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約十多年前,筆者提出了農村土地“承包有權,所得無益”的難題。意思是說,大量遠郊農村戶籍人口到遠地城市就業購房居住以后,農村承包的一二畝或三五畝農田,雖然有政府農業補貼及流轉費等少量收入,但扣除一些田間共用水利維修等工費后,所得無幾,或僅有少量所得,如果長途往返領取這少量的收入,扣除差費后,有的甚或收不抵支。特別是父祖輩逝去后,回到鄉下,既無鄉音,又無鄉鄰,“兒童相見不相識,笑問客從何處來”。如果隨意把承包的田地一次性流轉(賣)出去,又難以舍棄農民對土地的千年追求,愧對祖宗。何況,按現有國內外農地價格,那些永久農田保護區的農田賣出后也獲不了多少平米的城市住房。“承包有權,所得無益”的難題也就不可避免了。這種情況,無論城郊和遠郊都普遍存在。
近日獲悉上海松江區的作法,很受啟發。被譽為“上海之根”的松江區,為發展糧食生產的家庭農場,在堅持土地所有權歸屬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前提下,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決定土地流向,制定家庭農場戶數和規模經營者條件。土地承包權屬于農戶,通過土地流轉獲得穩定的流轉費收益,并保障其知情權,參與所有決策過程。土地經營權屬于家庭農場主,按照合同期經營土地,安心生產,利于經營者穩定隊伍、提高素質,改變了過去三分之一糧田由外來戶不規范種植、掠奪性生產的情況。全區糧食生產的機械化率從74.6%提高到95.9%。耕種的農戶從2007年的4900家調整到目前的921家,家庭農場經營收入從開始戶均4.6萬元升至目前的12.2萬元,畝均凈收入從460元升至973元,機農結合和種養結合家庭農場戶均收入普遍超過30萬元(2017年11月22日新民晚報)。
上海松江區的作法,可以說是十九大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的綜合呈現。他們以糧食生產的家庭農場為重點,確保了國家糧食安全;他們由村集體經濟組織優化土地資源配置,決定土地流向,制定家庭農場戶數和規模經營者條件,喚醒了土地集體的功能,扭轉了農村土地集體有名無實和村級組織政經分離、無事可做的狀況;他們的土地承包權屬于農戶,通過土地流轉獲得穩定的流轉費收益,保障了農民財產權益,又讓土地集體成員出村回村自由;他們堅持由本土地集體成員經營農田,延續農村熟人社會的傳統,減少了非本集體人員經營帶來的種種矛盾;他們的土地經營權屬于家庭農場主,按照合同期限經營土地,并且扶持“機農結合”和“種養結合”的家庭農場戶,既興旺了產業,又利于經營者隊伍穩定,造就一支懂農業、愛農村的職業農民隊伍。歸總一句話,上海松江區的作法,復制性很強,無論是遠郊農村還是近郊農村,無論是發達地區還是外出人口多的后發地區,都可以推行。
黨的十九大提出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被譽為世界“發展經濟學之父”的張培剛教授(1913—2011)1940年代在美國攻讀博士的論文《農業與工業化》一書提出,農業現代化,要有政治的獨立和安定、必需的資源和資本、得到現代技術的機會等前提條件。換句話說,農業農村現代化需要工業化、城市化和科學技術的支撐,這就通常要滯后于工業化、城市化若干年。世界發達國家的農業現代化一再證實了他的論斷,最快的日本農業現代化也落后于工業化、城市化20來年。湖南是中部發展中的省份之一,追趕農業農村現代化的任務更繁重,更需要精心籌劃,全面突破。如果能夠認真吸取上海松江區的上述經驗,結合湖南全省各地的實際進行適應性的再創新,很可能使之成為湖南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一個新的突破口。
(作者系湖南衡陽縣委宣傳部退休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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