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cidence of U.S.Agricultural Subsidies on Farmland Rental Rates,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2009, 117(1): 138-164.
Barrett Kirwan
關鍵詞:農業補貼,農地租金,政策紅利分配,美國
自1973年以來,對生產者進行直接支付(direct payments)是美國提高農民收入的一項重要政策。但是學界對于農民是否能從直接支付補貼中受益仍然沒有定論。在美國,近一半農地的所有者并不從事農業生產,而是將其所擁有的土地出租給從事生產的農民。在完全競爭的農地市場假設下,因農地供給缺乏彈性(inelastic supply of agricultural land),農地所有者(land-owners)可以通過調節租金間接獲得全部補貼,剝奪了本屬于農業生產者的利益。現有的文獻集中于研究農業補貼轉化為農地價值的資本化(capitalization)過程,但很少討論邊際補貼(marginal subsidy)中,農地所有者和農業生產者的受益比例分別為多少。
本文針對農業補貼在農地所有者與農民二者之間的受益分配進行了直接估測。按照法律,租地農戶(tenants)可以持土地租賃協議直接領取補貼,而農場主(landlords)則通過提高租金來抽取補貼。作者認為農場主補貼受益比例由租金(rental rates)反映,而農民受益比例則通過凈運營收益(net operating returns)反映。依據此邏輯,作者通過分析農地租金是否與補貼同比例增長,補貼是否影響農民凈收益的方法對土地所有者得到全部補貼的假說進行了實證檢驗。作者運用1992年與1997年的農場統計數據,結合1999年與2006年的兩次調查數據,發現農戶占有75%的補貼比例,而土地所有者僅占25%,因而拒絕了土地所有者得到全部補貼這一假說。
農地租金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所有者的預期回報,而預期回報受補貼政策變動的影響。該文選取了三次外生的補貼政策進行研究,包括:第一,1996年聯邦農業改進與改革法案(Federal Agricultural Improvement and Reform Act, FAIR),該法案變更了作物補貼政策,將補貼金額與歷史作物掛鉤,取消了當期生產的影響;第二,1998和1999年的緊急立法,用以考察補貼政策的即時效應(immediate effect);第三,2002年農場安全與農村投資法案(Farm Security and Rural Investment Act, FSRI),因從其頒布至2008年間補貼政策都相對穩定,可以用此考察補貼政策的中長期效應(medium- to long-run effect)。
雖然上述的補貼政策變動與生產行為無關,但觀測不到的農場特點會同時影響補貼與租金,使二者的關系無法得到準確識別。作者運用固定效應模型(fixed effect model)控制了農場無法觀測的異質性(unobserved heterogeneity)。另一個會引起估測偏誤的問題是無法觀測的補貼預期對租金的影響。在FAIR法案頒布之前,受補貼預期影響的租金確定于生產前,而農業實際補貼率取決于產出后的農產品價格。預期補貼與實際補貼可能存在偏差,即預期誤差(expectation error),形成類似測度誤差(measurement error)所造成的衰減偏誤(attenuation bias)。1996年FAIR 法案的頒布使補貼與產品價格脫鉤,農地所有者與農民協商租金時雙方即已明確補貼水平。因此,作者運用FAIR 法案后的補貼作為工具變量解決了預期誤差的問題。
作者最后得出結論,無論在補貼政策變動的短期還是中長期,農地所有者和農民大約以1:3的比例從農業補貼中受益,而傳統的土地所有者獲得全部補貼的觀點不能成立。作者還發現,土地租賃市場競爭程度越高,農地所有者補貼受益比例越高,而社會準則(social norms)以及社會公平(fairness)對補貼受益的分配可能也起到了重要作用。本文對特定區域補貼政策效應的研究提出建議:不完全競爭的農地市場造成土地所有者的低補貼受益比例,完全競爭的假設可能并不一律適用。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經好文章 微信公眾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