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來,隨著農村村民自治與鄉鎮改革的推進,研究農村基層政權建設的成果愈來愈多。但從已有研究工作看,從政黨的角度研究鄉村治理問題的成果很少,已有的研究絕大多數也是對農村基層黨組織自身建設的研究。事實上,政黨在中國政治過程中居于至關重要的地位。中國共產黨得以將長期歷史以來數億農村人口整合到國家政治體系中來,恰恰得力于政黨向鄉村社會滲透,是政黨而不是其他組織成為農村整合的主要力量。也正因為如此,政黨在農村的基層整合也要隨著時代的變化而創新。本文試圖從“政黨下鄉”的角度,就現代國家對鄉土的政治整合問題作一初步探討。
一、組織與動員:政黨下鄉
在中國,農民社會是一個分散的而不是組織內分化的社會。要將一個“一盤散沙”的農民社會整合到國家體系中來,僅僅依靠外部性的政權機構是遠遠不夠的。中國得以成功地進行鄉土政治整合,得力于政黨向鄉村的延伸。通過政黨對農民進行組織與動員,從而將一個傳統的鄉紳社會改造為一個現代政黨領導和組織下的政治社會。
政黨是代表一定階級、階層或集團的利益,旨在執掌或參與國家政權以實現其政治目標的政治組織。政黨是現代社會的產物。對于發展中國家來說,政黨對于現代國家建構具有特殊的意義。在亨廷頓看來,發展中國家是一個“多元社會”,存在各種原生的社會勢力?!霸鯓影堰@些原生的社會勢力揉合為單一的民族政治共同體,就成為一個棘手的問題。此外,現代化已造就出或者在政治上喚醒了某些社會和經濟集團,這些集團過去或者根本就不存在,或者被排除在傳統社會的政治范圍之外,現在它們也開始參與政治活動了,它們要么被現存政治體制所同化,要么成為對抗或推翻現代政治體制的禍根。因此,一個處于現代化的社會,其政治共同體的建立,應當在‘橫向’上能將社會群體加以融合,在‘縱向’上能把社會和經濟階級加以同化。”其中,政黨組織發揮重要的政治整合作用。其主要功能一是將分散或分化的社會力量組織到政治共同體中來,二是對社會力量進行動員,引導和推動他們參與政治生活。亨廷頓因此指出:“沒有組織的參與就會墮落為群眾運動;而缺乏群眾參與的組織就墮落為個人宗派。強大的政黨要求有高水平的政治制度化和高水平的群眾支持?!畡訂T’和‘組織’,這兩個共產黨政治行動的孿生口號,精確地指明了增強政黨之路。能一身二任的政黨和政黨體系使政治現代化與政治發展二者并行不悖。”
在中國的國家轉型中,其主導性力量就是由新興精英人士組織的現代政黨。作為現代中國的創立者,孫中山在以革命建構國家的過程中提出了“以黨建國”、“以黨治國“的思想。認為,只有“全國人民都化為革命黨,然后始有真正中華民國。”其核心是要“全國人民都遵守本黨的主義?!?當然,現代政黨產生于新興的城市。孫中山領導的國民革命主要是統一中國,建立中央政權。因此,由孫中山創建的國民黨的活動主要活動于城市,尚沒有滲透到鄉村。而當時的中國絕大多數為農村人口,如果農民不能有效地組織到新興國家體系中,國家政權就缺乏鞏固的基礎。亨廷頓通過研究發展中國家的政治體制與鄉村動員,認為“一個政黨如果想首先成為群眾性的組織,進而成為政府的穩固基礎,那它就必須把自己的組織擴展到農村地區。”“政黨是一個現代化組織,為成功計,它又必須把傳統的農村組織起來”總的來看,國民黨是一個上層人士組成的精英型而不是群眾性的政治組織,未能將鄉村動員起來支持國民革命和之后的民國政府。
當國民黨的活動限于少數城市時,后崛起的中國共產黨一開始就注意將其活動延伸于鄉村。盡管早期的中國共產黨也是城市精英組成的,但由于它以馬克思列寧主義作為指導,代表工農階級的利益,因此將組織和動員廣大的農民作為自己的主要任務之一。1923年,中共“三大”的黨綱指出:“至于農民當中國人口百分之七十以上,占非常重要地位,國民革命不得農民參與,也很難成功?!?“三大”還第一次作出了《農民問題決議案》。1920年代,中共領導人李大釗發表《土地與農民》等一系列文章,提出:“中國浩大的農民群眾,如果能夠組織起來,參加中國革命,中國革命的成功就不遠了?!?span>1923年,李大釗介紹在北京大學求學的弓仲韜加入中國共產黨,并派他回故鄉河北省安平縣發展黨員,著手建立黨的農村基層組織。弓仲韜回到故鄉臺城村后,首先在村中創建了“平民夜?!保越剔r民識字為掩護,宣傳馬列主義,引導農民籌建了農民協會,從中培養黨的積極分子,并發展本村青年農民弓鳳洲、弓成山加入了中國共產黨。1923年8月,弓仲韜和這兩名新黨員共同發起成立了“中共安平縣臺城特別支部”(簡稱“臺城特支”),直接受中共北京區委領導。弓仲韜任黨支部書記,弓鳳洲為組織委員,弓成山為宣傳委員。這是中國共產黨第一個農村黨支部,也是現代政黨下鄉的開端。
1920年代后期,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充分肯定了農民運動的合理性和農民的革命性,并將革命的重心由城市轉向農村。1925年6月,在毛澤東的家鄉湖南省韶山沖,毛澤東介紹毛新梅、李耿侯、鐘志申、龐叔侃等4人加入共產黨并宣布成立中共韶山特別支部。隨著奪取政權的武裝斗爭和建立革命根據地,在農村發展黨組織成為中國共產黨一項重要工作。由于在革命時期,黨的工作重心在農村,因此中國共產黨中的農民比例占絕對優勢。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中國共產黨的組織更是全國性地向農村地區延伸。黃宗智認為:“共產黨在農村建立黨組織當然在與國民黨斗爭時期已經開始,雙方的斗爭促使各自向社會的基層縱深發展,但是只有1949年共產黨獲得最終勝利后,它才能在新解放區充分建立黨的機構。”雖然,革命勝利初期,為防止投機分子入黨,中共領導人對于在農村發展黨員持謹慎態度。毛澤東在1950年中共七屆三中全會的報告中指出:“必須注意有步驟地吸收覺悟工人入黨,擴大黨的組織的工人成分。在老解放區,一般應停止在農村中吸收黨員。在新解放區,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前,一般地不應在農村發展黨的組織,以免投機分子乘機混入黨內?!痹诋敃r,國家意志主要通過政權體系和各種外派的土改工作隊向鄉村傳遞。但是,政權體制畢竟是一種外在農民生活的權力架構,外派的工作隊也不可能長期駐在鄉村。土地改革后的農民仍然處于分散化的狀態。土地改革后,國家通過合作化對農業進行社會主義改革,其重要任務就是將農民組織起來。而僅僅依靠政權體系的少數人組織農民是遠遠不夠的。正是在合作化運動中,黨的組織開始從鄉向村莊延伸。1954年5月中共中央農村工作部和中央作的《關于第二次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的報告》指出,新區約有相當一部分鄉村沒有中共黨員的支部,這種鄉及黨員過少的鄉,均應在社會主義改造運動中積極發展黨員,建立支部。隨著合作社的建立和發展,合作社和行政村建立了黨的組織。“就全國而言,農村黨員發展的兩個高峰期是1956年和1958年?!边@正值社會主義集體化的兩次高潮時期。合作化運動的一個重要后果就是將黨的支部由行政鄉一直延伸到村莊和生產單位?!爸Р拷ㄔ诖迩f”和“支部建在生產單位”都是為了推動分散農民的組織化。
人民公社體制不僅進一步推動了農村黨組織的建設,而且進一步確立了黨組織的核心地位。人民公社既是“政社合一”的體制,也是“黨政合一”、“黨經合一”的組織體制。公社設立黨委,生產大隊設立黨支部,生產小隊設立黨小組,由此形成黨的組織網絡。黨組織、政權組織、經濟組織高度重合,黨的書記全面負責并處于領導核心地位,公社和大隊管委會等組織處于“虛置狀態”。只有在作為直接生產和核算單位的生產小隊,生產隊長的影響力更大一些。
隨著公社體制的松馳和家庭經營體制的建立,農村社會一度出現了分散化傾向,農村基層黨組織也因為失去生產單位體制的支撐而陷入癱瘓和半癱瘓狀態。這一狀況引起了中央的擔憂。在中共中央關于1984年農村工作的通知中,強調要加強農村黨組織建設,提高黨組織的戰斗力,改變軟弱渙散的狀況。當然,公社體制廢除后,實行家庭經營體制,農村的黨組織形式也相應地發生了變化。一是黨支部由建在生產單位回歸到建立在行政區域,即行政村。二是建立了村民委員會組織且實體化。面對這一狀況,國家力圖以法律的方式確立農村黨組織的核心地位,以發揮其組織農民的作用。1998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明確規定,中國共產黨在農村的基層組織,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進行工作,發揮領導核心作用。
農村黨組織的建立意味著誕生于城市的政黨延伸到農村地區,并由一個城市精英政黨轉變為草根性政黨,從而將歷史上一直外在于政治體系的農民變為有組織的政治力量,并使之成為政權的穩定基礎。農村基層組織的功能主要是將分散的農民組織到政黨體系中來,并動員農民參與實現黨的綱領的活動。
農民是一個分散的且外在于政治的社會群體。建構現代國家的一個重要任務就是將這部分人組織起來,以此整合到政治體系,并成為政權的支持力量。中國共產黨是按照列寧主義的建黨學說建立的。列寧在1905年指出,“無產階級在奪取政權的斗爭中,除了組織而外,沒有別的武器,……無產階級所以能夠成為而且必然成為不可戰勝的力量,就是因為它根據馬克思主義原則形成的思想統一是用組織的物質保證來鞏固的,這個組織把千百萬勞動者團結成工人階級的大軍。”因此,中國共產黨一開始就非常強調組織建設,要求將黨建設為一個組織嚴密、紀律嚴明的政黨。這種政黨具有“誓約集團“的特性。只有那些承認黨的綱領并愿意為實現黨的綱領奮斗,甚至不惜犧牲生命的人才能成為黨員。中國共產黨是有嚴格紀律約束的、高度組織化的政黨。正是通過高度組織化的政黨才能將高度分散化的農民組織起來,并為黨的目標服務。因此,政黨下鄉的過程,就是政黨組織向鄉村滲透,并將農村社會政黨化的過程。由于中國的國家轉型是通過以黨建國,以黨領國的方式進行的,農村社會的政黨化就意味著通過政黨組織尋求農民對國家的認同和支持。
政黨下鄉最主要的功能之一就是組織農民。農村黨組織的建設不僅是將那些愿意為黨工作的人吸收入黨,更重要的是通過黨的組織和黨員去組織農民。由此改變傳統農民的分散性和狹隘性。孫中山先生認為,傳統中國社會的“團結力”只止于家族,農民只有家族主義而沒有國族主義。但他沒有找到一條路徑改變這一狀況。只有到了中國共產黨將黨的組織延伸到鄉村社會,才使農民政治化、國家化,農民正是通過黨的組織才以政治共同體而不是傳統的家族共同體的方式團結起來,從而突破傳統家族共同體的局限性。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后,通過數十年的農村基層組織建設,不僅每個村都建立有黨的組織,每個村都有若干數量的黨員,而且還建立有青年團、婦聯、民兵等功能性、群眾性的政治團體。這些政治團體直接隸屬于黨組織,但比黨組織的群眾性更強,人數也更多。由此形成一個以黨組織為核心的農村政治組織網絡。農村的每家每戶(除在一定時期被視之為敵對分子的家庭以外),幾乎都有黨員、青年團員、婦聯成員、民兵等政治組織的成員,傳統農民也因此獲得政治組織身份,并受到政治組織的內部紀律的約束。由黨組織及其領導下的群眾性政治組織來組織農村的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等一切活動,并貫徹黨和國家的意志。由此將廣大分散的農民團結在黨和國家的周圍并置于其領導之下。中國社會的“團結力”也因此得以超越家族,進入到更廣闊的國家共同體。所以,現代民族-國家得以在一個高度分散的農村社會迅速建立,與中國共產黨在農村的組織性密切相關。這也是中國共產黨得以取代國民黨而長期執政的重要社會基礎。
正如亨廷頓所說:“身處正在實現現代化之中的當今世界,誰能組織政治,誰就能掌握未來?!?span>
政黨下鄉的另一個重要功能是進行鄉村動員。政黨下鄉不單純是將農民組織起來,更重要的是通過政黨組織動員廣大農民,實現黨的目標。在傳統國家,農民外在于政治。這不僅在于他們被排斥在政治體系之外,還在于他們缺乏參與政治的意識和能力。相當多數的農民連字都不識,根本不可能參與政治活動。如何對農民進行宣傳教育并使之具有政治意識,是政權組織所不能夠具有的,這一功能只能依靠政黨組織來完成。根據列寧的看法,工人并不能自發地產生馬克思主義,只能依靠那些有覺悟的先進分子從外面加以“灌輸”。中國共產黨作為工農群眾的政治代表,十分強調對工農群眾的宣傳、教育和發動,除了組織部門以外,黨還專門建立有宣傳部門。隨著政黨下鄉,這一政黨特性也相應地延伸到鄉村社會。特別是相比城市工人而言,農民的分散性和落后性更突出,更需要進行宣傳、教育和發動,使之成為黨的支持力量。早在1920年代,毛澤東在考察湖南農民運動時,就發現政治宣傳進入農村后的作用,“孫中山先生那篇遺囑,鄉村農民也有些曉得念了?!闭J為:“政治宣傳的普及鄉村,全是共產黨和農民協會的功績?!泵珴蓶|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前夕曾經強調“嚴重的問題在于教育農民”。那么,由誰來教育呢?除了外派的工作隊以外,主要依靠農村的黨組織。農村黨組織的重要功能之一就是圍繞黨的中心任務宣傳教育和發動群眾,以實現黨的目標。除了有專門的宣傳人員外,每個黨組織的成員都具有宣傳教育和發動群眾的功能;除了黨組織以外,青年團、婦聯、民兵等政治團體也具有宣傳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任務??梢哉f,建立青年團、婦聯、民兵等群眾團體,就是為了更好宣傳和發動群眾。正是通過這種有組織地持續不斷地宣傳動員,黨和國家的意志滲透到鄉村社會并內化于農民心理,從而建構起他們的政治意識,特別是對黨和國家的認同。
正是在政黨下鄉的過程中,分散的農民組織起來,成為政黨組織網絡中的成員;無政治的農民具有了政治意識,動員到黨的目標之下,由此從根本上改造著農村社會。當今的農民社會已成為黨的聲音無處不在、無時不有的黨民一體的政治社會。
二、政黨整合的精英制與社會化
對于現代中國建構中的鄉村治理來說,政黨整合發揮著政權整合所不能夠發揮的作用。鄉村社會在相當程度正是通過黨組織而不是政權組織加以治理的。黨組織成為鄉村治理的權力主體。這在中國的國家轉型的一定時期是必要的,它是對傳統鄉村社會精英治理體制的現代替代物。
政治整合包括精英-群眾的一體化,即將政權與民眾聯系在一起,以縮小其存在的距離。在鄉村治理中,國家與農民的關系始終是核心問題。在傳統中國,聯系國家與農民的是士紳一類的鄉村精英?!笆考澋漠a生是用來填補早期的官僚政府與中國社會(它正在不斷擴大,非官僚政府力量所能控制)之間的真空。”自廢除科舉制和帝制之后,傳統的士紳階層不復存在,國家與農民的關系因此而脫節。面對分散的農民,如何重構國家與農民社會之間的聯系成為十分緊迫的問題。而這種聯系依靠政權組織是很難建立的,因為政權組織的權力來源于國家并對上負責,它總是外在于農村社會。南京民國政府建立以后,主要依靠政權組織體系建立國家與農民的聯系而未能取得成功,并造成所謂的“政權內卷化”。雖然,執政的國民黨也意識到政黨整合對于鄉村動員的重要性,并力圖將基層政權組織黨化。但國民黨始終未能在農村建立起組織體系,更沒有依靠這一組織體系建構一個新興的精英階層。共產黨通過“政黨下鄉”,不僅在農村建立了黨的組織網絡,更重要的是建構了一個新興的農村精英階層。
共產黨組織向農村延伸并不是簡單地網絡成員,擴大其數量,而是有明確的政治要求。一是屬于黨的階級基礎的農民,最主要的是沒有土地的農民。這部分人在傳統社會中屬于精英以外的人群,但是他們人數多,特別是因缺乏土地而有改變傳統秩序的的強烈政治要求。如果將這部分人納入黨的組織體系,會大大增強黨在農村的力量。二是屬于能夠充分實現黨的意志的“積極分子”。農民雖然屬于黨在農村的主要依靠力量,但并不是什么農民都可以進入黨的組織。能夠成為黨的成員的更重要的依據是積極為黨工作的各種“積極分子”。這些“積極分子”都是在完成黨的中心任務中涌現出來的,并因此得到黨的信任,同時也能夠得到群眾的認可和擁戴。在土地改革中,黨組織吸納的對象主要是出身貧下中農的“土改積極分子”;在合作化運動中,黨組織主要吸納的是那些積極參加并引導農村互助合作的“集體化積極分子”;在人民公社時期,黨組織主要吸納的是高度認同公社體制,特別是積極參加為鞏固公社體制而開展的政治運動的“積極分子”;公社體制后,黨組織則主要吸納的是能夠帶領群眾走富裕之路的“致富能人”。黨通過來自農民群眾的“積極分子”擴展了政治影響,同時也造就了一個新興的精英群體。
以農村黨員,特別是農村黨的干部為主的農村新興精英,與傳統精英有很大區別,它的社會基礎更為廣泛,是一種社會化的精英群體。一是它的成員具有草根性。傳統精英主要是那些有功名的人士。這些能夠通過讀書而獲得功名的人在鄉村畢竟是少數,而且他們始終是居于農民之上的階層,與農民有完全不同的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識。它們與國家的政治聯系遠遠甚于與農民的聯系。這正是傳統國家無法將底層農民整合到政治體系的重要原因。而新式的精英主要來自于草根性的農民。這些人與最廣大的農民有共同的生活方式和思想意識,能夠充分體現和表達農民的要求,獲得農民的信任。他們生活于農民之中,而不是居于農民之上。他們能夠以農民熟悉的話語傳達黨和國家的意志。所以,通過他們能夠將最廣大的農民整合到國家體系中來。二是它的成員必須是鄉村動員中的積極參與者。傳統的精英是一個固定不變的階層,只有那些取得國家功名的人才能進入這樣一個階層。一旦取得功名,他們便可享有固定不變的特權地位。這種由國家特殊賦予的地位使他們并不需要通過其自身的活動獲得權威。而新興農村精英的地位取得在相當程度取決于其“政治表現”活動,并不是固定不變的。如果表現不好,活動不積極,他們就有可能失去其地位。而中國共產黨十分強調“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并將密切聯系人民群眾作為其工作作風。在黨的這種群眾意識的訓練下,農村新興精英必須以其在群眾中的模范帶頭作用獲得群眾的信任和認可。他們需要通過自己的活動而不是固定的關系建構自己的地位,由此促使他們與農民的密切聯系。這正是政黨能夠持續不斷地將農民整合到國家體系中來的重要原因。杜贊奇因此認為:“共產黨政權的建立標志著國家政權‘內卷化’擴張的終結?!?span>
特別是伴隨政黨下鄉的是,中國共產黨將其領導體制延伸到農村社會,從制度上溝通黨和國家與農民之間的聯系。中國共產黨一開始就將民主集中制作為其領導和組織體制。民主制要求黨必須得到民意的支持,集中制要求黨的組織內部遵循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通過這一體制,保證黨的基層組織下對民眾負責,上對黨的領導負責。當這一體制延伸到農村之后,便可以有效地打通國家與農民的聯系,使農民的意見能夠向上傳達,黨和國家的意志能夠有效地貫徹。這是傳統的精英體制難以實現的。也正因為如何,傳統國家的政治始終是國家與農民制度性隔絕的政治。
三、政黨整合的民意基礎擴展
新興農村精英是在變動中的社會中出現的。隨著黨取得執政地位,并進入國家權力結構,新興農村精英群體也發生著變化,并妨礙著有效的政黨整合。
首先,新興精英中的特權問題。傳統精英盡管居于農民之上,但它們只有國家功名賦予的特殊地位,而沒有獲得國家賦予的統治鄉村的體制性權力。這種正式權力只有“官府”才擁有。正如魏光奇先生所說:“傳統士紳歷來都是一個無形的‘聲譽群體’,它對于地方社會的影響,首先是靠聲譽而不是靠權力實現的。”對于新興的農村精英來說,不僅國家賦予其干部地位和身份,更重要的是賦予了治理農村社會的國家權力。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隨著黨組織在農村的全面建立,是黨組織獲得了全面治理農村的權力,黨組織的領導人成為所有農村事務的統管者,并具有“干部”或者“官員”的身份。一旦他們取得這一特殊權力賦予的特殊身份,他們就有可能根據特殊的權力邏輯支配其行為。特別是傳統中國農民長期存在著“打江山坐江山”的意識,他們所奮斗的一切不是為了解放全人類而是首先解放自己。這就是所謂的“農民意識”。當政黨下鄉,特別是黨組織的成員主要來自于農民時,這種“農民意識”不能不深刻地影響新興的精英群體。自1950年代人民公社體制形成,不僅鄉村治理權力,而且農民的經濟社會的日常生活權力也愈來愈集中于黨組織,與此同時,黨組織的領導人以權謀私、“損公肥私”的現象也日益突出。早在1950年代末興辦公社公共食堂,就出現了干部多吃多占的現象。1958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批轉了《北京郊區人民公社社員有十五個不滿的反映》,其中一個不滿就是“對少數干部貪污腐化不滿”。1960年代,中共在農村開展了大規模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又稱“四清運動”,其重要內容之一就是打擊和制止干部中的特殊化和以權謀私的行為。雖然這一運動出現了打擊面過大等問題,但農村干部的特殊化和以權謀私的行為已成為一種普遍性的社會現象。即使經過了“四清運動”和進一步延伸的“文化大革命”,農村精英的特殊化和謀取私利的行為也遠沒有消除。在《中共中央關于一九八四年農村工作通知》(俗稱“一號文件”)中,指出:“有極少數黨員、干部,在放寬經濟政策的過程中,以權謀私,化公為私,侵占國家、集體和群眾的利益,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span>
新興農村精英中的特權問題影響著農民對黨和國家的認同。因為,農民是從他們身邊的干部認識、判斷黨和國家的。特別是共產黨長期以為人民服務為宗旨。經過長時間的政治社會化過程,農民也開始用這一理念衡量身邊的黨員和干部,并形成他們的政治意識。這是政治化后的農民與傳統農民的區別所在。傳統社會,官員貪污并沒有發生于農民身邊,農民沒有直接的感受。但在進入現代化之中的社會,干部以權謀私的行為發生于農民身邊,而且現代民主意識使農民對這種行為持強烈否認態度,并影響著他們對黨和國家的認同。正因為如此,反對干部腐敗成為中國共產黨的一項艱巨任務。
其次,新興精英的脫草根性問題。傳統士紳是一種社會身份,他們為獲得地方性權威,偶爾也做出一些義舉和善事,但一般不得施以惡行,否則他們就會失去道德支撐的權威感,成為“劣紳”。這是因為他們的行為沒有國家權力的直接支持。新興的農村精英來自于草根,一般來說他們與民眾之間更有共同的利益和意識。但是,與傳統精英不同,新興精英直接執掌著治理鄉村的權力,而且這種權力為國家所賦予并得到國家權力的支持。精英的權力化有助于他們為民眾謀福利,做大善事。自政黨下鄉之后,農村出現了前所未有的變化,這與新興農村精英體現民意,通過為民眾謀福利而獲得支持密切相關。正因為如此,中國共產黨特別重視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重視選拔基層黨組織的領導人。但是,當新興的農村精英權力化之后,也有可能出現脫離群眾的脫草根性問題。因為,他們的地位與身份的獲得最終是依靠自上而下的組織體制賦予的,依靠他們積極的工作獲得的。這種“積極性”甚至超過上級黨組織的一般要求,由此也會加速他們脫草根性。自黨在農村普遍建立基層組織并日益權力化之時,這一問題就開始出現。在1958年是中國共產黨在農村的基層組織大發展時期,也是農村工作嚴重脫離實際和脫離群眾的時期,如一些農村基層干部爭相大放“生產衛星”,虛報浮夸,并對農民群眾實行“強迫命令”,由此造成嚴重后果。1960年冬發布的《中共中央關于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批示信》要求農村各級黨組織:“堅決反對貪污、浪費和官僚主義,徹底糾正“共產風”、浮夸風和命令風。反對干部特殊化。反對干部引用私人、徇私舞弊、打罵群眾的國民黨作風?!?span>1960年代的農村“四清運動”的重要內容之一就是解決干部脫離群眾的問題。
新興精英的重要特點就是其草根性。他們是在農民的“自己人”當中產生的,能夠得到農民的天然信任。這正是政黨整合農民的最大優勢所在。但自上而下的權力體制又會造成農村精英“脫草根性”,成為一個特殊的社會群體。他們可能來自農民,但其思維和行為已不屬于農民的“自己人”,由此會隔離黨和國家與農民的聯系。如何通過基層組織與人民群眾建立和保持密切聯系因此一直成為執政后的中國共產黨進行鄉土政黨整合的重要任務。
第三,新興精英的家族化問題。傳統士紳一般均出自那些“富戶”和“大戶”,但他們需要通過一定形式獲得國家承認的功名,使他們得以建立國家與農民之間的聯系。與傳統精英相比,新興精英的鄉土性更突出,也更有利于建立國家與農民的溝通,特別是建立農民對國家的認同。但是,本土化的農村精英勢必受到鄉村家族社會的滲透。隨著政黨下鄉,這一現象就開始存在。早在井岡山革命根據地時期,毛澤東通過調查就發現:“邊界的經濟是農業經濟,有些地方還停留在杵臼時代(山地人大多有杵臼舂米,平地方有許多石碓)。社會組織是普遍地以一姓為單位的家族組織。黨在村落中的組織,因居住關系,許多是一姓的黨員為一個支部,支部會議簡直同時就是家族會議?!敝腥A人民共和國建立后,黨組織在農村的普遍建立,由于自外向內、持續不斷地政治運動以及人民公社體制,使農村家族主義受到相當程度的遏制,農村社會成員需要通過自己的政治表現進入精英群體。但是,即使如此,家族化仍然存在。因為,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有一個培養“積極分子”和發展黨員的工作。培養誰、發展誰在相當程度上為在任的黨的領導人所決定。特別是當新興精英群體權力化以后,為了維持權力在本家族的承繼,在任的新興精英往往希望在本家族內部培養“接班人”。這種情況在1980年代的一些地方表現得特別突出。這是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第一批建立農村黨組織的領導人大都年事已高,面臨代際更迭。這種代際更迭不僅是人事的更迭,更重要的是權力的更迭。因此,權力的家族內更迭就成為許多地方農村新興精英的選擇。家族是一個對外封閉的“本家人”社會。黨組織的家族化勢必排斥非“本家人”的人進入新興精英群體。1990年代,農村黨組織建設面臨年齡老化的嚴重問題,許多人認為是因為年輕人不愿意入黨。而于建嶸在湖南省衡陽縣農村調查時,一位農村婦女反映,她的孩子多次要求入黨,未被接納。其原因是他們是與現任村黨支部書記不同姓,她所在的家族是人數較少的“小姓”。
中國傳統農村社會是一個家族性社會,具有天然的政治封閉性,造成農民只認同家族,不認同國族。政黨下鄉的重要后果就是改變傳統家族共同體的局限性,將農村置于更廣闊和開放的政黨和國家共同體之中。但是,新興農村精英的家族化將政黨組織變為“家族組織”,則有可能阻隔著更多的農民進入新興農村精英群體,建構更廣泛的黨和國家認同。自1980年代之后,農村出現了農民由政黨和國家共同體向家族共同體回歸的現象,并引起中央和地方決策層的注意。
1980年代以后,農村社會以家庭經營為基礎,農民的分散性和流動性突出,農村新興精英群體仍然是聯接國家與農民,進行有效鄉村治理的重要力量,中國共產黨也仍然十分重視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其中的一個重要變化,就是推進農村基層組織的體制改革,使新興的農村精英更具有活力,在分化和流動的農村社會中提高其組織和動員能力。
政黨下鄉后出現了農村精英的特權化和脫草根性問題。在相當長時間,中共的領導人認為這是由于反對革命的力量破壞及新興精英的“蛻化變質”所引起的。為此,中共通過從外部派工作隊的方式持續不斷地開展政治運動加以整肅。這雖然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農村精英的特權化和脫草根性的問題,但也打擊了相當數量的農村精英的積極性。當時,中共領導人沒有意識到,正是權力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體制,使得農村精英執掌著巨大的權力而又得不到體制性制約,才造成農村精英的特權化和脫草根性的問題。廢除公社體制的一個完全未被預見的后果,就是弱化了農村精英的權力基礎。由于家庭經營,盡管農村精英仍然有特權化的要求,卻沒有支配所有社會財富的權力;盡管農村精英還希望強迫命令,卻愈來愈失去命令的對象。他們的地位和身份更多的要依靠自己的能力及其所帶來的政績,而不是體制來獲得。這就是“能人精英”的出現。這些精英并不一定屬于革命時代所依靠的“貧下中農”,主要取決他們是否有能力發展經濟。農村精英群體的開放性因此更強。
當然,公社體制廢除后,黨組織仍然下沉在行政村域,并執掌著相當的治理權力。一方面,他們仍然是上級黨政意志的體現者和實現者。另一方面,市場經濟引起的“世俗化”和國家“不搞運動”的承諾,使他們的謀利意識大大增強。而公社體制之后的農村社會日益分化,農民對各種“上面”的精神并不是一味地認同,甚至有許多不滿,對農村精英的謀利行為更為反感。這種不滿和反感以農民不斷增多的上訪、上告行為表現出來。農村精英的權威基礎迅速流失,組織和動員能力大大下降。如何增強農村精英的民意基礎,便成為中共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的重要工作。除了對加強農村干部教育的常規做法以外,一些地方還改革黨支部的選舉制,實行“兩票制”、“兩推一選制”,目的都是為了強化農村精英的民意基礎。
作者簡介:徐勇,華中師范大學中國農村研究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教育部長江學者特聘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學術月刊, 2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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