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鄉鎮干部是我們黨聯系服務群眾的“最后一公里”。但鄉鎮干部在實際工作中往往處于被“多處施壓”的困境,逐漸出現很多“心理波動”,患上了“焦慮癥”。 要提振鄉鎮干部主動性和積極性,應做好“3道減法”,緩解鄉鎮干部焦慮感,延伸為基層減負的廣度、深度和實效度。
做對“減壓法”,做到“下得去”。人人都用“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來形容鄉鎮干部,但是他們除了日常工作中必須直面很多繁雜瑣碎工作,同時也肩負著許多重點工作、重點項目、重大工程的組織推進。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從嚴治黨不斷向縱深推進的背景下,隨著一些不作為亂作為和失職失責的干部被問責處理,使得很多鄉鎮干部“壓力”增大,變得像“驚弓之鳥”,做事如履薄冰、畏首畏尾,有的干部落實上級政策都是“左顧右盼”,更別說“創新推動”,“寧愿少干事、也不愿出事”的工作焦慮在一些鄉鎮干部中滋生蔓延。所以筆者認為,現在各級都建立了相應的糾錯容錯機制,組織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應進一步保障機制有效運行,增強容錯糾錯的“執行性”,擴大干部群眾“知曉性”,增強容錯機制“透明性”,讓容錯糾錯得到普遍認可,讓干部群眾“看得開”,讓領導干部放得開、下得去,讓基層工作真正推得動、推得開。
做實“減負法”,確保“在得住”。近年來,在有些干部特別是青年干部眼中,“基層鍛煉”變成了“基層折磨”,很大一部分原因是隨著當下各項工作的快節奏和高標準,鄉鎮干部日常工作處于“白天下村入戶、夜晚寫稿做表”“周一至周五日常上班、周六到周日正常加班”的狀態。而且很多鄉鎮干部和配偶子女都是“異地分居”,有的干部家庭子女只能靠“托管”給父母,平時面對家事經常是“心有余而不足”,有時今天才答應的事情明天可能立馬就“變卦”,年邁父母無法“守護”,年幼子女缺少“愛護”,情感的焦慮也隨之而來。總的看來,關心關愛基層干部,關鍵還是要落實基層減負,把基層減負各項措施落到實處,真正做到改文風、嚴會風,控檢查、縮材料,減輕他們的“包袱”,為他們“松綁”,讓他們工作生活“兩不誤”,才能安安心心“在得住”。
做好“減限法”,實現“上的去”。事業人員作為鄉鎮黨委政府落實各項決策部署的重要工作力量,人數往往能占鄉鎮干部的60%以上,但由于沒有相關政策支持,在晉升上受到一定限制,很多想干事能干事的優秀事業人員由于身份原因難以得到提拔,一部分鄉鎮事業人員認為不合理,逐漸有了“情緒”。干部流動比較慢也導致一些鄉鎮變成了“一塘死水”,直接影響了鄉鎮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同時一定程度上打擊了一些青年干部的斗志,形成一種再怎么艱苦奮斗也沒有“出路”和只想千方百計“往外跑”的職業顧慮。筆者認為,針對當下基層“人難上”“人難留”的現象,應該進一步探索完善激發鄉鎮干部干事創業活力的體制機制,特別是進一步放寬晉升提拔準入條件,不以“身份”選人用人,不搞“一竿子打死”,為鄉鎮干部搭建共同“施展拳腳”的平臺,讓他們對“上的去”懷抱希望,有效營造“比學趕超”的干事創業環境。
作者單位: 云南省楚雄州祿豐縣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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