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對古城古鎮(zhèn)古村的保護,既要注重對包括歷史建筑、碑刻、雕塑等在內的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也要強調對包括傳統(tǒng)技藝、節(jié)慶文化、宗教信仰等在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態(tài)傳承。
龍門縣地處惠州市北部,增江上游。位于龍門縣龍華鎮(zhèn)龍華村委會的繩武圍村屬清代建筑,由圍墻、祠堂及周邊的三合院式的民居組成。繩武圍村歷史悠久,結構講究,規(guī)模較大,是龍門縣域內具有較高文物研究價值的傳統(tǒng)建筑。該村不僅有氣勢恢宏的建筑,而且還有悠久的民俗文化。
一、龍門縣繩武圍村的民俗文化
筆者在走訪考察中,了解到繩武圍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主要有如下幾種:
1.婚俗“擔擔”。“擔擔”,是龍門縣傳統(tǒng)婚俗禮儀中的一種形式?!皳鷵倍Y儀始于清代初期,距今已有350多年的歷史,傳說起源于一個美麗動人的愛情故事。吉日良時,新郎在數名親友的陪同下,親自上門接新娘回家拜堂成親。新娘的父母吩咐親戚去送擔。擔之中的盒籮,裝有大桔、利是、紅糖、粘谷、糯谷,還有兩碗“暖房”的飯菜,寓意深刻。“擔擔”禮儀流傳至今,它具有歷史價值和民俗價值;盒籮用竹篾編織,用藤作耳,工藝精致,造型美觀,又有較高觀賞價值。
2.客家山歌。龍門縣境內有許多客家人,繩武圍村周圍也分布著許多客家人,客家山歌經過不斷發(fā)展,形式內容越來越豐富,大體上可分為原生態(tài)山歌、革命山歌、客家童謠山歌、民俗類山歌等等。
3.迎娶習俗。當男方擇好迎娶新娘的良辰吉日,先提前一個月由媒婆帶上禮金通知女方。待到迎娶日的前一天為起廚,新郎叫齊親房人幫忙,把新娘房布置完善,并將祖祠里外搞好衛(wèi)生,張燈結彩;“繩武”大門及李氏宗祠掛滿寫著“李府”兩字的燈籠,五光十色煥然一新。迎娶日當天為正日,早上迎娶隊伍吃完早飯,高舉“李府”儀仗、大燈籠和彩旗,抬著大紅花轎,吹響八音浩浩蕩蕩地前往新娘家。午間新翁接受親朋的致賀,炮竹喧囂,熱鬧非凡。下午男方家大擺筵席,中廳高朋滿座,互為祝福,舉杯歡慶。黃昏時刻,迎親隊伍的八音從遠而近,親朋村前迎接,在人群的慶賀聲與門外的炮竹聲中新郎把新娘子迎回了新房,眾人鬧洞房歡聲笑語。次日新婚夫婦晨起之后,先拜祖祠靈牌,后拜家公、家母、親房,畢后吃飯散廚。
4.出嫁習俗。誰家千金自接到男方迎娶吉日的通知后,要提前三十天進入專用女房“藏月”。其意義一是母親在與女兒分離前夕,提前間斷見面沖淡別離之情。在女兒入了藏月之日起,母女只有在第四天、第十一天各相見一次,目的是使雙方在日后女兒出嫁離別之時都不要太傷心;二是要在出嫁前使千金學會為婦之道與家務料理等。千金所住藏女房中內有兩廚一廳和三房樓閣,足夠十多個同伴女孩住宿。千金家屬天天派人送來些米油鹽菜,由藏樓姐妹教千金小姐做飯、料理家務;同時飯后時間教她尺碼搓線,學習縫制小寶寶的衣服,及為人媳婦之禮節(jié)等,使其真正成為入得廚房,出得廳堂之賢妻。
此外,龍門縣傳統(tǒng)古俗節(jié)日猶多,除春節(jié)、元宵、中秋、重陽等大眾節(jié)慶外,還有“十月朝”、“七夕節(jié)”等傳統(tǒng)節(jié)日。繩武圍村民間會節(jié)文化最具地域特色,有的已演化為各有特色的村落文化。
二、繩武圍村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存在的問題
由于政府的支持,村民的參與,整體而言,繩武圍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較好留存。當前,繩武圍村一批具有較高價值的典型非物質文化遺產基本都已被找出。應該說,繩武圍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面對市場化、商業(yè)化的沖擊,許多非物質文化逐漸缺失了“鄉(xiāng)土、鄉(xiāng)情、鄉(xiāng)音”。當前,繩武圍村“非遺”保護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第一,外來文化的沖擊影響了村落文化的傳承與保護。美國歷史學家沃勒斯坦認為,人類歷史雖然包含著各個不同的部落、種族、民族和民族國家的歷史,但這些歷史從來不是孤立地發(fā)展的,總是相互聯系形成一定的“世界性體系”。隨著大眾傳媒的高速發(fā)展及多元文化的發(fā)展,傳統(tǒng)文化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沖擊甚至是破壞。在這樣的狀況下,繩武圍村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沖擊與破壞。村落里年輕一代不愛欣賞那些土里土氣的民族文化了。據村支書介紹,他家小孩放學回家第一件事情就是看電視。電視娛樂已經成為孩子娛樂的主要方式之一,至于傳統(tǒng)的藝術民俗,孩子們一無所知,也從來沒有主動去關心過。傳統(tǒng)文化慢慢淡出年輕人的視野,此外,村落中還有不少傳統(tǒng)文化藝人逐漸退出了傳統(tǒng)文化的創(chuàng)作與表演舞臺。
第二,村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價值認識不足。村民對“非遺”認識的不足,一方面導致了未被發(fā)現的“非遺”遺漏,另一方面,一定程度上也讓“非遺”的民俗文化特色遭到忽略。就拿村落婚俗“擔擔”來說,“擔擔”作為一種非物質文化遺產,是反映村民集體生活,并長期得以流傳的人類文化活動及其成果,因而具有不容忽視的歷史文化、科學等方面的價值。筆者在考察中了解到,現代多數人根本不清楚其豐富的價值。筆者以為,村落中大多數居民對民俗文化認知度不高,在公眾甚至部分領導干部中對文化遺產的科學價值、歷史價值、藝術價值不了解,正是這種所謂的不了解,掩蓋了村落文化本應有的價值。村落中的年輕人多傾向于在酒店舉辦婚禮,導致村落傳統(tǒng)的婚俗文化內涵被嚴重篡改和扭曲,這不能不說是一種損失。
第三,傳承人面臨斷層的危機。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主要靠言傳身教,心領神會。面對開放與多元文化的沖擊,絕技絕藝傳人越來越少,而年輕人忙著打工掙錢,追逐時髦,對傳統(tǒng)文化不感興趣,不能靜下心來學習觀摩。在這樣的大背景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面臨著嚴重的威脅。許多年輕人知曉西方的情人節(jié)、愚人節(jié)、圣誕節(jié),但對民族的民俗節(jié)慶等知之甚少。一些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傳承人的孫子輩認為學習這些技藝沒有“錢途”,寧愿外出打工也不學習。由于缺乏傳承人,因而,非物質文化遺產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斷層危機。
三、繩武圍村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策略
繩武圍村非物質文化遺產中,特色山歌、婚俗“擔擔”、剪紙等無疑是最有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我們不僅要使其得到繼承和保護,還要不斷地創(chuàng)新,尋求新的發(fā)展。特別要對傳承人予以認定保護。
第一,從非物質文化遺產性質角度來說,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獨一無二、不可再生的性質。也就是說,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一旦消亡或流失,就永遠無法恢復或再生。所以,人們在充分認識到搶救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的同時,要對非物質文化資源的價值有清醒的認識,要樹立“以保護促開發(fā),以開發(fā)促保護”的理念。
第二,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宣傳教育。人民群眾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創(chuàng)造者、傳承者,也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者。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不只是某些部門、某些人的事,而是一個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并承擔責任的工作。因此,應該加強宣傳教育,特別是加強對村落中的青少年的宣傳教育,最終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成為全民的共識和自覺行動。
第三,從法制層面來說,政府部門應從立法角度出發(fā),出臺一系列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規(guī)章與條例。因此,建議當地有關政府部門可以頒布山歌、婚俗等民俗文化的保護條例、保護方案、保護措施等。
第四,切實加強傳承人的保護工作。費孝通先生曾經說過,文化是人為的,也是為人的。因此,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關鍵就是要做好傳承人的保護工作。要給予他們一定的經濟待遇,使他們衣食無憂,并鼓勵他們多收徒、授徒,培養(yǎng)更多的民族文化傳承人。同時還可以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將民俗文化相關資料輸入電腦,建立數據庫,進行數字化管理,以便更好地保存和宣傳。
總之,村落民俗文化的保護需要人們在確保文化遺產原生狀態(tài)不受損害的前提下科學開發(fā),合理應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讓更多優(yōu)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融入到現代日常生活中,以此提高和豐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水平。
中國鄉(xiāng)村發(fā)現網轉自:中南大學中國村落文化研究中心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