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農經濟條件下面看,農民的人身保險包括疾病保險、養老保險、意外人身保險,國家應該給予保障,生產方面,國家幫不了農民,農民也不需要國家來幫。當前農村出現的大量看似要為農民防萬一的農業生產保險,其結果是,國家花了錢,農民不受益,干部吃了虧,保險公司得了好處。這種事情不能再做了。
一
2015年暑假到浙江寧海調研,正好遇到臺風來襲。因為不清楚臺風登陸地點,臺風來襲前的整個晚上,縣鄉村干部通宵未眠,等待抗臺。而在這之前,縣鄉村干部照例將一些地勢低洼處的村民勸進安全地點。有些村民不愿轉移,認為自己家里是安全的,但干部們不敢怠慢,好說歹說,生拉硬拽,將這些不愿意轉移的村民轉移出去了。結果,臺風登陸地點北移,沒有從寧海登陸,臺風對當地影響不大,算是虛驚一場。而每次都認為沒事而已經被生拉硬拽很多次的村民尤其是一些年齡大的老人對干部十分抱怨,說自己沒有被臺風帶來的暴雨淹死,倒是被轉移來轉移去折騰死了。這些年齡大的老人認為自己是有經驗的,臺風不可怕,折騰才可怕。干部也很無奈,俗話說不怕一萬只怕萬一,萬一臺風在寧海正面登陸,萬一臺風帶來的暴雨將低洼處淹掉,又萬一臺風將舊房子刮倒住在房子的人出了事,又怎么辦呢?為了以防萬一,還是折騰一下好。
寧海為防臺風而組織村民轉移的事情,很典型地反映出了這個世界的偶然性和不確定性。有可能出現的事情會嚴重影響現存的狀況。一次偶然的事情可能會徹底改變既有的格局,尤其是改變受到影響的個體。對個體來講,出現了萬一就等于一萬。從全局來看,偶然的出現是有規律的,是概率性的,萬一只是萬一,而不是一萬。既然萬一只是萬一,就可能通過眾抬一的辦法來消除萬一對個體的災難性后果。
寧海臺風的不確定性正是為什么要發展出保險的原因。
二
在農村調查發現,村干部現在最難做的工作竟然是收各種保險,以為農民家庭防萬一。當前一般農民家庭的收入結構中,大都是年齡比較大的父母留村務農,年輕人外出務工。因為既有務農收入,又有務工收入,農民家庭收入都是不錯的。即使有些農民家庭勞動人口比較少,消費人口比較多,家庭比較貧困,也會隨著家庭周期而改變貧困狀況。當前農村真正貧困的就是受到萬一打擊的農戶,比如因病致貧,因為種植養殖風險致貧等等。防范這些風險的辦法就是進行保險。因為農民經濟比較困難,缺少進行自我保險的能力,很難通過商業性保險來降低風險和不確定性,國家就通過各種惠農政策讓農民享受到各種政策性保險的好處。尤其考慮到農民貧困問題涉及到基本保障,各種政策性保險就具有一定的強制性。這種保險也一般需要農民自己承擔部分繳費義務,以調動農民參加保險的責任意識和主體性。這些政策性保險的一般設計因此都是國家出大頭,農民出小頭,從而使一般農戶在遇到各種萬一,各種不確定性,各種人為的、自然的災害時,可以有效防范與應對,以避免陷入貧困和絕境。
當前深受農民歡迎的是農村養老保險。無論農民是否交納保險金,超過60歲的農民每月都可以享受到最低55元(現在已漲到70元)的養老保險。若農民愿意多交費,就可以在60歲以后多領養老保險。因為即使不交錢,國家也為所有超過60歲的農民提供最低養老保險,農民就尤其歡迎這個保險。次之是合作醫療,一般由國家交大頭,農民承擔小頭。以廣西賀州市2016年為例,一般農村農民每人每年承擔120元合作醫療,國家通過各級地方政府籌資為每人補助420元。且這個合作醫療的設計中,農民可以用自己所交120元作為個人賬戶資金自己使用。
養老保險和合作醫療都是人身方面的保險,還有生產方面的保險,最基礎的是農民種糧食可能出現旱災或澇災導致農業減產甚至糧食絕收。因此國家出臺農業保險政策,由農戶每畝交3元,國家政策性補貼12元,湖北省襄陽市2014年僅政府投入為農民所買農業保險即達8000萬元。
比糧食更加不安全、風險更大的是養殖業。比如養豬業,很容易出現豬肉價格的波動,一旦豬肉價格下滑,仔豬價格更是成倍下降,養母豬的風險就極大。為了防范風險,為母豬設立風險金就似乎很有必要了。襄陽市2013年由政府為母豬所投入保險金據說達數千萬元。
除了人身保險、生產保險以外,還有財產保險,比如林業保險、房屋保險、農機保險、耕牛保險、社會治安財產保險,人身保險里面還有計劃生育保險、小額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生產保險里面還可以為分油菜保險、水稻保險、漁業保險、養殖業保險、蔬菜保險、特色農業保險等等。
總而言之,為了讓農民防范風險,避免返貧困境,最近幾年,國家政策性保險層出不窮,國家也因此拿出來了越來越多的政策性資金為農民保險。同時,農民也要有越來越多花費用于保險。在湖北農村,涉農的各類政策性保險已有十種之多。
政策性保險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其中之一是帶有一定的強制性,這些保險涉及到農戶承擔的資金就要由村干部去收齊然后交到相關機構。雖然每項保險由農民承擔的數目不一定很大,但各種保險費用累計起來卻不是一個小數。一個1000多人的中等村,一年各種政策性保險的繳費要達到20萬元以上,這些錢都要通過村干部一家一戶收上來。地方政府一般會將村干部收保險費情況作為考核指標進行考核。村干部受到壓力,一家一戶上門收保險費。一個村一年收20多萬元保險費,在保險品種十分復雜,村民幾乎都是天南海北且農民對保險認識十分不一致的情況下面,收保險費成為了村干部最為困難的工作,收保險費時聽到農民抱怨:“我們田里沒有水時沒看到村干部,家里有人病了沒看到村干部,收錢的時候村干部就來了”,就十分正常了。村干部為保險收費,簡直是費盡口舌。為農民辦好事的政策性保險,真是不大好辦啊。
三
吃虧不討好,好事不好辦。這也算是正常情況,因為政策性保險具有保底性質,帶有一定強制性,可以切切實實地減少社會中存在的風險,增加農民應對各種意外與不確定性的能力。比如,合作醫療作為大病保險,在相當程度上降低了農民因病致貧的可能性。這不僅對農民,而且對于建設和諧社會,都是十分地重要。
現在的問題有二,一是如此眾多的政策性保險如何與千家萬戶的分散小農對接?能否對接?如何對接?對接成本有多高?二是有些風險本來就是市場內生的,能否通過保險來解決之?比如母豬保險。
前面所講襄陽市母豬保險和農業保險,據襄陽市的同志講,基本上沒有補到農民,而是90%都沉淀到保險公司了。以農業保險中的水稻保險為例,每畝水稻,農民交3元,國家補12元,這15元交到保險公司之后,保險公司幾乎不會依據農業受災情況給予保險損失賠付。鐘祥市2012年水稻保險賠付,有800畝參加了保險的水稻幾乎絕收,保險公司每畝僅賠付了37元。
保險公司在參加保險農作物受到損失時,不愿意賠付或只給很低的賠付,其中一個原因當然是保險公司不負責任,但更深層次的原因卻是,保險公司無力核實災情。一家一戶小農,經營規模極小且地塊分散,農戶參加農業保險,但究竟是哪塊田哪一季參加了保險,受到的損失有多大,農民沒有申報的積極性,保險公司因為點多面廣,根本無力踏勘、定損。試想,每個農戶只有不足10畝地,且分成很多塊,其中一塊因為干旱減了產,他要求保險公司來核實損失進行賠付,他就得多次跑保險公司,寫申請,填表格,而保險公司為了防止騙保,也必然要設定復雜的理賠程序。這樣的結果很可能是,一、二百元的賠付卻花費了遠超過賠付費用的交易成本,這樣的申報與核實就無法進行,這個保險就做不成。而既然國家有政策保險支付,保險公司就可能與村干部合謀,由村干部代村民上交每畝3元的參保費,保險公司從而可以收到每畝3+12=15元的保險費,到了收割之后,保險公司按高息將之前村干部按每畝3元所交保險費退還村干部。比如一個村有2000畝水稻,應交保費為6000元,在種水稻前,村干部交6000元到保險公司,到收割后,保險公司按1萬元將保費還給村干部。幾個月下來,村干部賺了4000元,而保險公司從國家政策保險中凈得2萬元。一個縣若有200萬畝水稻面積,保險公司就可以套2000萬元國家政策性保險資金。
也就是說,在不能降低保險公司與分散小農高昂的交易成本之前,農業保險沒有可能搞得好。國家政策性的農業保險也就會變成保險公司套利的手段,而無法降低農業風險。
同時,有些農業風險本身就是市場內生,對一般農戶來講,農戶是有一定抗風險能力的。比如耕牛保險,雖然存在耕牛被盜或者耕牛病死的問題,但一般來講,當前農民家庭收入中并非只有耕牛是值錢的生產工具,相反,一般農戶損失一頭耕牛只是損失比較小的財產,他們不會因為一頭耕牛的意外損失而返貧破產。因此,耕牛參不參保無所謂。反過來倒是,因為耕牛參保的手續很麻煩,即使損失了耕牛,要保險公司賠付,也有無窮的農民完全不熟悉的手續,為了獲得保險公司的賠付,農民搭進去的工夫折算成工資,可能可以買一頭新的耕牛了。農民當然就沒有參加耕牛保險的積極性。
同樣的,對養一兩頭母豬的農戶,搞母豬保險,農戶也沒有參加的積極性。
其他如住房保險,因為地震等自然災難造成住房損害的可能性極小,甚至農民都沒有見過,你卻讓農民出錢來保險,農民當然覺得不靠譜,因此不愿交保費。
農民不愿交保費,而國家已出大頭的政策性保險資金,地方政府就希望村干部動員盡可能多的農民參加保險。結果是,農民沒有參加保險積極性,村干部收保險費成了新時期最難的工作。一件好事卻沒有辦好。
四
小農經濟本身其實具有自我保險的能力,當前依靠現代的保險公司和保險制度來提供的保險,很大程度上是為現代的農業公司所設計的,比如經營千畝以上的農業,養殖萬頭的豬場,就可以較為廉價地與保險公司進行交易對接。從小農經濟條件下面看,農民的人身保險包括疾病保險、養老保險、意外人身保險,國家應該給予保障,生產方面,國家幫不了農民,農民也不需要國家來幫。當前農村出現的大量看似要為農民防萬一的農業生產保險,其結果是,國家花了錢,農民不受益,干部吃了虧,保險公司得了好處。這種事情不能再做了。
2015年8月22
中國鄉村發現網自:新鄉土微信公眾號(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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