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周召開的第二屆“村莊與中國”會議中,我做了題為“明德慎罰:鄉村治理傳統方式的現代案例“的報告,王景新教授對其做了點評,其中關于善治的經濟基礎方面做了相當精彩的點評。結合王教授的點評內容,我對相關方面嘗試做出一點闡釋。現表述出來,希望包括王教授在內的相關專家教授雅正,也請志同道合的朋友一起探討。
王教授在點評最開始提到的,鄉村治理的最高目標是維系村莊的活力,這一觀點是比較新穎的,最起碼是我在之前所沒有接觸過的。回來后對此方面尋找了一些文章,也跟一些專家學者探討過。我認為王老師的這個觀點是成立的。首先,鄉村振興的問題就是在面對眾多鄉村凋敝的現實情況所提出的,維系村莊的活力正是要將鄉村救活。其次,維系村莊活力可以高度概括鄉村振興的幾個方面,我認為這跟朱啟臻所說的發揮村莊的多功能性是有異曲同工之妙的。維系村莊的活力,絕對不是某個方面的結果,而是政治治理、經濟發展、人居打造、文化傳承、村風營造等多個方面共同起作用的最終表現。
王教授對治理手段的解釋,認為治理的最高價值追求是實現善治,在善治的過程中要以百姓、政府、社會力量等三方面作為共同協作的主體,制定一個以公平和長治久安為基礎的標準體系。我對前半句是十分認同的,善治一直都是被提倡和號召的,也是從古至今對治理的美好愿景。在鄉村振興的過程中,絕不是村民的獨角戲,當前很多地方排斥政府和社會力量,這是不理智的。但是,必須明確的是,村民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政府和社會力量的參與應當是適度的,有條件和有限制的。但是,我認為,善治的標準體系未必是以公平和長治久安為基礎。從國家發展的大方向看,長治久安固然沒錯,也是維持穩定發展的必須。但是絕對的公平又是比較難以實現的。每一個地區由于其有不同的歷史發展過程,其發展的促進因素和制約因素都不甚相同,用公平這樣相對虛化、難以把控的標準來要求反而會造成村與村之間,村民內部之間矛盾激化。我認為,對于一個村莊而言,在一定的時間維度內是否有所改善就可以作為村莊善治的標準。這就允許一個鄉村在某個時期追求某一方面的改善,只要大體的前進方向是對的,就可以了。
王教授此次點評最突出的一點在于,講明了鄉村治理的經濟基礎,鄉村文明一定是有經濟支撐的。我們國家鄉村的實際工作總是喜歡偏向某個方面,而忽視了具體的歷史的結合。去年之前,我國的鄉村振興工作似乎就僅僅只是發展鄉村旅游,無論什么地方都在大談特談做鄉村旅游,政府將鄉村旅游作為救命良藥,不管什么癥狀都要用。去年我們又突然興起了村風整治,一下子很多村都開始做村規民約、提德治善治。大家都忽視了這些方面的統一性。沒有一定的經濟基礎,村莊的發展無從談起,村民之間風氣就不好改善。何斯路的治理就是建立在一定的經濟發展上的,正是有了十余年的經濟積累,何斯路才能夠在治理上做出一定的成績。“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古人誠不欺我!當然,村風的改善也會進一步的推動經濟的發展,二者是結合的,不能單純的只在乎哪個方面,要統一起來考慮問題。何斯路在發展經濟的同時,十余年來通過功德銀行、老年大學、何氏宗祠、百萬育才計劃、斯路晨讀等不斷的提升村民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這些又反過來促進了經濟的發展。同時,需要明確的是,經濟基礎的改善絕對不是做鄉村旅游就可以的,鄉村旅游是產業發展的一部分,是經濟基礎的最終表現形式。正如王老師所說,鄉村治理的經濟基礎在于兩個方面,一個方面是以土地制度、分配制度為核心的產權制度的安排,這方面劉守英教授有深入而又細致的講述,在此就不贅述了。另一方面就是產業的根治性和生長性,這就說明了單獨的依靠鄉村旅游是發展不好一個鄉村的,需要同鄉村的實際情況相結合。
王老師提到的關于精英群體的培養,我認為這方面還是我的實戰經驗更有說服力。鄉村精英的群體必定是分層級的,其內部之間有一個自上而下的金字塔的結構,既需要有智囊團,也需要有操盤手,更需要行動派。只有三者相結合,精英群體才能夠發揮合力,達到最佳的目標。
最后,再次感謝王老師的精彩點評,也感謝劉老師給我們這個可以展示、交流、學習的舞臺。鄉村振興工作依舊任重道遠,需要各位同仁的共同努力。百尺竿頭更進一步才是我們的追求。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鄉踐與鄉見 微信公眾號(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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