”打下根基。
撤鎮設市需循序漸進
鎮變市除了名稱以及權限上的變化,還要求管理者的行政管理理念“與時俱進”。
記者在一個鄉鎮在建商業園區看到,整個園區規劃容積率只有0.2左右,土地利用率很低。這種規劃方式對于一個鎮來說是可以接受的,但對于一個朝著縣級市方向發展的特大鎮來說未免太過奢侈。
特大鎮變縣級市后,將在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補上功課”,原有的鎮的規劃基礎對一個新生小城市來說至關重要,這種只顧當下的開發模式未免有急功近利之嫌。
“撤鎮設市”也是如此。現在有很多地區沒有發展特色產業,而是靠土地交易獲得經濟總量的攀升,這種“量”只是紙面上的虛假繁榮,很難成為“鎮變市”的硬指標,諸如此類,急躁之情在蔓延,各鎮紛紛想搭上“改市”的第一班車,卻忽視了一個縣級市應有的硬實力與軟實力。
事實上,對很多鄉鎮來說,變為縣級市不僅意味著諸多政策紅利的落地,也意味著更大的管理考驗。現在不少產業較發達的鎮都出現了“人口倒掛”現象:外來人口大幅超過本地戶籍人口,如何在有限的資源下也給予外來人口更多的服務于福利一直是各鎮政府頭疼的問題。
很多人都把“鎮改市”看做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救命稻草”。然后,現實卻是縣級市對人口的吸引力遠超建制鎮,集聚現象更加明顯,“人口倒掛”或會加重。
因此,面臨諸多問題,“撤鎮設市”并沒有想象中的只是“改換門庭”那么簡單,還需耐住性子,嚴格把關,真正做到成熟一個,才改一個,不為求數量、速度而舍棄改革的真正意義,讓“撤鎮設市”成為激發經濟活力、盤活區域經濟的重要舉措。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光明網—經濟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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