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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大才:農戶的市場約束與行為邏輯

[ 作者:鄧大才  文章來源:中國鄉村發現  點擊數: 更新時間:2017-08-07 錄入:王惠敏 ]

 ——社會化小農視角的考察

摘要:當今中國小農不同于傳統小農,也不同于社會化大農,它是介入傳統小農與社會化大農之間的一種過渡形態的小農,即社會化小農。因為它已經從傳統的“為買而賣”逐漸轉向“為賣而買”、從“以業為商”轉向“以農為市”、從“小農的市場”轉向“市場的小農”,貨幣與市場“無處不在”、“無時不有”;小農與家庭是“無人不商”、“無物不市”。面臨市場化、社會化的貨幣支出壓力,社會化的小農行為已經從依靠熟人關系、道德市場轉向求助貨幣武器和緊縮性的保守選擇應對市場化中的不確定性和風險。

關鍵詞:社會化小農;市場約束;行為邏輯

認識小農要從農戶出發,研究小農要從原點出發。前者強調要從當今小農的實際著手,不能脫離實際研究小農;后者強調要從經典理論的局限性著手,不能生搬硬套經典理論解釋當今小農。無論是從亞當?斯密、馬克思到恰亞諾夫、波拉尼、斯科特,還是從舒爾茨、波普金到黃宗智、施堅雅、費孝通,對于小農性質定位和小農發展階段的劃分,都是依據小農與市場的關系,或者說小農與市場交換的程度進行判斷,并以此研究小農的行為與偏好邏輯。筆者將從小農與市場的需求、供給、地位等方面進行研究,考察當今中國小農和市場的關系與經典理論的差異、與傳統小農和市場關系的區別,即當今小農的市場約束、行為邏輯與經典理論、傳統小農的差異。

一、“為買而賣”與“為賣而買”――從需求角度討論小農與市場

馬克思認為,傳統小農的生產主要是為了滿足家庭需要,只有多余的產品才會出賣,“農民家庭差不多生產了自己所需要的一切:食物、用具和衣服。只有當他們在滿足自己的需要以后還能生產更多的東西時,他們才開始生產商品;這種投入社會交換即拿出出賣的多余產品就成了商品”。傳統小農是為買而賣,傳統小農與市場發生關系是出售多余農產品,交換日常生活所必需的生活用品,生產、生活資料主要來源于自然,而不是社會,更不是市場。

同時,馬克思也認為,商品化會使小農被資本主義大規模生產所取代而走向滅亡,“資本主義生產形式的發展,割斷了農業小生產的命脈;這種小生產正在不可抑制地滅亡和衰落”。在馬克思小農學派看來,小農可以分為傳統小農和社會化大農業兩個階段,前者的偏好與行為邏輯是為買而賣,后者是為賣而買。為買而賣是為了生存的需要,為賣而買則是為了利潤的需要。可是當今中國小農并沒有完全按照馬克思小農學派的理論預設路徑演進,既有為買而賣,也有為賣而買,即使為買而賣也不同于傳統小農的交換需求和生存目的,為賣而買也不完全等同于社會化大生產的利潤目標。

(一)不同的“為買而賣”

20世紀70年代末的農村經濟體制改革,一夜之間農民從公社社員回歸到家庭成員,小農回歸家庭耕作、經營的傳統狀態,相當大一部分農戶具有傳統的性質――為買而賣。但當今為小農“為買而賣”完全不同于傳統小農的“為買而賣”。當今中國部分小農,雖然還是“為買而賣”,但市場交換的范圍、內容已經不可同日而語。總體上講,“為買而賣”發生了兩個明顯的變化:一是“為買而賣”的產品比重擴大;二是“為買而賣”已經擴大到生產領域。第一個變化比較好解釋,指的是家庭生產產品銷售數量的變化,即從傳統小農的30%至40%出售擴大到當今小農的60%至70%,小農再也不是為消費而生產,而是為市場而生產,為貨幣而生產。第二個變化才具有本質性的特征,當今小農的生產環節深深地卷入社會化分工過程,離開了市場和社會交換,小農生產幾乎無法完成,市場交換成了小農再生產的必要前提和條件。

從小農生產主導農產品銷售比重來看,根據滿鐵的調查,20世紀40年代的蘇南地區,糧食主產區小農的糧食60%來自家庭生產,40%來自市場,而且來自市場部分還有青黃不接時從市場返購部分糧食(約占15%),產糧區蘇南農戶真正出售部分只占家庭產量的25%左右。20世紀40至50年代的華北地區小農的糧食除了小麥的出售比重為46.20%外,其他糧食產品都低于30%。不管是南方還是北方,在20世紀三四十年代,農戶只將剩余糧食用來出售,獲取貨幣,交換日常生活用品。而當今中國小農生產的主導農產品銷售比重已經很大,筆者調查的湖南湖村糧食銷售比重達到68%,棉花、苧麻的銷售比重達到100%。

從生產環節的社會化和市場化程度來看,20世紀四五十年代,華北81縣187村農戶生產投資自給和購入的比重大約65.75:34.25,自給占7成左右,市場交換占3成左右。而當今的小農是倒三七開,大約是30:70,當今小農的生產環節與社會、市場緊密地聯系在一起。

當今中國大部分小農同樣是為買而賣,但是涵義和重要性已完全不同。傳統小農為買而賣只是為了生活得更好,即使市場交換無法完成,小農再生產照樣進行,當今小農為買而賣則是生產的必然環節、也是再生產能否進行的關鍵。如果小農不從外部購買種子、肥料、農藥,租賃收割機、耕作工具,小農再生產根本無法完成。同是為買而賣,當今小農的“賣”則完全不同傳統小農的“賣”,離開了“賣”的過程,再生產無法進行。借用馬克思簡單再生產的轉化公式,傳統小農為“W-W’”,當今中國的小農為“W―G―W’”。兩者的差別決定小農行為的差異,“W――W’”時期,小農追求產量最大化,即追求更多的w,產量最大化是此階段農戶的最優選擇。“W―G―W’”時期,小農同樣要追求W,但是此W則需要G來交換,因此理性的小農通過追求最大化G而追求最大化W’,即此階段的小農追求貨幣收入最大化,以交換農戶自己無法生產的生產資料和生產服務,G在此公式中不可缺少。總體而言,傳統小農離開了市場至多影響農戶的消費,當今中國小農離開了市場則無法生存,正因為如此前者追求產量最大化,后者追求貨幣收入最大化。

(二)特殊的“為賣而買”

當今中國小農不僅存在“為買而賣”,而且也有特殊的“為賣而買”。后者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農戶主要農產品的生產過程的市場化和社會化并非完全是“為買而賣”,還有很大一部分是“為賣而買”。如糧食生產過程中產前的“買”雜交種子、購“買”化肥就是為了生產更多的農產品而追求更多的貨幣,這是典型的“為賣而買”。產中的收割、犁田的市場化和社會化則不具有“為賣而買”的特點,因為這些支出本身就要耗費小農稀缺的貨幣,它是貨幣對勞動的替代。因此,小農的生產已經不是簡單的為生存、為消費而生產,而且還有為貨幣收入而生產的因素,“為賣而買”與“為買而賣”夾雜在一起,如果不從源頭加以考察,則會混成一團,難以分辨,當今中國小農的特殊性就體現在這方面。

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當今中國的小農既不是純粹的“為買而賣”的傳統小農,也不是純粹“為賣

而買”的社會化大農,而是“社會化 小農”耦合的一種新的小農形態。這種小農形態既追求消費最大化滿足,又追求貨幣收入最大化,當然消費的滿足可以歸納為貨幣收入最大化,即小農通過“買”,最大程度的獲取W,然后通過出售W,獲取G’。必須明白并非所有的“買”都是為了最大程度的獲取w,進而最大化地獲取G’。

第二,當今小農更多種植非糧食作物,以追求貨幣收入最大化。經濟作物歷來就是小農獲取貨幣收入的工具和手段,傳統小農的棉花、花生、油料的出售率超過90%。當今中國小農種植經濟作物同樣是追求貨幣收入最大化,兩者的區別在哪里呢?在于過去有接近90%的耕地種植糧食,而當今小農有接近35%的耕地已經擺脫了糧食生產,即有接近三成五的耕地已經不遵循W--G--W’的再生產模式,而是遵循G―W--G’再生產模式。

當今中國小農生產偏好已經從純粹的“為買而賣”轉向既有“為買而賣”,也有“為賣而買”。如果將“為買而賣”視為傳統小農的生產經營特征,“為賣而買”視為社會化大生產的特征,處于“為買而賣”與“為買而賣”之間的小農則是一個行為復雜,偏好則較為一致的過渡小農,其特點是社會化、市場化程度極高,以貨幣收入最大化為最優選擇。

二、“以業為商”與“以農為市”――從供求角度討論小農與市場

“為買而賣”與“為賣而買”是從需求角度討論小農與市場的關系。從供給角度看,當今中國小農也與傳統小農有較大的區別。傳統小農是以農業,特別是家庭消費剩余的農產品為商品與其他主體進行交換,而當今中國小農則以“三農”為市,即農業提供商品性生產、農村提供商品性服務、農民提供商品性勞動力和身體商品。當今中國小農與市場的關系已經從“以業為商”變成”以農為市”。

傳統小農與市場的聯系比較少,家庭生產生活中只有部分日常生活用品和剩余農產品在市場上出售,后者以前者為目的。中國農民“以業為商”歷史悠久,《孟子》中就記載,農民“紛紛然與百工交易”,“子不通功易事,以羨補不足,則農有余粟,女有余布;子如通之,則梓匠輪輿皆得食于子”可見,中國歷史上小農就存在“以羨補不足”,通過出售家庭剩余產品交換生活必需品,說明中國小農有“以業為商”的傳統。

馬克思對傳統小農與市場的關系更加保守和悲觀。“在真正的自然經濟中,農產品根本不進入或只有極小部分進入流通過程,甚至代表土地所有者收入的那部分產品也只有一個比較小的部分進入流通”每一個農戶差不多都是自給自足的,都是直接生產自己的大部分消費品,因而他們取得生活資料多半是靠與自然交換,而不是靠與社會交往。⑧馬克思認為,自然小農或者傳統小農可以不依靠市場而生存,即使與市場發生聯系也只是極少數的農產品。在馬克思眼中,不可能存在農民“紛紛然與百工交易”之事,即使有也是特例。

黃宗智曾經將小農與市場的關系分為“剝削推動的商品化”、“生存推動的商品化”與“謀利推動的商品化”。小農為謀生的商品化包括兩個部分:一是家庭消費剩余產品出售換取生活必需的日常用品;二是以維持家庭生存,家庭勞動力外出幫工或者從事家庭手工業。按照黃宗智的說法就是“小農 手工業或幫工”維持中國傳統小農的穩定與延續,即只有小農的部分剩余產品和家庭手工產品成為商品,換取家庭生活必需的日常用品,其結論是“斯密型動力”在中國沒有發生作用。

不管是馬克思還是黃宗智都認為,傳統小農只有部分農產品和手工業產品進入市場,農產品是農業的產品,家庭手工業是家庭副業的產品,小農家庭與市場發生聯系的僅有家庭剩余的農產品和為維持生存的家庭手工業產品,生產過程、家庭其他資源都沒有變成商品,只有家庭產業的少部分產品成為商品,即小農家庭“以業為商”,此“業”就是比較狹義的“農業”和“家庭手工業”。

同時,按照馬克思、斯密的觀點,小農的市場化會導致小農消滅和解體。有些學者將此稱為“斯密型動力”。在市場和資本主義的沖擊下“我們的小農,正如任何過了時的生產方式的殘余一樣,在不可挽回地走向滅亡”。按照馬克思小農理論,小農在市場的沖擊下必須會走向滅亡,決不會有什么發展和繁榮。

當今中國小農既沒有按照“斯密型動力”和馬克思理論的預期走向社會化和資本主義,也沒有按照黃宗智理論演進:因為“斯密型動力”失敗,小農生產繼續“過密化”,而是全方位的市場化和社會化。不僅農業的產品變成了商品,而且農村、農民本身都變成了商品和市場;不僅小農的規模沒有受“斯密型動力”的影響,而且小農生產、生活全方位商品化,小農以自己的方式建構著中國的市場及市場關系,即當今小農從“以業為商”變成“以農為市”,前者是以產業的剩余產品為商品,后者是以農業、農村、農民為市場內容和市場載體,市場已經滲透到小農家庭的各個角落,商品和市場“無處不在”、“無時不有”。“以農為市”主要體現在三個方向:

“以農業為市”。“以農業為市”并不是傳統小農的“以業為商”的簡單擴大和延伸,而是從內容到形式都發生了本質的變化。傳統“以業為商”是指農業、手工業的消費剩余產品對外出售。當今中國小農的“以農業為市”則發生了顯著的變化:一是農業生產產品的商品化程度提高;二是農業生產過程實現了商品化。小農的農業產前、前中、產后已經全方位市場化和社會化,小農離開了市場和社會就無法再生產,市場是小農再生產的必要前提和條件。

“以農村為市”。“以農業為市”是從產業的角度考察小農與市場的關系,“以農村為市”則是從農村的角度、從區域的角度考察小農與市場的聯系。后者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小農以農村為內容創造市場關系,舒爾茨曾經說過只要有條件,農民能夠“將黃土變成黃金”。當今中國小農已經將農村能夠市場化的領域都市場化或者正在市場化,鄉村社會中的“熟人關系”和“宗族關系”二元體系變成了“熟人關系”、“宗族關系”和“市場關系”三元體系,而且市場關系的作用越來越大,范圍越來越廣,如喜慶節日宴請賓客,幫工需要付費、廚師需要開工資、蒸飯燒水需要請專門的鍋爐;如外出需要雇摩托;建房幫工需要支付勞務費等。傳統的熟人關系和宗族網絡的無償服務體系逐漸被市場化的有償服務網絡取代。二是小農以農村為載體發展農村市場關系。小農將家庭產品和用品以農村為載體創造市場,如將自家菜園中的蔬菜以鄰居為市場出售;同時小農也將外部特別城市工業產品、外地農產品以農村為載體進行販買販賣。前者將小農與親鄰之間的朋友、親戚關系市場化,以市場關系取代熟人關系和親友關系;后者將小農與鄰近村莊、小農與城市、小農與工業的關系通過市場化聯結起來,小農以市場擴展了交流和交換空間,以市場參與了城市、工業、鄰村的社會化分工。可見,“以農村為市”是兩種關系的替換:以“市場關系”替代費孝通的“熟人關系“和弗里德

曼的“宗族關系”,以“貨幣關系”聯系“陌生世界”和施堅雅的“區域市場”。“以農村為市”不僅從經濟層面重構建了市場,而且從文化層面重塑了小農與市場、小農與社會、小農與城市和工業之間的關系。

“以農民為市”。“以農民為市”是小農將自身作為商品與其他主體進行交換。按照馬克思小農的觀點,小農本身成為商品是社會化大生產條件下的產物,是資本的產物。“有些東西本身并不是商品,例如良心、名譽等等,但是也可以被它們的所有者出賣以換取金錢,并通過它們的價格,取得商品形式”雖然當今中國仍然是小農家庭經營,但是小農并沒有停留在傳統小農階段,也沒有發展成為社會化大生產,而是處于傳統小農與社會化大生產之間的一個特殊階段。這個特殊階段的小農已經出現了只有資本主義階段才有的商品,如當今中國的小農已經以身體、以勞動力的形式進入了市場,即“以農民為商品”。“以農民為商品”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以勞動力為商品,這種形式中國自古以來就存在,小農通過出賣勞動力獲取貨幣收入,只是當今中國以勞動力為商品的農民數量龐大,且務工報酬已經成為小農的重要收入來源。據國家統計局提供的數據,2005年外出務工的勞動力已經達到12578萬人,農民的工資性收入已經達到36%。二是以小農的身體為商品,即以小農身體器官為商品,小農以身體器官為商品并不普遍,而且法律并不允許,但是“身體商品”的“黑市”仍然存在,如一些地方“賣血一族”就是農民以身體部分器官為商品獲取貨幣收入。三是以小農的良心、信任、欺詐、愛情等無形活動和行為為商品。筆者在《湖村經濟》中描述的乞討、詐騙、算命、傳銷等都是農民以自己的無形行為為商品,獲取貨幣收入。顯然,“以農民為商”則體現了當今小農“無人不市”、“無物不商”的特點。

顯然當今中國小農已經完全不同于傳統小農的“以業為商”的階段,也不同于“斯密型動力”誘致的社會化大生產階段,小農仍然是小農,只不過是一個與市場相互滲透、以市場為生產生活前提的市場化、社會化小農,不僅農產品成為商品,而且農村、農民本身也成了商品,將農業生產過程、大部分農產品和農村、農民推進市場的,不是“斯密型動力”,而是全方位社會化、市場化誘致的貨幣支出壓力。“以農為市”的目標是追求貨幣收入最大化。

三、“小農的市場”與“市場的小農”――從市場經濟地位討論小農與市場

當今中國的小農與市場關系的變化是全方位的,不僅從“為買而賣”轉向“為賣而買”、從“以業為商”轉向“以農為市”,而且小農市場的地位也發生了根本的變化,從“小農的市場”轉向“市場的小農”。表面上看,只是文字順序的顛倒,但是小農與市場的關系卻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即從小農們組成的市場、控制的市場轉向小農們參與的市場,“市場的小農”變成了微不足道的參與者和市場被控制者。

對于傳統小農與市場關系,斯科特、施堅雅、黃宗智、斯科波爾、費孝通等都對此有過獨到的觀點。斯科特認為,傳統小農的市場交換囿于鄉村,是一種單向的流動,“這種貿易也不同于亞當?斯密特別強調的城鄉之間的雙向貿易。……城鄉之間的交換顯然只構成清代長江三角洲貿易的極小部分。小農購買的主要生活必需品是由其他小農生產的,除了少量次要的必需品外,他們極少購買城市產品。”斯科特的主要觀點是,小農的交換是周邊鄰居之間的交換,交換的內容主要是生活必需品。

施堅雅認為,傳統小農的市場是以集鎮為中心的區域輻射市場。他將傳統經濟時期的市場分為“小市”、基層市場和中心市場,小農一般在前兩個市場中活動。基層市場的半徑大約是以市場為中心的3.4、公里到6.1公里,市場是可控的、確定的,小農是市場的決定者,基層市場平均包括18個左右的村莊,約1500戶、7000人。基層市場內的小農不可能認識所有的農民,但是都是熟悉的面孔。集市由周圍村莊的宗族、精英及小商人控制著,市場是農民和小商人、農民與地方紳士交往的核心。“小商人是農民與高層次中心地的商人之間的中介“、“他們既為農民擋住了所疑惑的外部世界,又有選擇地把外部世界的一些東西放進來并傳達給農民――一些必需的外來產品”。雖然農民無法認識基層市場內的所有居民,但是農民通過自己的認識、點頭之交及市場內宗族、精英與所有的居民發生直接或者間接的聯系,即對所有居民有直接或者間接的“熟識感”。

從上述梳理可以歸納出小農與傳統市場的基本關系,傳統市場是熟人之間的交易;信息是透明且基本對稱的;小農有一定的價格決定權,或者說聯合的小農有一定的價格決定權;基層市場圈是小農主要的社會圈子和邊界;在此圈子內有自己的社會關系和市場交易調節規則和追究習慣,農民對此非常熟悉。簡言之,傳統經濟的市場參與者都是熟人、地位基本平等、信息基本對稱、交易風險相對較小,市場的邊界、價格和風險在農民可控范圍內。鑒于此,筆者將此類市場稱為“小農的市場”,即小農可以控制、交易結果比較確定的市場,交易的貨幣性、商業性與交往的社區性、熟人性交織在一起,是典型的道德市場、熟人市場和可控市場。

當今中國小農與市場的關系則發生本質的變化,從“小農的市場”變成了“市場的小農”。對于小農個體來說,變成了市場中眾多參與者中的一員,而且是可有可無的參與者,甚至邊緣者;小農更多的是與高度組織化的城市企業和社會組織博弈;小農再也無法左右市場、無法控制交易的風險,小農猶如社會化大市場中的一葉“扁舟”,隨時可以為市場風暴吞噬,有時甚至微小的風浪都有覆滅的危險。與“小農的市場”相比,“市場的小農”面臨的是一個陌生的市場、一個充滿不確定和風險的市場、一個地位不平等市場和一個一切以金錢為導向的市場。

陌生的市場。雖然現在也存在村莊內部的“小市”和以集鎮為中心的基層市場,它只是形式上與傳統經濟的基層市場類似,內容則完全不同。傳統經濟的基層市場是熟人之間的交易、需求雙方都在區域市場圈內。但當今小農面臨的基層市場卻是交易對象不熟悉、交易規則不熟悉、交易內容不熟悉的一個更新換代快、產品日益豐富的大市場。對快速變化的交易內容,小農總是陌生的。可見“市場的小農”總是面臨一個陌生的市場,無法通過傳統的方式進行市場交易和交換。

風險的市場。傳統“小農的市場”,邊界較窄、交易對象熟悉、交易內容較為固定,小農能夠獲得確定的市場信息、交易結果也具有確定性。但“市場的小農”卻與此截然不同,面臨著一個充滿不確定性和風險的市場。面臨風險的市場,小農的行為趨向保守。

金錢的市場。“市場的小農”與傳統“小農的市場”還有一個重大的區別。一是當今小農是一個金錢的市場、貨幣的市場、充滿算計的市場。市場中的一切交易、一切物品都必須貨幣化,必須能夠用貨幣來衡量、必須用貨幣來支付,否則不能夠進入市場,

也不能進行交易。二是當今小農面臨的市場“只認錢,不認人”,只有冷冰冰的金錢與貨物的交易,沒有傳統小農與市場溫情脈脈的道德關系、熟人關系、面子關系。

不平等的市場。如果說“小農的市場”中的市場主體大體平等,則“市場的小農”與其他主體相比是不平等的。一是規模不平等。當今小農的市場交易對象都是規模比較大、組織化程度比較高的工商企業及其代理人,超小規模的小農與之相差懸殊。二是信息不平等。當今信息主要源于城市,小農交易對象臨近信息源,可以“近水樓臺先得月”,而且交易對象規模比較大,具有信息收集、處理的規模優勢,小農與之相比不可同日而語。三是規則制定不平等。傳統小農的基層市場,小農既是參與者,也是游戲規則的制定者,小農的交易受傳統習慣法的保護,交易者之間較為平等。當今小農只是市場規則的被動接受者,小農是與眾多看不見的對手打交道,輸了也不知道輸在哪里。在此市場中,小農處于絕對的劣勢,與其他交易對象相比,地位極不平等。

可見,“市場的小農”面臨的是一個陌生的市場、一個充滿不確定性和風險的市場、一個看不到真正的交易對手的市場,一個無法控制、事后無法當面追究最終責任的市場、一個地位不平等的市場。在一切都需要貨幣和金錢化的情況下,小農的理性選擇就是保守的基礎上追求貨幣收入最大化,以貨幣化解生產、生活、交往和交易中的風險和困難,從“小農的市場”的貨幣中介化轉向“市場的小農”的貨幣最大化,從依靠“熟人市場”轉向依靠“貨幣支撐”,從傳統的放心交易到當今的保守選擇。

四、結論

當今中國小農與市場的關系已經完全不同于傳統經濟時期關系,總體來說,小農的規模沒有變,小農經營的形式沒有變,但是小農的性質變了,小農與市場的關系變了,小農的偏好和行為變了。市場化和社會化是當今小農最主要的特點,市場化和社會化小農的偏好及行為是追求貨幣收入最大化。小農與市場的關系歸納起來就是三個方面:

整體延續與部分變化。小農與市場的關系整體上看,當今小農還是傳統小農的延續,小農還是小農,小農還是與基層市場發生聯系,但是整體延續的條件下,小農與市場的關系發生了結構性的變化。小農與市場的傳統關系是小農決定市場、小農可控市場,但是現在小農成了市場的被擺布者、被控者、邊緣者,小農對市場的關系從游刃有余到心有余而力不足。表面上看、整體上看,小農與市場的關系一如既往,但是實質在很多關鍵的部分,小農與市場的關系已經發生了顛覆性的變化。

形式守成與內容創新。傳統小農出售農產品和家庭手工產品,偶爾也幫工,當今小農同樣出售農產品、家庭手工產品和勞動力,但這些都只是形式上的傳承與延續,小農與市場的內容已經迥然不同。不僅農業、手工業以市場為取向,而且農村、農民本身也成了市場載體和市場內容,更加不可思議的友誼、良心、愛情、信任等意識方面、無形方面的活動也成了商品。當今小農是無人不商、無處不商、無時不商。小農與市場關系的變化是形式延續與內容巨變同步推進。

目標的手段與手段的目標化。傳統小農的市場偏好是通過市場交換獲取生產和生活的必需品,市場和貨幣是中介;交換完成,市場和貨幣的任務也就終結;市場和貨幣是小農生產和生活的手段,最大化產量和正常化家庭生活才是最終目標。當今小農的市場偏好是貨幣,貨幣本身成了小農追逐的目標,追求更多的貨幣成了小農行為的目的。

可見,雖然當今小農與市場的關系整體上、表面上沒有變化,但是關鍵部分、主要內容已經發生了重大的變化,社會化、市場化已經滲透到小農生產、生活、往的方方面面,貨幣與市場“無處不在”、“無時不有”;小農與家庭是“無人不商”、“無物不市”。小農已經社會化,家庭已經市場化,反之小農則借助市場化追求貨幣收入最大化,以化解社會化中的貨幣壓力和市場化中的風險。

注釋:略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州學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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