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需要繼續堅持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目前中國家庭經營結構正處于快速變化期, 側重于規模經營的家庭農場發展迅速, 規范的組織形式和以個體特征為支撐的經營能力使其呈現出巨大的發展潛力;專業大戶大多具有農業生產經營經驗, 本地化特征明顯, 經營規模更為適中, 土地利用更為靈活。而傳統農戶數量巨大, 并呈現數量和兼業雙增的趨勢。在外部政策和內生動力的雙重作用下, 家庭經營能夠適應政策及社會經濟的變化, 呈現出規模化、省勞力化、商品化發展趨勢。基于農業的功能定位, 家庭經營的基礎地位表現為:半工半耕的家庭經營數量眾多, 是農業就業功能的具體體現, 專業化、規模化的家庭經營是最具發展潛力的農業主體形式, 是支撐其他類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基礎力量, 是承載糧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功能的主要生產者。
關鍵詞:家庭經營; 家庭農場; 專業大戶; 傳統農戶;
引言
對擁有巨大人口基數的中國而言, 確保“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是國家糧食安全戰略的必然選擇, 家庭經營在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作為家庭經營基礎的承包經營制度, 在新中國成立后歷經三起三落之后, 1980年5月31日, 鄧小平在講話中肯定“農村政策放寬以后, 一些適宜搞包產到戶的地方搞了包產到戶, 效果很好, 變化很快”。同年9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農業生產責任制的幾個問題》明確了包產到戶不會脫離社會主義軌道, 沒有復辟資本主義的風險。在解決了路線正確的基礎上, 1982年的一號文件確認了包括包產到戶、到組, 包干到戶、到組等都是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生產責任制。以此重塑了“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1], 并與土地農民集體所有和穩定土地承包關系共同構成了農村基本經營制度[2]。
40年的改革開放, 經營制度的完善深刻影響了家庭經營的地位和發展。在產權安排上, 從改革初期承包權與經營權“兩權合一”, 到要素流動及人地關系松動后承包權與經營權的分離, 并進一步由保障農戶經營權為中心的經營體系, 向以穩定農民的承包權為中心的制度體系轉變[3], 土地權能經歷了從債權性的到物權性的演變[4], 對土地權能的強化政策使得家庭經營從以提高微觀效率為目標的強化產權激勵功能的手段, 逐步確立了在市場經濟中的主體地位[5]。在主體發展上, 從推動承包經營形成小而全且分散的小農經濟體系, 到推進適度規模與農業專業化經營, 再到強調培育多元經營主體, 中共中央對堅持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的認識從未改變。與此同時, 實踐層面的家庭經營也在不斷改變, 體現出強大的發展韌性。從改革之初的“家家包地, 戶戶種田”, 到鄉村工業和城市經濟發展影響下所形成的半工半耕制度[6], 再到通過土地流轉所形成的種植大戶和家庭農場的興起, 家庭經營形態發生了很大變化。另外, 基于經濟理性的考量, 農戶調整種植結構、外包部分生產環節的情況已經相當普遍, 呈現出“責任分散、過程集約”的特征, 即負擔經營成本和結果仍是分散經營農戶的責任, 但為降低機會成本, 在一些生產環節會采用集約化生產技術。簡而言之, 家庭經營形式也與當初有較大不同。
圍繞現代農業建設, 2012年中國共產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提出了“構建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構想, 從政策層面豐富了農業經營的組織形式。隨著2013年的一號文件強調“鼓勵和支持承包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流轉, 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 對規模化家庭經營的支持不斷強化。2017年10月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報告明確提出, 要“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 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 同時, 要“實現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 這意味著傳統意義上的家庭承包經營和現代農業意義上的規模化家庭經營都被納入到了現代農業經營體系之中, 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再次被明確。
縱觀中國的社會經濟發展形勢, 一方面, 伴隨人均收入的持續增長, 食物需求結構呈現向高水平轉變的趨勢[7];另一方面, 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量轉移, 農業從業者的老齡化、女性化問題引發了今后“誰來種地”以及“如何種地”的擔憂。目前, 家庭經營處于快速分化階段[8]。在農業比較效益低、城市生活相對優越等因素的推拉作用下, “離農”的趨勢仍會持續, 同時, 缺乏在城市獲取收入能力的農民、愿意在農業中尋找機會的從業者也會留守或參與到農業中。因而, 中國的農業不僅要承擔糧食安全和食品安全的功能, 還要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承擔起就業功能[9]。從歷史角度和發達國家的經驗觀察, 家庭經營能夠適應農業現代化發展。今后, 如何堅持制度底線, 構建并完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是方向, 厘清當今家庭經營的現實是基礎, 本文將基于這一基本認識, 梳理中國家庭經營的現狀與特征, 并從結構和功能的角度對家庭經營的發展進行探討。
一、中國家庭經營發展現狀與主要特征
中國在1978年實行改革之后重新確立了家庭經營制度, 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快速推進, 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持續擴大, 農戶家庭收入結構日趨多元化, “農業經營主體兼業化、低質化趨勢愈發嚴重”“以自給為主的農業生產方式已經基本消失, 以社會資本為依托、以幫工換工為特征的農戶合作已經基本消失”[10]。針對如何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 中央政府提出了家庭經營要向采用先進科技和生產手段的方向轉變, 增加技術、資本等生產要素投入, 著力提高集約化水平的應對策略, 開始強調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11]。此后, 歷經10余年的發展, 中國的家庭經營形成了包括傳統農戶以及從事規模化、商品化生產的種養大戶和家庭農場的基本結構。
(一) 厚望所寄的家庭農場
家庭農場是以家庭成員為主要勞動力, 從事農業規模化、集約化、商品化生產經營, 并以農業為主要收入來源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12]。從官方的角度出發, 作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核心的家庭農場是鼓勵發展的方向, 無論從外部政策環境還是從自身能力看, 家庭農場都是最具有發展潛力的家庭經營。
1. 家庭農場數量增加迅猛。
2013年農業部首次對全國家庭農場發展情況的調查結果顯示, 中國的家庭農場有87.7萬個, 經營耕地面積達到1.76億畝, 占全國承包耕地面積的13.4%[13]。截止2015年底, 經農業部認定的家庭農場數量達到了34.3萬個, 較2014年的13.9萬個增長了146.8%[14], 較2013年的7.23萬個增長了374.4%, 增長速度非常快。
2. 不同類型家庭農場分布具有區域性特征。
2 903個樣本中, 種植家庭農場占67.93%, 其中60.24%是糧食家庭農場;養殖家庭農場占13.99%;種養結合家庭農場占17.77%;其他類家庭農場占0.31%。種植家庭農場占比排序在前五的是吉林、遼寧、上海、黑龍江和河南, 東北地區和河南是傳統的糧食生產區, 上海市的耕地面積已經不多, 農業產值占比較低, 對種植家庭農場的支持力度較大, 這都對該類家庭農場占比有較大影響。養殖家庭農場占比排序在前5位的是廣西、貴州、云南、青海和山西[15]25-26, 這些省份主要分布在西部地區, 土地資源更為緊張、耕地更加分散, 并有從事養殖的傳統。
3. 家庭農場體現出集約化適度規模的經營特征。
監測樣本的平均經營面積為373.69畝, 經營規模占比排前3位的是200~500畝、100~150畝和50~100畝, 所處區間家庭農場數量的比例分別為27.14%、16.88%和12.23%;種植業家庭農場的平均經營面積為428.94畝, 經營規模占比排前3位的是200~500畝、100~150畝和500~1 000畝, 所處區間家庭農場數量的比例分別為30.63%、18.51%和12.98%;糧食家庭農場的平均經營面積為471.17畝, 經營規模占比排前3位的是200~500畝、100~150畝和500~1 000畝, 所處區間的家庭農場數量的比例分別為37.37%、19.11%和16.33%。可以看出, 中國家庭農場的經營面積在200~500畝之間的最多, 在100~150畝和500~1 000畝區間也較為集中 (見表1) 。
數據來源:農業部農村經濟與經營管理司, 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中國家庭農場發展報告2016年[M].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 2016:59;圖1數據來源同此
家庭農場隨著經營面積的增加, 地塊平均面積越大, 土地的集約化利用程度越高, 占比最大的200~500畝區間的地塊平均面積為68.56畝 (見圖1) 。種植業家庭農場的戶均地塊數量為33.38塊, 其中49.21%的家庭農場的地塊數在6塊以下, 說明目前中國的家庭農場具備了較高的土地集約度。但是, 吉林、安徽、江西、湖南、廣西、重慶、四川、貴州、甘肅、青海和寧夏等11個省 (市、區) 種植業家庭農場的平均地塊數量超過了30塊, 說明家庭農場的土地集約利用程度存在較大的地區差異。
4. 農場主的基本特征體現出較強的經營能力。
從性別看, 88.80%的家庭農場主為男性, 上海、吉林、新疆、黑龍江、內蒙古和海南的男性家庭農場主的比例高于95%;貴州、寧夏、廣東和重慶等的女性家庭農場主的比例高于20%。從年齡構成看, 農場主的平均年齡為45.77歲, 集中在41~50歲之間, 占44.64%。農場主年齡在51歲以上的家庭農場占29.46%, 比2010年全國普查數據全國農業人口的34.53%低8.63%。從受教育程度看, 農場主接受過初中程度教育的比例最大, 為45.61%, 高中程度的 (包括中專、職高) 比例為37.07%, 大專以上程度的為11.23%。從農場主的來源看, 來自本村的占83.64%, 來自本鄉的占91.70%, 本地化程度較高。外地農場主 (本鄉之外) 比例較高的地區有浙江、江蘇、天津和山東[15]46-54。
綜合以上情況, 可以認為中國的家庭農場已形成規模且增速較快, 總體規范程度在提高。大部分家庭農場處于適度規模水平, 適宜于現代農業技術投入, 但存在地區差異。農場主以中青年為主, 具備長期從事農業的可能性, 受教育程度大多在初中以上, 高于全國農業人口水平, 具備提高經營能力的潛力。
(二) 自然成長的農業專業大戶
專業大戶在實施聯產承包制度之后不久就已經出現[16]。對專業大戶的理解并不僅僅局限于農業生產, 專職于種養業、工業、商業, 且經營規模或產值達到一定水平的都被認為是專業大戶[17]。專業大戶的形成是農民家庭內部分工的結果, 是部分農民不斷擴大農業生產規模, 逐步演化而來的[18], 從事種養業的經營主體。可以認為專業大戶是指有一定的專業化水平, 農產品生產達到一定規模的農業經濟組織。其與家庭農場的區別在于規范程度低, 土地租賃周期較短, 不需要進行工商注冊登記。
在提倡發展家庭農場之前, 中國的農戶結構已經呈現出兼業化和專業化的趨勢。2006年末, 全國共有農業生產經營戶20 016萬戶, 較1996年第一次全國農業普查時增長3.7%。其中, 以農業收入為主的占58.4%, 比10年前減少7.2個百分點[19], 其中大部分是專業大戶。
在個體特征方面, 專業大戶的年齡主要在40~60歲之間, 黃祖輝對浙江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研究 (以下簡稱浙江調研) 顯示, 專業大戶中, 41~50歲的和51~60歲的兩個年齡段分別占46.77%和26.34%, 合計占73.11%。文化程度以初中為主, 占到45.70%[20]。近年對湖南省汨羅市種糧大戶的調研 (以下簡稱湖南調研) 結果也顯示, 186個有效樣本中, 40~50歲的和50~60歲的分別占46.2%和36.5%, 合計占82.7%。文化程度相對較高, 中專以上的比例為42.9%[21]。事實上, 專業大戶主要來自地方的“種養能手”, 一般擁有長期從事農業的經驗, 湖南調研中一直從事農業的種糧大戶有69%, 浙江調研中沒有非農就業經歷的專業大戶占37.63%。具有豐富的農業生產技術積累是選擇從事農業專業生產的重要影響因素。另外, 專業大戶一般具有自我發展的經濟實力, 浙江調研中以自有資金為主的比例占到55.74%, 即半數以上的專業大戶能夠依靠自身資金實力實現農業再生產。湖南調研顯示, 有85%的種糧大戶會自己購置農資, 約有68%的種糧大戶都購置了一些基本的農業機械。
總體上看, 一方面, 從傳統承包農戶分化發展起來的專業大戶大都長期生活在農村, 熟悉當地的自然環境和社會關系, 具有較強的實用技能、生產經驗和經營管理能力。另一方面, 受資金實力、技術水平和經營能力的制約, 專業大戶的經營規模并不會很大, 湖南調研顯示, 86.02%的種糧大戶的經營面積在100畝以內。浙江調研顯示, 專業大戶戶均流入土地面積153.40畝。且60%以上的土地流轉年限在5年以下。
(三) 難以割舍的傳統農戶 (1) 1
1. 數量、規模及兼業的基本特征仍在延續。
首先, 中國的農業經營主體中, 傳統農戶依然是主體, 且總體數量仍在增加。2015年中國有2.67億個農戶, 較上一年增加了0.7%。經營面積在10畝以下的占比為85.7%, 傳統農戶仍占絕大多數。與此相反, 經營面積為50~100畝、100~200畝和200畝以上的農戶數量較上一年分別增加了2.9%、6.6%和11%, 表現出了較高的增速, 但是, 三類規模農戶的占比分別僅為1.0%、0.3%和0.1% (見表2) 。
數據來源: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 農業部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總站.中國農村經營管理統計年報 (2015年) [M].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 2016:39-40;下表3、表9數據均來源于此
其次, 農業的就業功能依然顯著且兼業化傾向突出。所有農戶中, 純農戶占比為64.8%, 農業兼業戶占比為18.1%, 這意味著合計82.9%的農戶仍以農業收入為家庭主要收入來源, 農業依然具有顯著的就業功能。另外, 2015年農業兼業戶、非農業兼業戶和非農戶分別增加了1.4%、1.5%和3.5%, 超過農戶的增速, 說明兼業化的速度更快 (見表3) 。
通過對農戶家庭人口、土地經營、農產品生產、收益與費用等進行更為具體的觀察, 發現中國的農戶家庭經營具有以下特點:一是農戶家庭規模逐步縮小, 勞動力數也呈減少趨勢, 家庭人口數從2000年的每戶4.17人減少到2015年的3.80人, 減少了8.87%, 勞動力減少了19.14%。二是與家庭人口和勞動力的減少相對應, 從事農業家庭經營的勞動力占家庭勞動力比例從2000年的67.58%減少到2015年的41.06%, 全家外出從業勞動力占家庭勞動力比例持成倍增加 (見表4) 。說明在家庭規模縮小的同時, 農戶將更多的勞動力轉向農業以外的領域, 兼業化程度和對外出務工的依賴在加深。
數據來源于以下兩本出版物的數據匯總:1.中國中央政策研究室, 農業部農村固定觀察點辦公室編.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調查數據匯編 (2000-2009年) [M].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 2010;2.全國農村固定觀察點調查數據匯編 (2010-2015年) [M].北京:中國農業出版社, 2017;下表5、表6、表7、表8以及圖2、圖3數據均來源于此
2. 生產經營方式變化明顯。
首先, 戶均土地經營規模逐步縮小的同時, 小規模地快的數量有較大幅度減少。農戶年末經營耕地面積從2000年的每戶7.43畝減少到了2015年的7.07畝, 減少了4.85%, 經營地塊數量從5.90減少到了3.27塊, 降幅為44.58%, 其中, 不足1畝的地塊數和1~3畝地塊數分別減少了55.42%和29.03% (見表5) 。其次, 農戶種植業結構出現少糧化和少經化傾向。糧食作物播種面積從2000年的戶均7.87畝減少到了2015年的6.66畝, 減少了15.37%, 經濟作物播種面積在2003年到達戶均2.03畝的高點后持續減少到了2015年的1.25畝, 降幅為38.42% (見圖2) 。
3. 收入與生產成本呈現雙增趨勢。
農戶來自主要農產品的絕對收入和生產費用呈增加趨勢, 且種植業的收入增幅高于投入增幅。其中, 來自糧食作物的戶均收入從2000年的2 369.62元增加到了2015年的6 691.19元, 增幅高達182.37%, 生產費用占比從36.58%增至42.03%, 增加了5.45%。2003-2015年, 來自蔬菜種植的戶均收入增幅達178.94%, 生產費用占比增加了3.13%, 同期, 來自水果種植的戶均收入增幅高達532.48%, 生產費用占比增加了13.35%, 來自養豬的戶均收入增幅為49.07%, 生產費用占比有小幅波動, 基本維持在70%左右。來自鮮牛奶的戶均收入波動較大, 2015年為最低水平, 且生產費用占比增長幅度較大 (見表6) 。
表6 農戶主要農產品收入與生產費用占比情況
成本上升源自生產資料投入的增加。從種植業看, 2000年至2015年, 戶均購買農用柴油數量相對穩定, 戶均購買化肥數量小幅增長14.41%, 戶均購買農作物種苗金額、戶均購買薄膜數量和戶均購買農藥金額呈明顯增長趨勢, 增幅分別達到337.02%、79.15%和258.35% (見表7) 。
表7 農戶種植業主要生產資料投入情況
可以看出, 外出務工和兼業化加劇并沒有改變傳統農戶小規模分散經營的基本格局, 傳統農戶數量仍在增加。同時, 傳統農戶為應對農業勞動力不足或降低機會成本, 在行為上顯現出省勞力化和集約化的經營特征, 在縮小經營規模的同時, 減少經營地塊數量, 擴大生產性固定資產數量, 加大生產資料的投入, 以提高勞動生產率。
二、中國家庭經營的發展趨勢分析
理解中國家庭經營的發展變化, 需要從兩個方面著手, 一個是政策邏輯, 這是影響家庭經營的主要外部環境;另一個是農戶家庭的行為邏輯, 這是影響家庭經營的內生因素。
1.基于政策邏輯的認識。從政策邏輯看家庭經營, 圍繞農業現代化建設目標, 中國提出了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政策思路, 強調要堅持家庭經營在農業中的基礎性地位, 推進家庭經營、集體經營、合作經營、企業經營等共同發展的農業經營方式創新[22]。進一步觀察近幾年出臺的重要政策文件可以得出這樣的認識, 中國政府強調家庭經營的重要性, 但對家庭經營的支持, 顯然更側重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家庭農場和種養大戶。2014年年末出臺的《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 (中辦發[2014]]61號) 強調發揮家庭經營基礎作用的策略是重點培育家庭農場, 使之成為引領適度規模經營、發展現代農業的有生力量。探索新的集體經營方式的策略是集體經濟組織為承包農戶提供生產服務, 通過自營或委托經營等方式發展農業規模經營。加快發展農戶間合作經營的策略是鼓勵承包農戶通過共同使用農業機械、開展聯合營銷等方式發展聯戶經營和多種形式的農民合作組織。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的策略是鼓勵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涉農企業重點從事農產品加工流通和農業社會化服務, 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規模經營。
2017年5月底出臺的《關于加快構建政策體系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意見》 (中辦發[2017]38號) 強調既要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 又不忽視普通農戶尤其是貧困農戶, 發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普通農戶的輻射帶動作用。
可以看出, 培育并壯大包括家庭農場和種養大戶在內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政策支持重點, 對普通農戶的定位是被帶動發展的對象, 設想的發展路徑是將承包地和勞動力投入到新型經營主體的規模經營中, 獲取租金和工資, 或是通過接受社會化服務提高家庭經營的效率和收益水平。
2.基于農戶行為邏輯的認識。規避風險仍是農戶在家庭經營中的基本行為準則。原理上, 小農的行為目標具有既追求利潤, 又注重維持生計的多重性, 同時, 不同階層家庭經營的混合成份和側重點會有所不同[23]6。黃宗智這一理論解釋有助于理解中國家庭經營的變化。為在規避風險和獲取經濟利益之間找到平衡, 農戶會在土地支配權、家庭勞動力安排以及農業生產方式等方面采取理性的行為方式, 并由此形成了中國家庭經營的基本特征。
3.家庭經營呈現規模化趨勢。雖然傳統農戶仍占絕大多數, 但土地流轉面積與從事規模家庭經營 (50畝以上) 的農戶數量同步增加, 特別是經營面積在200畝以上農戶的增速超過了10%。2010年至2015年, 土地經營權流轉面積從1.87億畝增加至4.47億畝, 流轉面積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積的比重由14.7%提高到33.3%[24], 超過1/3的承包耕地被流轉。從固定觀察點的農戶數據也驗證了家庭經營的規模化趨勢, 近10多年來, 戶均轉包出面積持續增加, 并自2010年起戶均轉出面積開始多于戶均轉入面積, 這一變化佐證了農戶將承包地流轉給規模經營主體事實。但戶均凈轉包出面積近幾年開始減少, 耕地從傳統農戶向規模經營主體的移動將會穩定在怎樣的比例還有待觀察 (見圖3) 。
4.家庭經營呈現省勞力化趨勢。中國通過改革開放引入了市場經濟制度, 首先興起的集體所有的鄉村工業和副業的發展實現了農業的反過密化, 并帶來了中國的質變性發展[23]79-80。之后, 持續并快速發展的工業化和城鎮化為農村過剩勞動力提供了大量的工作崗位, 使得農村居民逐步具備了自我積累的能力, 推動了農民分化和農業投入方式的變化。一方面, 有擴大再生產的資金并具備農業生產和管理技術的農戶逐步走向規模化經營, 這一群體注重資本投入。郭曉鳴等的研究顯示, 每個家庭農場在機械設備、器具、設施等方面的農業固定資產投資達到107.7萬元, 占總資產的58.5%, 受調查的種植業家庭農場中, 投資過灌溉設施的占67.4%, 投資過田間道路的占54.3%[15]303。另外, 家庭農場的規模水平與自有農機的家庭農場比例和家庭農場擁有的農機數量呈正相關關系[15]83。另一方面, 傳統農戶采用了更加多元化的省勞力方式, 在青年勞動力外出務工的情況下, 留守成員的小規模生產會更加吃力, 而進行較大的資本投入也明顯缺乏經濟性, 那么, 通過轉包減少經營地塊數量和面積, 調整種植結構, 增加化肥和農藥支出, 利用農業社會化服務等均是省勞力的有效手段。
以種植結構調整為例, 2003年至2015年間, 戶均糧食作物播種面積占比從73.05%增加到了77.44%, 經濟作物播種面積占比從21.71%減少到了14.53%, 園地播種面積從5.24%增加到了8.02% (見表8) 。呈現出了勞動投入較少的糧食和水果的播種面積占比增加, 勞動力投入較多的蔬菜的播種面積占比減少的變化。
5.家庭經營呈現商品化趨勢。總體來看, 家庭經營的商品化程度在提高, 作為自給半自給經濟的特性有所弱化。首先, 家庭農場和專業大戶本身就是以商品農產品生產為目的。其次,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 農戶消費模式發生變化, 大量存儲糧食的行為在減少, 購買食品已成為日漸普遍的消費方式。加上農產品市場的影響和節省勞動力的內在動力, 導致農戶更愿意減少農產品生產種類, 增加商品性農產品生產, 更多地出售農產品。2000—2015年, 糧食與蔬菜的商品率持續增長。戶均糧食商品率從44.76%增至80.96%, 戶均蔬菜商品率從64.31%增至87.21% (見表9) 。
三、思考與展望
農業的穩步、健康發展需要一批穩定的農業從業者, 對中國而言, 解決支持“誰來種地”以及確定“如何支持”的問題是一個長期的政策命題。圍繞實現農業現代化的國家戰略, 中國提出要“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加快形成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25]。
改革開放以來, 中國逐步形成了“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結構和“中堅農民”結構共同構成的中國式小農經濟的模型, 前者是主體, 后者是重要的補充[26]。這兩種傳統的家庭經營主體長期支撐著中國的農業生產。所謂新型農業經營體系與這一主體結構相比, 在肯定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之外, 涵蓋了家庭經營主體之外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業企業等規模經營主體, 以及從事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經濟組織, 并被賦予了它們現代化的內涵, 即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和社會化。
那么, 家庭經營在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中應是怎樣的定位?其核心是如何理解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在探討這個問題之前, 需要理解中國農業的功能, 那就是要滿足國家糧食安全、消費食品安全以及農村居民就業的三大功能。與此相匹配的是中國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基礎, 形成了由留守農業、中農、作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以及資本主義農場等多元化農業經營形式[27]。其中, 留守農業, 或稱為半工半耕的家庭經營數量眾多, 農業既為留守在家的農村人口提供了就業渠道, 也為家庭消費提供農產品, 還能滿足農戶對生計安全的需求, 中國的農村土地制度為這類主體從事農業提供了制度保障。從家庭承包經營內生出來的中農、以及具有誘致性制度變遷特點的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以商品生產為目的, 并以農為業, 與留守農業相比, 屬于職業化和規模化家庭經營。因而, 家庭經營的基礎地位可以這樣理解, 半工半耕的家庭經營數量眾多, 是農業就業功能的具體體現, 專業化、規模化的家庭經營是最具發展潛力的農業主體形式, 是支撐其他類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基礎力量, 是承載糧食安全和食品安全功能的主要生產者。
基于上述認識, 培育和發展穩定的家庭經營主體是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關鍵所在。發展家庭經營的方向是培育規模家庭經營主體, 在思想上需要注重勞動力與土地關系, 避免在缺乏生計替代的情況下, 過快推進土地流轉, 導致規模經營主體擠占承包經營戶的土地資源, 弱化農業的就業功能。在機制上需要把握好政策的推動力量和內生動力之間的平衡。同時, 隨著家庭經營規模的擴大, 經營投入會增加, 技術要求會提高, 更為重要的是, 所面臨的市場風險和自然風險也會增大。如何實現規模家庭經營主體的穩定、持久發展, 需要在信貸、保險、技術培訓、社會化服務等方面加強制度建設, 這對中國的農業政策是一個綜合性的挑戰。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9,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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