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山西省 150 名鄉鎮干部為考察樣本
國家治理體系和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離不開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它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國家治理體系和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發展程度。而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主要依賴的是鄉鎮干部的能力素質即勝任力。由于鄉鎮政府是直接接觸鄉土社會的行政組織,是連接黨和政府與農民群眾的紐帶,更是感知與回應基層民眾訴求的“感應器”。要使該級政府發揮積極作用,必須有一支具有高勝任力的鄉鎮干部。可以說,鄉鎮干部勝任力提高了,鄉鎮政府治理能力才有可能得到全面提升并走向現代化。因此,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與鄉鎮干部勝任力之間具有密不可分的聯系。筆者試圖以山西鄉鎮干部為研究對象,將其放在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組織目標下,建構其勝任力模型,并以此模型為依據審視鄉鎮干部勝任力狀況,分析其勝任力不足的原因進而提出針對性建議,從而在理論與現實層面推進勝任力研究。
一、治理能力現代化對鄉鎮干部勝任力提出了新要求
由于鄉鎮政府是鄉鎮國家權力機關(即鄉鎮人民代表大會)的執行機關,執行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管理本鄉鎮區域內的行政事務,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也應主要圍繞執行與管理的現代化進行。因此,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指以鄉鎮政府為主導的多元主體執行上級決定與管理基層社會事務的能力不斷提高,最終達到現代化要求的過程。這一現代化過程體現在從單純的動員能力轉向滲透能力,從傳統的控制能力走向現代的服務能力,從經驗管理走向制度和科學管理的過程,是逐漸制度化、法治化、民主化 和科學化的過程,具體可表現為滲透社會能力、汲取資源能力、公共服務能力和科學管理能力四個維度。 所謂勝任力就是個體勝任工作的系列能力或者勝任某一具體崗位的系列能力,但是勝任力與能力并不完全等同,一般的能力強調的是順利完成某種活動的心理條件,更多傾向于英文的 ability,強調的是知識和技能;而勝任力則傾向于這種淺層能力與個體及其工作相關的自我內在特質的結合,尤其強調自我內在的系列特質,因此,勝任力包含了
“淺層與深層兩個層面的特征”。正如美國心理學教授戴維·麥克利蘭指出,智力無法測度一個人在工作中的能力是否優于另一個人,可改用勝任力區別卓越成就者與表現平平者在深層次方面的特征,即在動機、特質、自我形象、態度和價值觀以及某領域的知識、認知或行為技能等方面的表現。針對鄉鎮干部而言,所謂鄉鎮干部勝任力主要是指鄉鎮干部勝任鄉鎮工作的淺層能力和相應深層特質的總和, 這種總和既包括鄉鎮干部是否具有適應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外在知識與技能方面的淺層能力, 也包括鄉鎮干部是否具有符合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的內在觀念、態度與動機等深層特質,深層特質與淺層能力之間具有緊密的關聯性,并隨著外部環境的要求不斷變化。組織目標的達成需要組織中成員的共同努力,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實現當然需要鄉鎮干部具備相應的勝任力。既然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滲透社會能力、汲取資源能力、公共服務能力和科學管理能力四個方面的現代化,那么,這一目標必然要求鄉鎮干部在勝任力方面具有相應的表現(見圖 1)。
(一)滲透社會能力的現代化要求鄉鎮干部具有學習與落實勝任力
滲透社會能力是指鄉鎮政府傳達中央、省市執政價值、制度和政策的能力,體現鄉鎮政府貫徹和執行上級政府意圖與任務的水平。喬爾·S.米格代爾曾把現代國家能力放在一個譜系之中,將“滲入社會的能力、調節社會關系、提取資源以及以特定方式配置或運用資源四大能力”作為衡量一個國家能力強弱的標準。由于鄉鎮政府是國家各級政府中最低一級政府,而且是與鄉村社會直接接觸的政府,其在多大程度上能將黨和國家的精神、政策和制度滲透到社會中則反映其基本的治理能力,也體現了這級政府治理的現代化程度,鄉鎮政府滲透社會能力越強,
圖 1 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與干部勝任力的關系
表明其治理能力越強,反之亦然。從這方面看,就需要鄉鎮干部率先學習領會和理解黨中央及省委相關精神與政策,并能將相關精神與政策進行轉化,結合本地實際進行鼓動、宣傳與落實,這是保證鄉土社會感知和理解國家大政方針的關鍵環節。不僅如此,在知識經濟的現代社會,鄉鎮干部如果不具備應有的學習落實勝任力,也難以了解互聯網時代基層群眾的訴求。因此,鄉鎮干部具有較高的學習勝任力是鄉鎮政府滲透社會能力現代化的關鍵要素。
(二)汲取資源能力的現代化要求鄉鎮干部具有創新與耐心工作勝任力
鄉鎮政府只有從鄉村社會中獲得相應的物質資源和心理資源才可能維持基本的運作,否則,工作就難以開展。然而,目前來看,這兩種資源的獲取都不那么容易。有研究表明,自國家稅費制改革以來,基層政府財政收入從農村汲取改為依靠國家轉移性支付,行動邏輯從過去的要錢、要糧到現在的“跑錢”和借債,由此導致鄉鎮政府汲取資源能力以及有效控制基層社會的能力不斷下降,自然會出現如杜贊奇所言的基層組織性質從“保護型經紀”向“營利性經紀”轉變的“國家政權的內卷化”問題,極易導致基層政府治理能力、權威以及治理資源的喪失。由此可見,汲取資源能力是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提升和加強鄉鎮政府的社會管理、公共服務質量等有重要意義,這一組織能力的現代化要求鄉鎮干部具有創新和耐心工作勝任力。鄉鎮干部的創新能力是鄉鎮政府在目前狀態下獲得生機和活力的源泉,只有通過創新和開拓新的市場,推動本地經濟發展,擴大經濟收入,才能保證鄉鎮政府的基本運作,也才可能在經濟上給予農民更多的利益, 由此才可能獲得鄉土社會的支持與認同。同時,鄉鎮工作往往處在復雜的社會矛盾中,需要理順各種利益關系,鄉鎮干部如果不具備耐心工作勝任力,往往會導致矛盾擴大化,失去農民基本信任。
(三)公共服務能力的現代化要求鄉鎮干部具有專業的回應與敬業勝任力
2017 年 2 月,國務院《關于加強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的意見》指出,要加快鄉鎮政府職能轉變, 強化服務功能,健全服務機制,創新服務手段,增強服務意識,提升服務效能,進一步推進鄉鎮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 2020 年,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全面提升,服務內容更加豐富,服務方式更加便捷, 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基本形成職能科學、運轉有序、保障有力、服務高效、人民滿意的鄉鎮政府服務管理體制機制。從此可見,公共服務能力成為考量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基本標準和關鍵所在。鄉鎮政府的公共服務能力現代化究其根本就是為鄉村社會提供所需的公共產品,這一方面需要鄉鎮干部可以敏銳捕捉農民的需求,快速回應;另一方面,鄉鎮干部必須具備相應的服務意識、敬業精神和專業知識, 如果不具備這樣的深層特質,外在的回應能力與服務質量就會降低。由此可見,在鄉鎮干部頭腦中徹底擯棄“官本位”觀念,樹立服務意識,具備回應與敬業精神方面的勝任力至關重要。
(四)科學管理能力的現代化要求鄉鎮干部擁有應急與協商能力
鄉鎮政府的科學管理能力是指鄉鎮政府按照法規程序和制度設計開展工作的能力,是對鄉鎮政府依法行政與按制度辦事的考量。法治化和科學化是衡量國家治理現代化的標準之一,也是衡量基層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指標之一。因為多元行動者的合作管理需要有共同遵守的規則,用規則和程序之治代替人治,克服傳統經驗管理的弊端,做到按照規則和程序開展工作,極大提高鄉鎮政府治理績效。鄉鎮政府的科學管理能力主要表現在依法辦事以及在緊急事件中的程序意識和協調能力,而不是粗放式的經驗管理方式,這是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體現。這一目標要求鄉鎮干部在深層特質上加強法規觀念、強化法規意識、轉變管理態度和動機, 在淺層特質上具有應急能力和協商能力。
綜上可見,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的現代化需要通過鄉鎮干部的勝任力來表現,鄉鎮干部的勝任力則反映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的現代化,兩者之間具有一定的內在契合性。
二、鄉鎮干部勝任力存在的問題
為了保證樣本的代表性,課題組分別選取了山西各地約 150 名鄉鎮干部,運用行為事件訪談法進行訪談。其中包括鄉鎮黨政一把手 65 人,普通鄉鎮干部 85 人。通過調研發現,與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相比,山西鄉鎮干部勝任力狀況喜憂參半,既有良好的方面,也有問題與差距。好的方面表現 為耐心工作能力與應急協商能力較強,服務能力逐漸 提升。問題與差距具體表現如下:
(一)學習落實能力普遍不足,政策觀念相對薄弱
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鄉鎮干部具有學習落實勝任力,目的是使民眾能夠更好地理解黨的方針與政策意圖,更好支持黨和政府工作。山西鄉鎮干部在這一方面的勝任力狀況如表 1 所示。由表 1 可知,山西鄉鎮干部在領會理解與學習能力方面 30 人表現較強,占總訪談人數的 20%,而表現較弱的有 120 人,占比達到 80%;在宣傳鼓動和
表 1 山西鄉鎮干部學習與落實方面的勝任力情況
落實能力方面表現較強的有 40 人, 所占比例為26.7%,而能力較弱的有 110 人,占比 73.3%。由此可見,鄉鎮干部在此方面的淺層能力表現不佳,在深層特質方面大部分鄉鎮干部也呈現出政策觀念較弱、學習動機不足的狀態。訪談中也發現,大部分鄉鎮干部認為,黨中央以及省委的精神與政策毫無疑問是正確的,需要認真學習和深刻領會,但同時也認為上級的政策與鄉鎮實際工作沒有直接的關系,不能產生實際的效用,甚至認為這些政策精神只是一種“口號”;還有一部分鄉鎮干部將學習看作是一種形式,以“老百姓最看重眼前利益,他不會考慮什么宏觀政策”為由說明學習政策的“儀式性”。這種狀況說明山西鄉鎮干部學習落實勝任力令人堪憂。
(二)創新能力不足,市場觀念落后
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要求鄉鎮干部應具有創新能力、耐心工作的能力以及超前的市場觀念,這一點對于正在崛起的山西尤為關鍵。山西鄉鎮干部在這一方面的勝任力狀況如表 2 所示。
由表 2 可見,在淺層能力上,鄉鎮干部創新能力較弱的有 115 名,占總訪談人數的 76.7%,只有 35 人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占訪談總人數的 23.3%;相反,鄉鎮干部中能夠耐心工作的有 95 人,較弱的有55 人,分別占總訪談人數的 63.3%和36.7%。由此可見,鄉鎮干部耐心工作能力比較突出。在深層特質上,鄉鎮干部市場觀念普遍落后,市場動機趨于弱化。訪談中,鄉鎮干部表示目前鄉鎮工作基本上沒有辦法進行創新,也就是說,在職能上無法創新,因為創新需要資源,而鄉鎮在稅費改革后沒有任何資源。他們認為,“鄉鎮不管做什么,手里都得有米,沒有米,拿什么喂雞”;也有的鄉鎮干部認為,鄉鎮工作的自主性差,主要是上面讓做什么就做什么,不需要什么創新。這樣看來,鄉鎮干部創新能力較弱、市場觀念落后、動機不足似乎有著極強的制度原因。然而, 這并不等于說鄉鎮干部不具有積極的創新態度,而是由于實際情況導致積極的態度難以對淺層能力發揮作用。
(三)服務動機與觀念有待提升
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最為關鍵的要素就是公共服務能力,這就要求鄉鎮干部相應地具備回應能力與敬業精神方面的勝任力。
表 3 顯示,鄉鎮干部的公共服務能力已有大幅度提高的趨勢,但在公共服務所需的專業知識與相應的服務觀念上依然有差距。具體表現為:在淺層能力上,鄉鎮干部回應能力較強的有 85 人,較弱的有 63 人,分別占總訪談人數的 56.7%和 43.3%;在專業知識方面則表現出不同的特征,專業知識較強的鄉鎮干部有 65 人,較弱的有 85人,分別占總訪談人數的 43.3%和 56.7%;同時發現,鄉鎮干部敬業精神較強的有 95 人,較弱的有 55 人,分別占總訪談人數的 63%和 37%。在深層特質上,鄉鎮干部的服務觀念與動機表現一般,沒有表現出強烈的服務動機和觀念。進一步訪談發現,鄉鎮干部雖然具備了較強的回應農民要求的能力和敬業精神,但是公共服務所需的專業知識依然欠缺,對于合作醫療、環境污染等方面缺乏相應的專業儲備, 導致無法完成縣級政府職能部門要求的任務。訪談中鄉鎮干部這樣描述他們自己:“鄉鎮干部是表面風光,內心空虛。”同時可以看出,鄉鎮干部已經具備一定程度的服務觀念與動機,尤其是那些經濟條件較好的鄉鎮干部,能夠竭力為農民提供公共交通、公共采暖等服務。
山西鄉鎮干部勝任力盡管存在以上問題,也不能因此否定其積極方面,比如其應急協商能力較強, 法規程序意識明確。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另一個核心能力就是科學管理能力,這一能力體現在鄉鎮干部勝任力方面就是按照法規程序和制度設計開展工作的能力,最為凸顯的表現就是應急能力和協商能力以及相應的法規程序意識。調查發現,鄉鎮干部在應急能力與協商能力以及相應的深層特質方面表現突出。在處理應急性事件時大都表現突出,同時具備較好的協商能力。而且,大部分鄉鎮干部具有法律意識,能夠合理把握法與情的界限,由此說明基層干部具有程序法規觀念。
綜上所述,山西鄉鎮干部的勝任力與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的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在學習勝任力、創新勝任力、服務勝任力等方面需要更進一步提高。同時,通過調查也發現,鄉鎮干部的勝任力表現中,淺層能力與深層特質之間具有一定的關聯性, 尤其是深層特質中的觀念程度不一地影響著淺層能力的發揮。
三、鄉鎮干部勝任力不足的根源
由上可知,鄉鎮干部勝任力主要在學習落實勝任力、創新勝任力和服務勝任力三方面存在不足,這些不足恰恰成為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中的短板。鄉鎮干部勝任力存在的這些問題與其所在的工作實踐場域有著密切的關系。因為勝任力的形成或者影響勝任力發展的條件除去個人固有的遺傳因素外,主要與環境、實踐活動和主觀努力相關。因此, 只有準確了解鄉鎮干部身處的工作實踐場域,才能在把握癥結的基礎上找出有效改變的策略與路徑。
(一)制度運行中出現偏差
近年來有很多研究表明,我國鄉鎮政權呈現出與國家政權體系要求不一致的結構特點,歐陽靜在分析中將鄉鎮政權的結構特點描述為“名實分離”以及由此帶來的“策略主義”的運作方式;也有學者指出,鄉鎮政府定型于公司化的功能、運動化的運轉機制和碎片化的權威結構。這些描述真實地反映了鄉鎮干部工作實踐的現實場域,成為刺激和強化(弱化)他們能力和觀念的實踐場。這樣的制度運作一方面強化了鄉鎮干部應對上級政府和鄉土社會壓力的靈活應對能力,通過“共謀”和“關系”擺平自己面臨的重重壓力;另一方面卻弱化了官僚體系通常要求的學習與落實能力,有些鄉鎮干部甚至認為學習只不過是走過場,搞形式,不能解決鄉村社會面臨的利益問題,更無法滿足權利意識逐漸強烈的農民需求。久而久之,他們的學習觀念逐漸淡薄,學習能力逐漸下降。
另外,鄉鎮工作長久處于“壓力型體制”和“運動性治理”之中,由此形成了“任務導向型”的工作模式,鄉鎮干部的工作常常圍繞上級政府各級部門名目繁多的各種責任考核與工作檢查開展工作,這種工作模式強調的是目標責任制下圍繞核心工作完成任務的能力,帶有極強的實用主義和功利主義色彩, 要求的是鄉鎮干部“擺平”問題的能力,因此,這樣的工作模式客觀上也導致他們無暇深入學習,深刻領會上級精神與意圖,導致傳達落實形式化。所以,從根本上說,鄉鎮干部學習落實勝任力的弱化與鄉鎮權力結構的“名實分離”及其“任務導向型”工作模式有著密切的關系。
(二)激勵效應不足
自 1994 年國家稅費制改革以來,本來就處于財政危機中的鄉鎮政府更是捉襟見肘,這在山西表現得更為嚴重,出現了“懸浮型政權”和“基層政府內卷化”現象。對于這一問題的解釋,研究者都提到鄉鎮政府的職能弱化以及由此產生的與鄉土社會民眾需求脫節的緣由是鄉鎮財政的匱乏與不足,深刻表明了鄉鎮干部所面臨的尷尬境遇:一方面要完成上級政府布置的各項任務;另一方面,在財政支出與權力運作上缺少自主性,他們認為自己“權力小,責任大”,“壓力大,又無權也無錢,不好干”,“有權力的事情都讓上邊接管了,我們就是聽從上面的安排,讓我們做什么就做什么”。這種權力體系與責任體系不對等的情況,不僅影響了鄉鎮干部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更弱化了他們創新的動力。從這一角度看, 鄉鎮政府能否擁有一定的財政自主權,在某種程度上體現著對鄉鎮工作的激勵。
除此之外,從現有的鄉鎮干部的激勵機制看也不盡如人意,盡管國家與地方政府對鄉鎮干部的考核與選拔有著一系列的明文規定和要求,但是,在實際的晉升選拔中卻無力擺脫“潛規則”的運作。歐陽靜在研究中形象地說明了“關系”對于鄉鎮干部升遷的巨大影響,由此強化的是鄉鎮干部的“關系”能力,而非創造能力;即使在目標責任制和績效評估的壓力下,鄉鎮干部也會按照“晉升錦標賽”選擇性地進行工作,對于開拓性的工作不愿考慮。加之, 目前政治生態中存在的不良狀況也造成鄉鎮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減弱;黨的十八大以后,反腐的高壓態勢在一定程度上也成為一些鄉鎮干部“懶政怠政” 的理由與借口,不同程度地存在干部“不作為”現象。因此,建構一個責權匹配、有效的激勵機制是促進鄉鎮干部創新勝任力提升的關鍵。
(三)傳統文化中存在“官本位”觀念
塞繆爾·亨廷頓認為,文化的重要作用在于它會影響一個社會的進步和成功。中國幾千年的傳統 文化以觀念的形式滲透在人們的大腦中,鄉鎮干部“官本位”觀念的形成就與中國傳統文化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而這種文化又從官僚體系內部與外部的鄉土社會中蔓延到鄉鎮干部的觀念中。
首先,中國幾千年官僚政治的不良影響依然存在。王亞南曾經認為,中國傳統官僚體系中盛行“對上級負責而不對人民負責”的認知,這種習慣性的認識具有較強的侵蝕性和蔓延性,它有時會借助社會風氣、家族制度乃至制度的變通強化著鄉鎮干部的“官本位”觀念,成為其行為的“潛意識”指南和解決問題的出發點。其次,社會中也普遍把“學而優則仕”作為最高追求,中國的鄉土社會表現更甚,作為內陸省份的山西這方面尤為突出。我們的調研也證實了這一現象的普遍存在,鄉鎮干部思想中存在
“官本位”觀念最核心的表現就是“管民”意識,而非“為民”思想。“管民”意味著干部為大,唯我獨尊,民眾得無條件服從于干部。“為民”思想則意味民為大, 民事為重,工作中與民協商,共同進行公共治理。“官本位”的觀念作為一種根深蒂固的認知與價值無形中占據了鄉鎮干部的思想意識,一定程度上侵蝕了其為民眾服務的觀念,當然也弱化了其為人民服務的動機,導致公共服務能力普遍不高。綜上可見,鄉鎮干部勝任力的不足有著深刻的制度結構原因和文化緣由。
四、鄉鎮干部勝任力的提升路徑
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要求鄉鎮干部全面提升其勝任力,這就必須從規范制度運作、增強激勵效應和減弱傳統文化不良影響等幾方面入手。
(一)規范制度運作,轉變工作模式
提升鄉鎮干部學習勝任力的關鍵在于回歸基層官僚權力的制度運作,按照官僚體制本身的要求規范鄉鎮干部的職能,擺脫“正式結構的非正式運作”。然而,由于目前鄉鎮政府無力影響和改變 中國鄉土社會中的人情邏輯,也就只能從自身工作模式的改變上降低非正式運作的強度,逐漸推進正式結構的正式運作。因此,需要將“任務導向型”為主的工作模式轉化為“回應導向型”為主的工作模式。
“回應導向型”工作模式是一種將鄉鎮干部工作從單純應付上級政府和部門的任務檢查中解放出來,轉為關注和解決農民提出來的現實問題的工作模式。這種工作模式要求鄉鎮干部對于農民提出的現實困難做到及時回應、依法理性積極解決。當鄉鎮干部回答或解決不了農民提出的問題時,他們自然就要通過學習政策,把握中央精神嘗試解決農民問題,無形中增強了學習動力,變被動學習為主動學習,進而也找到了宏觀政策與鄉鎮現實情況的契合點,這就從根源性上解決了鄉鎮干部學習難的問題。同時,上級政府部門也可以通過創建“一事一應”制度,監督檢查鄉鎮干部對于農民問題的年解決率,通過農民參與鄉鎮干部績效評估的做法考量鄉鎮政府工作的績效。通過這種制度供給和工作模式的改變, 使得鄉鎮干部從繁重的檢查任務中擺脫出來,達到主動學習的目的,在思想認識上與上級黨政部門達成一致,進而落實到行動中。當然,從另一方面來說, 黨和國家的大政方針如何在鄉鎮工作中更具有指導性和針對性也是需要進一步研究的問題。
(二)健全激勵機制,增強激勵效應
激勵是通過有效的制度供給和手段刺激強化組織成員工作積極性,達到組織目標的過程,有效的激勵可以在滿足員工一定需要的基礎上更大限度地激發他們的工作積極性。因此,要想促進鄉鎮干部的創新勝任力,上級黨政部門應在制度上大膽創新,拓展激勵渠道,增強激勵效應。具體可從四方面進行:一是消除鄉鎮財政困境,給予鄉鎮政府一定的財政支持。通過調查不同規模的鄉鎮發展需求,撥付財政預算;同時通過加大對創新項目的專項支持力度,積極推進創新創業,在這一過程中彰顯組織激勵,變被動為主動,激發鄉鎮干部的創新能力和市場觀念。二是適當放權,通過深入調查研究,確定鄉鎮政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明晰鄉鎮政府權責邊界。可以通過具體分析鄉鎮政府每一個工作崗位的任務、權力與職責的方法進行確定,并配以相應的獎懲機制,解決鄉鎮工作權責不對等的問題。三是借助“回應導向型” 工作模式,以公共服務為抓手,建立新的績效考評指標體系,并切實以這一考評體系為依據進行鄉鎮干部的培養、選拔和晉升。在此過程中,要減少人情關系干擾,積極推進“陽光評價工程”,彰顯公平公正, 真正發揮鄉鎮干部績效評估的積極效用。四是建立完善的容錯糾錯機制。對于那些大膽探索鄉鎮發展新思路的干部,尤其是在鄉鎮治理和經濟發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干部應予以適當的保護和鼓勵,保護他們的工作積極性,避免產生“多干活多問責”的不良效應。這就需要對每一位鄉鎮干部的工作情況作出公正客觀的評價,因此,迫切需要構建一套科學的鄉鎮干部工作的評價體系,從而多渠道提高干部的創新勝任力。
(三)創建健康文化,消除“官本位”觀念
鄉鎮政府要達到治理能力現代化,強化鄉鎮干部的服務勝任力,首要的任務就是徹底去除“官本位”觀念,切實認識到“為人民服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這就需要營造良好的鄉鎮組織文化。然而,由于鄉鎮政府處于中國官僚體制中的末端并內嵌于鄉土社會之中,鄉鎮組織文化深受官場文化和鄉土文化的雙重影響,所以,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文化和改造鄉土文化中的不良因素是促使鄉鎮組織文化轉變的兩個有力抓手,當然也是強化鄉鎮干部服務勝任力的有效途徑。
營造良好的政治生態文化,首先應杜絕“潛規則”的盛行,尤其是鄉鎮干部選拔任用過程中的“關系規則”,在選人用人中真正做到公平、公開和公正。更為重要的是,要通過全面系統的政治生態文化建設,讓鄉鎮干部在思想與觀念深處確立正確的為官價值觀。這就需要在鄉鎮組織機構建設、制度建設和觀念建設上下大力氣,采取科學精簡結構、強化制度創新及其效應以及學習灌輸、行為矯正等多種方式, 多管齊下,共同促進。其次,在官僚體系中應真正革除“官大一級壓死人”的行為,上下級官員之間應秉持相互尊重、彼此支持的態度開展工作。對于鄉土社會的文化改造則可以通過鄉規民約的重建、黑惡勢力的鏟除以及常態化的民主參與等措施來施行。其中,最為緊迫的是在鄉土社會中創建一套為廣大農民普遍接受的價值體系,轉變農民的態度與行為,營造出健康有序的鄉土氛圍。當然,鄉鎮組織文化的改變只是在外部文化環境上為鄉鎮干部服務勝任力的提升提供了條件,鄉鎮干部自身意志的努力也是其勝任力提高的關鍵。轉變“官本位”觀念不僅迫切需要學習新理念、新知識,還需擺正位置,明確角色定位,更需要一定的境界與情懷。
總之,實現鄉鎮政府治理現代化需要一批“政治硬、視野寬、素質高、能力強、專業精”的鄉鎮干部隊伍。當然,山西在鄉鎮干部勝任力方面存在的問題在其他地區也或多或少地存在著,只有深入基層進行充分的調查,掌握第一手資料,才能對癥下藥,提出切實可行的措施,并在實踐中逐漸提升鄉鎮干部勝任力,從而實現鄉鎮政府治理能力現代化,進而為推動國家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基礎性的保障,這也是本課題研究的旨趣所在。
作者簡介:山西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法學博士,主要研究方向為基層治理、政治文化與政治心理。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理論探索》 2018年第3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