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歷史學闡釋
摘要:在前現代社會,東亞的農業有著幾乎同樣的特征:幾乎每一寸的土地都用來生產糧食、燃料和衣物纖維。通過飼養很少份額的家畜而支撐著大量的人口,土地的生產率很高,但是勞動生產率很低。差不多80%的人口從事農業及生活在農村,農業在整個國內生產總值的份額中占70%到80%。然而,在今天的日本和韓國,多數的家庭農場是一種被植入了現代市場經濟特點的農商企業。作者指出,土地制度和稅制改革,是日本、韓國農業現代化的重要突破。但是中國農業的發展歷史不同,政府沒有從事和日本明治時期同樣的改革。1980至1982年,政府在農村實施產權方面的改革,實施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激勵農民提高勞動效率井提高生產水平。但是這個改革還不徹底,中國政府所面臨的一個重要難題的是如何公平和有效地分配產權。
關鍵詞:東亞;農業;制度變遷;變革
一、東亞農業奇跡
20世紀的早期,一個美國農業經濟學家F·H·金來到中國、日本和韓國了解當地的農業。當地的家庭農場使他大為吃驚,他注意到這里幾乎每一寸的土地都用來生產糧食、燃料和衣物纖維。
東亞的這些農場通過飼養很少份額的家畜而支撐著大量的人口,土地的生產率很高,但是勞動生產率很低。差不多80%的人口從事農業及生活在農村,農業在整個國內生產總值的份額中占70%到80%。在20世紀的中國和韓國,農業是一種占支配地位的生活方式。他們農業的特點如下:創新速度慢;集約型的家庭專業化生產;生產率低下;有效的市場;節約土地型和使用勞動力替代型的生產模式。
今天,東亞的農業與一個世紀以前F·H.金看到的大大不同。多數的家庭農場是一種被植入了現代市場經濟特點的農商企業。由國家來調控農業并保護它們不參與到今天激烈的殘酷的市場競爭之中。今天日本、中國臺灣和韓國的農業生產僅占國內生產總價值的5%,從業人員低于勞動力總量的10%。然而農業在這些國家和地區繼續扮演經濟生活和財富的重要角色。
與之鮮明對照的是,中國農業經過了26年的改革的,其已經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要好的,但是問題依然很多。綠色革命仍然在進行,政府試圖處理諸如失業、高的農業稅負和貧窮等問題。中國農業面臨的挑戰是如何提高要素生產率,適應千變萬化的市場,怎樣面對農產品進口所導致的國際競爭,如何幫助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口就業。
在非洲,特別是撒哈拉以南,拉丁美洲和中東,農業仍然是貧窮和落后的。這些地區的政府發展農業并且在提高生產率和生活水平上做了一些努力。東亞的變革,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由于適當的政治改革,使得農業變得有活力。讓我們看看那些變革以及他們對農業現代化做了些什么。
二、東亞農業的變革及制度變遷
我想講兩個關于土地改革的故事,來強調在農業變革中對制度角色的關注。第一個故事是正如F·H·金描述的20世紀的土地制度是如何地存在幾個世紀的。歷史上,東亞農業是一種生產水平低,由政府管制的有效的市場經濟類型。不僅在前現代社會的環境中市場經濟有效地運行,而且東亞國家政府保護私有財產,并且維持了村落、家族和家庭農場生活的傳統。在16到18世紀,東亞的土地制度維持了近代以前的高水準的生活,基本上與同時期的英格蘭相同。
東亞土地制度在19和20世紀是如何改革的,這是我將要在下文講的第二個故事。
在19世紀末和20世紀初,日本、韓國和中國的領導者面對外國的威脅采取了不同的應對方式。日本的政府面對挑戰并迅速地做出反應,到1860年,他們在如何治理國家以及國家的未來目標方面達成了共識;韓國則針對外國的威脅沒有做出相應的反應,也沒有提出建國方略;中國比韓國做得要好一些,但是沒有在新的治國方針上達成共識,并實現它。至于臺灣,1884年仍然是中國的一個省,到了1895年,變成了日本的殖民地。
我相信承認私有財產權并由國家來保護它是東亞農業變革之初的重要的制度改革。這種變革開始發生在日本,然后運用到日本的殖民地中國臺灣島和韓國。在中國大陸實施則相當晚。
1872年,日本的明治政府進行了土地定級調查,并伴隨著土地稅法的推行,確立了土地的所有權。(譯者注:日本明治時期宣布根據土地的實際支配權確定土地的所有權,即由農民世襲租種的土地歸農民所有,農民短期租種的土地歸出租人所有)盡管這項改革沒有賦予佃戶和農民的權利,但是在日本歷史上第一次出臺了政府保護個人對土地所有權,自由種植和買賣等等法規。這項新的土地稅制,及其按級定價,按地價征收地稅的改革對于許多的土地擁有者來說是一個重要的負擔,但是畢竟它公平地征稅并且促使土地主有效地使用土地并為市場提供商品。
盡管出現了從領主那里重新分配土地給平民的現象,但是不平等的財產分配制度直到二戰開始依然是佃農和地主之間矛盾的根源。日本農林省試圖從事土地改革,這項改革的目的是將地主的土地收購,以極低廉的價格轉賣給佃農,建立小規模家庭經營的土地制度,但是由于資金缺乏未能實施。
然而,雖然如此,政府強行通過改革產生了有地階層,有助于日本的農業現代化,使得家庭農場的生產積極性高漲,為市場提供更多的產品。這時的日本,農民家庭被調動了他們比歷史上任何時候都高的利用土地的積極性,借此提升了他們的生活質量。明治時期的土地制度和稅制改革,是日本農業現代化過程中的重要突破。
這種改革分別于1902年和1914年在日本殖民地中國臺灣和韓國實施,后來又在土地如何私有及使用方面作了改革。這些改革,對于新的有地農民在有效地使用土地方面產生了激勵。這些改革同樣也產生了公平的土地占有制度,這與許多信奉馬克思主義的學者所觀察和描寫的相矛盾。1945年后臺灣地區和韓國進行了土地改革,重新分配財產權,公平地對待土地所有權。
總之,日本明治政府和它在韓國和中國臺灣省的殖民地政府的制度改革產生了一個新的有土地的農民階層,并且給予了家庭農場以激勵,從而面對市場競爭。然而,地主和佃農的矛盾非常激烈,經常伴隨著暴力沖突。農民租佃的交易費用也在上升。二戰以后,農地的改革使得地主與佃農的矛盾得到緩和,交易費用降低了,對交易各方都有益。
三、中國的特例
中國的農業歷史是非常不同的,因為中國的政府沒有從事在日本、韓國和中國臺灣地區發生的制度改革。19世紀40年代,中國開始爭論如何面對西方的入侵問題。而不是開始著手重要的產權制度改革。和日本政府一樣,中國的領導人決定用一種非尋常的方式試圖富國強兵。政府維持現有的產權制度,沒有在管理土地和提高土地稅方面做出努力,反而清政府通過使用國家的稅收來吸引商人興辦工業,藉此增強軍事實力。但官商結合只會產生腐敗和低效率,因此,生產出來的產品很少令人滿意。直到1908年后,中國官方才開始在新品種、化肥及生產要素方面投資以提高土地的生產率和勞動生產率。
即使這樣,中國政府并沒有從事土地調查和稅制改革,以增強農業的基礎地位。在1928年,政府試圖在江蘇實行一些改革,但是遇到了地主方面的重重阻力,地主們害怕政府剝奪他們的財產和提高稅收。
因此,在1860年到1911年之間,除了沿海地區因為市場整合使得當地的農民能夠種植和出售經濟作物外,中國的農業沒有什么大的變化。而在內地和西部地區的個別地區農業稍有一點新的起色外,農民依然處于貧窮的境地。
孫中山相信中國的農業問題的解決依靠單一稅制,土地國有的方法;而毛澤東則認為土地問題的解決只有通過強制的土地改革方式。但是美國的農業經濟學家約翰.L.巴克認為,如果農民的產權被保護和財富公平地分配,他們將會形成對新技術和資金的需求。巴克和他指導過的那些在中國農村多次調查的學生,和F·H·金一樣,了解中國的家庭農場是有效率的。
20世紀30年代至40年代,國民黨南京政府建立了一個依托農業大學及研究機構的網絡,種植高產而且抗病的小麥和水稻。政府計劃在內戰結束以后,引進那些品種。20世紀50年代初,新的共產黨政權引進了新的品種,并在以后的幾十年中大大增加了水稻和小麥的產量。
在1911年至1940年間,當時的北京和南京政府沒有從事和日本明治政府所作的制度改革一樣的改革。原因之一是當時中國的官員未能理解農民需要他們的財富得到保護,并且需要一個更加合理的土地占有制度,而國家需要一個新的土地稅制。這種新的變革將會有效地促使并激勵農民使用土地。但是這種能夠解決中國土地問題的方案只有等待戰爭結束以及來自外國的威脅解除以后,才有可能付諸實施。
1949年的10月1日,當中國共產黨人執掌國家權力時,本來可以從事上面提到的日本明治政府的改革,進而開展綠色革命,解決中國農村的公平問題,但是他們卻通過利用土地改革來改造農村并強制性地實施集體經濟,犯下了嚴重的錯誤。固然,糧食產量逐漸增加,然而這是大量資金投入的不計成本的結果。結果是眾所周知,以后的將近30年,中國農業的效率極低。
在1980年至1982年,中國政府開始她的農業改革,建立了一種復合產權制度。這種新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極大地調動了農民種地的積極性,并提高了農民的生活水平。但是,這種改革并不徹底。較高的交易成本,不被保護的產權,對財富不公平的占有是這一制度的缺陷。但是在中國農村新的制度改革產生了新的產權安排,給予了農民提高產量的積極性。同時,對于農業的公共投資增加。在中國,這兩者啟動了真正的綠色革命。農業產出的大幅度增加要歸功于全要素生產率的不斷提高。過去的20年,中國農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要好于歷史上任何時候,這些都是制度改革、增加農業投入以及賦予農戶更多產權的結果。
四、結論
東亞的農業改革取得了驚人的成就。日本、韓國和中國的臺灣地區實現了農業的現代化,提高了農民的生活水平。農民能夠自由地行使他們的權力。盡管向現代化過渡是一個艱難的過程,但是因為農民努力勞動,節儉并參與社區的生活,并且能夠根據利益最大化的原則決定自己的行為,農民是成功的。此外,政府推動了綠色革命的進程。二戰以后,通過土地改革的方式終于化解了土地制度的不公平現象。
中國的情況是明顯不同的,外敵的存在使得中國的領導人在解決土地問題時變得相當困難。他們還將一些不必要的艱難強加給了農民。盡管對于中國的領導人來說,改變其政策是困難的,但是應該看到,在過去的四分之一世紀里,制度變革已經讓中國的農村居民從中受益。
今天中國農業面臨最嚴重的挑戰之一是如何公平和有效地分配產權。這是中國人民和她的政府所面.臨的巨大的挑戰。
(徐旺生譯,高啟杰校 譯者注:本文根據作者出席2003年在韓國慶州召開的“第三屆東亞農業史學術討論會”所作的主題發言稿翻譯)
作者簡介:雷蒙.邁爾斯(中文名馬若孟),男,美國斯坦福大學胡佛戰爭、革命與和平研究所高級研究員,主要從事農業經濟史,特別是中國農業經濟史的研究。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古今農業》2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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