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本報生態周刊發表批評報道《大連入海排污口近半超標排污》。報道指出:大連市中心城區共有59個入海排污口,其中27個天天超標排放,這一觸目驚心的現實過去并不為人所知。遼寧大連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要求從嚴從快徹底查處、根治。(人民網——人民日報 7月2日)
面對生態周刊發表批評報道“59個入海排污口,其中27個天天超標排放,這一觸目驚心的現實過去并不為人所知。”相關部門拍案而起,要求要嚴格執法,重拳出擊,對環境污染問題不護短、不遮丑,更要“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權責一致、齊抓共管、綠色發展”。不可否認,從中表明了地方政府對治理污染的重視和決心。但也應看到,59個入海排污口,27個天天超標排放,沒有報道還不為人知,著實讓人唏噓不已。弱弱一問,難道相關部門對近半的超標排污就真的一無所知?有沒有只注重事前審批,放松事中、事后監管的嫌疑? 看來,“不要污染GDP”別只是說說。
一方晴天,一潭碧水,是一座城市、一個地域宜居生態的底線。而說到超標排污、違規排放、環境污染,已然是一個讓人出現審美視覺疲勞話題。毋庸諱言,污染企業為了效益最大化,有可能隱瞞污染情況所帶來的真實性,污染企業不守法,視法律為無物,戕害的是法律尊嚴。但話又說回來,在當前gdp為政績觀的指揮棒下,并不排除一些地方政府只是口頭上環境保護重要、行動上走樣,口頭上說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實際上只要有金山銀山、哪管什么綠水青山?對27個天天超標排放口,筆者不好妄下論斷是否有在GDP華麗的包裹之下,問題被暫時隱藏了,污染被暫時遮蓋了,自我感覺良好,自醉于經濟發展。但有一點可以確定,監管之殤脫不了干系。
其實,每每說到環保事件超標排污,都會讓人浮想聯翩。更會讓民眾想到企業、地方政府、環保監管部門三者之間的微妙關系。比如,地方政府一些領導干部為了用GDP換取“烏紗帽”,而不惜污染環境的現實,戴上“污染帽”;環境監測者會從環保機制方面為自己的監管失職開脫責任;涉污企業,自詡為地方政府的香餑餑,環保部門不能輕易得罪它,地方政府又不怎好意思得罪它,在利益鏈條的末端,只能嚴重危害環境了。換句話說,“人無利市,誰個早起?”如果不能從根本上扭轉一些地方政府和主要領導以犧牲環境為代價追求經濟發展的沖動,就算摸清海岸線資源底細,就算絕對不要污染海洋的GDP再怎么擲地有聲,那也只是說說而已。
自從被譽為“最嚴環保法”實施以來,民眾寄予莫大的期望。更是期盼能一改多年來,對環保監督與執法中的“失之于寬,失之于松,失之于軟”的詬病。但“59個入海排污口,其中27個天天超標排放”,再次說明,再強的法律法規,如果不能被執行,那就等于沒有法律。這也折射出地方污染治理“任重道遠”。因為一直以來,排污企業能繳納高額稅收,這才是地方政府的“命根子”,環保這樣的“次要”工作勢必得為增稅這樣的“主要”工作“讓路”。加上早前一些地方政府以經濟罰款代替行政處罰或法律判決,對涉事單位和人員“寬大處理”,該嚴不嚴,當抓不抓,使得部分企業不斷突破底線,導致環境污染事件屢屢發生不無關系。或許本案入海排污口近半超標排污就是不正確的發展觀、政績觀的真實寫照。
揚湯止沸不如釜底抽薪。對27個天天超標排污口,雖然有了《大連市環境保護工作職責規定》,但筆者希望我們的地方政府能真正把責任落實到位,不要為了眼前利益,讓“污染”的政績觀“中毒”,犧牲子孫后代的“福蔭”。我們更期待事件能在“刮骨療傷”中得到滿意的回應。否則“不要污染GDP”就只是說說而已。
作者單位:四川北川縣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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