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業是關系人民群眾切身需求和經濟社會和諧穩定的民生行業。但目前來看,我國食品供給體系總體呈現出中低端產品過剩、中高端和個性化產品供給嚴重不足的問題,消費者對國外產品的依賴程度越來越高。特別在當前速度換擋、結構調整、動力轉換的經濟新常態下,深入推進食品行業供給側改革,是實現食品行業健康長遠發展的必然選擇。食品標準既是國家食品安全治理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引導食品生產質量的主要風向標,因此,深化食品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關鍵在于構建一套先進的食品行業標準?,F階段,我國食品安全標準的修改與制定需重點關注以下三方面的問題。
一是食品行業標準水平偏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出臺解決了原標準體系中交叉、重復、沖突等問題,但是以“保安全”為底線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無法滿足民眾對“高質量”食品的訴求。現行國家標準與國際標準存在差距,國內食品生產企業的生產標準也參差不齊。《食品安全法》鼓勵企業制定高于國家標準的企業標準,各省市也出臺了相關備案政策。但由于小作坊、小攤販的“兩小”特殊生產經營模式占據我國食品行業近80%的份額,“兩小”生產經營業態的規模、資本限制了食品質量和企業生產標準的提升,導致食品行業整體對于產品提質的積極性不高,高質量產品長期處于供不應求的狀態。
二是食品行業現行的標準覆蓋范圍不全面,配套體系不統一?,F行食品安全標準中,個別重要標準、重要指標缺失或不統一,尚不能滿足食品安全監管需求。部分配套檢測方法上存在缺失,行業標準制定處于空白或半空白狀態,導致監管缺位。例如關于農產品體內抗生素含量的行業標準就是被忽略的環節之一,一些地方養殖業獸用抗生素濫用就與行業標準覆蓋不到位有關。
三是食品行業標準結構不合理。理化檢驗標準、食品產品安全標準和食品添加劑標準較多,而生產經營規范標準和食品相關產品(如運輸和包裝材料等)標準較少,合計不足行業標準總量的兩成。縱觀近年我國發生的食品安全質量熱點事件和食品中毒公共衛生事件,暴露當前食品質量安全在生產、加工、流通、消費等多個環節都存在問題。食品行業標準較多地將重點放在生產、加工環節,更加凸顯了當前食品安全監管缺乏統一性,標準制定結構不合理,全過程監管不到位。
針對上述問題,圍繞構建先進標準體系的核心內涵,我國食品行業標準體系的完善可從以下三個方面發力。
推動食品行業標準體系建設的統一性。統一性是構建先進標準體系的基礎要素,從全體系視角查漏補缺,將彌補現行食品安全標準中個別重要標準或重要指標缺失的問題,以全方位滿足食品安全監管的需求。因此,建議國家加快推動建立“統一規范,分級分類”的食品國家標準。食品標準的制定應由政府牽頭,行業協會主導,按照“統一規范,分級分類”的基本原則,在充分尊重各食品種類實際情況的基礎上制定,并按照不同產品類別劃定質量等級,明確各質量等級的具體評判標準,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做到既統一規范,又尊重差異,以此促使食品行業整體質量水平的提升,為政府調整不同等級產品的供給布局提供主要依據。在標準制定后,再進行系統性的優化,并在資金投入、技術研發、人才培養等配套機制上同步跟進。
注重我國食品行業標準體系發展的前瞻性。國家統一的食品安全標準發揮的是基礎作用,保障基本食品安全,應在此基礎上,鼓勵地方政府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緊扣當今世界食品安全標準發展大勢,建立試點區,制定和推行與國際先進標準一致的標準,并加快構建高目標、高要求、高水平的地方食品安全先進標準體系,著力提升標準的適應性和影響力,以提高區域食品產品質量水平,有效應對國外技術壁壘,更好更快地參與到國際競爭中。
提升我國食品行業標準體系制定的動態性。食品安全標準的制定和實施不是靜態的線性過程,而是動態的非線性過程。在這一動態過程中,標準制定時要充分進行全盤考慮,以當時最先進的標準水平為基準和參考;在標準適用期內,應實行相對動態的管理和調整,根據當下環境條件,尤其是食品行業的產能供求情況和行業布局情況,進行系統性優化和定期修訂。同時,對于一些落后和無效的標準應及時廢棄并制定新標準,以不斷適應食品安全狀況和食品行業的新發展,為食品行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應對各類變化和挑戰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作者單位:中南大學商學院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光明日報 2016年6月11日 理論·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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