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處于承上啟下的節點,處于工作落實的重點,處于各種矛盾的焦點。鄉鎮干部來源不足、隊伍不穩、能力不強也是一種普遍現象。要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夯實基層執政基礎,充分激發鄉鎮干部隊伍活力。需彈好“選、育、管、激”四部曲,才能讓鄉鎮干部引得進、留得住、干得好,從而夯實黨在基層的執政骨干。
唯才是舉,拓寬渠道“選”。一是主要采取公開“考”、民主“推”、擇優“調”等多種方式,打破行業、身份等界限,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鄉鎮選人用人新格局,讓想干事、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的“英雄”有用武之地。二是在選拔本地成長的優秀鄉鎮公務員的同時,注重從優秀村干部、選調生、大學生村官和企事業編制人員中選拔鄉鎮領導干部,形成老中青合理搭配,結構優、功能強的干部隊伍。
德才兼備,注重德才“育”。一是把思想作風建設放在首位,培育“信念堅定、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二是要把技能培訓與實踐鍛煉結合起來,培育一支把握政策有水平,服務群眾有本領,落實工作有方法的高素質鄉鎮干部隊伍。三是通過“大扶貧”把干部置于扶貧一線,多技能、多崗位、多業務培育,造就一支精一崗、會兩崗、懂三崗的扶貧工作“多面手”。
織密籠子,嚴格制度“管”。一是建立健全鄉鎮干部工作、考勤、任期等制度,并進行專項整治,幫助鄉鎮干部解決消極包袱,解決慵懶散、解決走讀風等突出問題。二是建立完善自身述、上級評、群眾議的考核機制,強化考核結果運用,與鄉鎮干部的獎懲、職務調整等掛鉤。三是堅持干部能上能下原則,堅決調整不稱職及無實績的干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管人用人機制。
計功受賞,改善待遇“激”。一是抓住鄉鎮干部“上去無望”的關鍵問題,培養鍛煉鄉鎮干部,使常年扎根農村基層一線,奮戰在脫貧攻堅一線的干部“上去有望”。二是研究制定工資待遇向鄉鎮傾斜的政策,改進鄉鎮公務員非領導職務設置辦法,有序推進掛職、交流和輪崗,激發鄉鎮干部的活力。三是注重選人用人面向基層一線,面向脫貧攻堅一線傾斜,徹底打破論資排輩現象,將那些長期在艱苦環境、復雜工作中埋頭苦干、艱苦奮斗的基層干部選拔上來,成為領導干部隊伍,服務群眾隊伍的新血液。
(作者單位:惠水縣組織部)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惠水縣人民政府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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