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關于寧夏平羅縣一位農民“賣地”養老的新聞引起社會極大關注。據央視報道,該縣馬占福的土地被政府回收,得到了18萬元,使他過上了一種現在看來比較安逸的退休養老生活。輿論傾向于肯定這個改革的方向,但我有異議。
馬先生賣地,其實占了便宜
馬占福出賣土地,其實是一種政府主導的交易,不是市場自由交易。我國沒有真正自由的土地交易市場,但我們可以比照國內外經驗數據,對這兩種交易做個大略分析。
先說耕地出賣。馬占福出賣了10畝耕地,每畝地9000元,假設按市場價評估,他算撿了個大便宜。國際經驗數據是,農地價格是農地地租的8倍左右。我國農地的地租率普遍高于世界水平,與我國土地市場不健全有關。這里按市場比較健全的情形做分析。馬先生的村莊地理位置比較好,每畝地的合理地租應該是300元左右,農地價格每畝2400元比較合理。這樣算下來,馬占福將土地賣給政府,就多得了6.6萬元。
再說住房出售。真正值錢的是這部分。按媒體披露的消息估算,馬占福先生估計有1畝宅基地。他的五間舊平房,估計值4萬元。這樣,馬先生出售住房獲得的9萬元當中,有5萬元是出售宅基地的收入。
假若允許馬先生自行在建設用地市場上與其他村民合伙出售他們的宅基地,在目前政策格局下,他的宅基地應該有更高的出售價格。眼下我國城市二級土地市場的平均綜合出讓價格每畝土地在230萬元左右,考慮到幾個因素,如平羅縣的地理位置、寧夏的相對落后、生地轉為熟地的費用以及自由出售時政府應該增加的稅費等,馬先生自己出售這1畝宅基地,保守地說,可以得到50萬元。
但是,上面這個計算其實不合理。如果真正放開建設用地市場,中國的地價賣不到每畝230萬,馬先生也得不到50萬。根據歐美的經驗數據,如果農地轉建設用地(不是城市建成區的熟地),大體是農地價格乘以4。有的地方還要低,例如美國的休斯敦就更低。日本因為情況特殊,又有政府管控,這個差異會高到20倍左右。如果我們按10倍計算,馬先生的1畝建設用地也就值2.4萬元。這樣,等于馬先生又多得2.6萬元。
概括說,平羅縣馬先生其實與當地政府做了一筆很劃算的交易。中國真正要在更大尺度上放開建設用地的市場交易,即農戶手里的建設用地不經過政府轉手,直接推向使用土地的商戶,地價會顯著下降。
平羅“以地養老”不宜向全國推廣
有人會問,如果朝著市場化方向改革,農戶交易土地豈不是要吃大虧?其實也無所謂農民吃虧,因為行情在那里,市場在那里,農民若真嫌吃虧,他還可以賣了再買回去,犧牲的是一點交易成本。
又有人會問,按目前這個交易辦法,豈不是政府吃大虧了?這是肯定的。這樣改下去,政府會背上一個巨大的包袱。我們繼續算賬。平羅馬先生的全部土地資源大體是中國農戶的平均數。中國目前二級市場地價水平要高過寧夏平羅縣,若在全國推開平羅的經驗,以土地換養老,我們假定每個農戶獲得土地出讓收入30萬,全國大約是64萬億。這個數是全國每年財政收入的4倍,又是全國每年養老保險基金收入的21倍。這個數大約還是每年耕地產出的初級農產品的20倍(不計算肉蛋奶茶果藥材等)。即使政府10年內花出這個錢,每年的負擔也難以承受。所以,平羅的辦法實際上不適合推向全國。
農民養老究竟要靠什么?這是一個嚴重問題。在一個實現充分就業的發達經濟體,居民養老保障主要靠勞動收入,即依靠一個人生命周期中就業階段的收入的一部分來保障儲蓄及投資收益,滿足退休以后的需要。這是通例。
發達經濟體的國民收入構成主要是勞動要素的報酬。欠發達經濟體的特征是,農業領域的勞動生產率低,農民實際上處于就業嚴重不充分狀態。例如,中國農民如果不打工而單純生產谷物,平均每個農戶大約只需要50個工作日;若按照國際先進勞動生產率衡量,大概只需要0.5個工作日。對于這樣一個龐大的低勞動生產率群體,要他們獲得與高勞動生產率群體一樣的養老水準,自然是不可想象的。在保障底線平等的前提下,加快城市化步伐,通過人口布局調整和就業轉移,使勞動生產率低的人群逐漸進入城市經濟部門,讓留在農村的農戶轉變為從事適度規模經營的專業農戶,最終使得國民生產總量大幅度提高,養老難題才可以大大緩解。
在這個過渡期,國家的確應在更大尺度上放開土地市場,尤其是建設用地市場,讓進城農戶獲得一筆收入,補貼進城的費用。但我相信,一旦做出此項系統化的改革,地價會大幅度下降。我們不能指望靠高地價,讓中國一半多的人口輕松實現養老保障。
在偏僻的山區,若沒有旅游業,農戶更不能指望賣地解決養老問題,因為那里的土地綜合生產率太低,土地更不值錢。政府不能靠干預土地價格來增加他們的財產性收入,而應采取國民收入再分配等辦法,使他們擺脫貧困,實現就業轉移。
給重農主義亢奮潑瓢冷水
18世紀前半葉,法國出現一個重農學派。該學派認為,各類經濟活動中,只有農業創造價值,其他經濟領域不生產價值。這個思想對沖擊中世紀的宗教蒙昧主義做了貢獻,意義比較重要。但是,這個思想卻是錯誤的。它立足于土地生產的特殊性來評價生產的意義,以為一粒種子播種進到土地才會繁衍倍增,其他經濟部門只是改變了物質形態而已。這種認識容易生成“土地拜物教”,看不清經濟活動的本質。
任何人類活動,只要利用有限資源的投入,生產出有限的產品或服務來滿足人類的需要,都創造價值。工業革命以后,農業的土地生產率提高遠小于勞動生產率和資本生產率。這是分工與知識進步的結果。1949年之后,中國的實際耕地面積變化不大,但農產品總量卻增加了10倍以上,勞動投入還大幅度減少。
總體上說,土地是生存的基礎,而分工深化與知識進步卻是富裕的原因。
在重農主義時代之前,人類沒有退休養老這回事。勞動生產率提高之后,才允許人們在一定年齡后去尊享晚年。告別了農業文明時代之后,土地雖然不能沒有,但已經不再是決定富足的主要因素。同樣的邏輯,去職養老是當代“豐裕社會”的特點,其發生的基礎也是分工深化與知識進步,而不是土地。想象用土地來實現一個大國的一半人口的去職養老目標,算是對當代社會不甚了解。
作者系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京報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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