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農民貸款調查:點土成金,還要邁過哪些坎?
兩權”抵押讓農民有了貸款新渠道,但一些地方的市場熱情并不高。記者在安徽、黑龍江進行了調查——
能解農民燃眉之急嗎?
以往沒有房子抵押、公務員擔保,農民只能束手無策。現在用土地、農房做抵押就能拿到錢
“以往要么得過且過,要么找朋友拆借,但都不是長久之計。”安徽省滁州市定遠縣黑土地種植專業合作社負責人李榮忠流轉了約400畝土地,主要用于籌建蔬菜大棚,種植反季節新鮮蔬菜。可發展資金不足讓他犯了難。
貸款難,一直是農民頭疼的事。以前,沒有房子抵押、沒有公務員擔保,農民只能束手無策。但在不久前,李榮忠借力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政策,獲得8萬元貸款,緩解了資金緊張。“拿到貸款特別高興,這樣就有錢買鋼結構骨架等設備了。”他說。
李春風是黑龍江省方正縣秋然糧米產銷專業合作社的負責人,他告訴記者:“以前貸款利息是9厘3,有了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后,利息是8厘7,除了利率優惠,更大的便利是隨借隨還。原先‘春貸秋還’,為了連本帶利還清貸款,糧食到了秋天,不管貴賤都要賣。現在可以根據市場價格決定銷售時間,能賣個好價錢!”
同樣,農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的推出,也讓閑置的農房給農戶帶來“紅利”。
幾年前,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區貍橋鎮金云村的村民程報童發現,農村建房對免燒磚有市場需求。他拿自有資金購買原材料后,想購置制磚機時卻出現了資金短缺。咋辦?抱著試試看的心態,程報童找到了宣城皖南農村商業銀行。
經過實地調查和估值,以程報童自建樓房作抵押,銀行很快就為他發放了第一筆款15萬元。“如果不是政策支持,也許到現在我這個項目都做不成。”程報童說。
據統計,在方正縣,通過“兩權”(土地承包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試點,全縣共核查實測耕地面積126萬畝,其中村集體耕地85.1萬畝,核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2.75萬戶,占總數的98.2%。
以此帶動,方正縣完成了山、水、林、湖、草等農村各類資源資產的確權。在土地確權的基礎上,該縣建立了縣鄉村三級農村產權交易服務平臺,以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抵押管理平臺。“我們正和縣內各大銀行聯合開發抵押登記管理系統,研究利用互聯網規范縣鄉村三級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管理體系。”縣農業局副局長韓穎說。
為什么“叫好不叫座”?
找的部門有點多、評估房屋要交費,普通農戶貸不到多少錢,銀行交易成本也不低
值得注意的是,兩權抵押貸款看上去很美,但目前市場熱情并不是很高。尤其是農村房產和宅基地抵押,實際案例和貸款量還相對較少。今年4月末,方正縣農村產權中心辦理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2.85億元,宅基地抵押登記僅有10宗,貸款金額35萬元。
為什么“叫好不叫座”?
“我家每年貸款的量也就是3萬到5萬元,主要用來種地買些種子化肥。去年辦過一次房屋抵押貸款,因為找的部門有點多,前后要20天才能拿到錢,今年就沒繼續辦。”方正縣德善鄉德善村的郭曉雨告訴記者,農村以平房居多,不值錢;房屋的評估要交評估費,也相對比較麻煩。
農房抵押貸款難,更重要的原因在于農房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是分離的。據人民銀行宣城中心支行信貸管理科科長邱新華介紹,按政策要求,申請農房抵押貸款時,要將農房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一并抵押,所以當地政府部門規定,須經過2/3以上村民參加的村民小組會議討論同意將宅基地使用權抵押。但由于不少人外出打工,實際操作中往往就變成要挨家挨戶找人簽字同意,過程十分繁雜。
“即使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對于普通農戶來講,平均每戶不到15畝地,本身貸不了多少錢,加上辦理手續、程序等交易成本,農戶貸款的積極性不高。”定遠縣農委副主任張春進說,農場主等新型經營主體的貸款程序也繁瑣復雜,他們貸得并不容易。
定遠縣農戶王勝球流轉了近千畝土地,還養了1萬多只鵝。王勝球坦言,幸好縣里試點小型水利設施抵押貸款,他才貸到60萬元,但若是選擇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手續會非常麻煩且困難。按規定,種糧大戶等新型經營主體貸款前必須征得流轉土地農戶的簽字同意,“但現實是,要么不少人在外打工,不好找人,要么找到人也不見得同意。農戶擔心租金回收問題,不愿冒風險。”王勝球說。
銀行也有難處。“在農房的價值評估上,沒異議還好,但有時農民覺得房子值10萬元,我們評定就值5萬元,爭執不下,幾個回合之后,時間、精力都耗進去了,聘請第三方評估,又增加了交易成本。”宣城市皖南農村商業銀行副總經理程承說。
貸出去如何收得回?
農房只能在村集體組織內部流轉,風險出現后,銀行長時間找不到“下家”,處理呆賬難度大
貸出去的錢收不收得回?這是銀行等金融機構普遍關心的問題。
“為簡化程序,我們實施一年一放貸、三年一授信,首次貸款資產評估后,三年內不再重新評估。”定遠縣民豐村鎮銀行董事長李干說,銀行設置的貸款期限不敢太長,萬一這期間農戶經營不善出現壞賬,就會有很大風險,而且出現壞賬后處置變現也很難。
難在哪兒?李干說,按規定,經營不善出現風險,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的,可通過轉讓、再流轉的方式變現,銀行也能優先受償。但實際上,銀行往往很長一段時間都找不到“下家”。“要把幾百畝土地流轉出去,種什么、賺多少,誰都得慎重考慮,這樣一來,銀行呆賬就長時間沒法處理。”
程承有同感。他所在的宣城皖南農村商業銀行整個商貸的不良率不到3%,但截至今年5月,銀行整個農房抵押貸款余額是8600萬元,其中不良貸款約1200萬元,不良率已達到13.95%,是普通商貸的4倍多。
理論上,農民抵押住房可通過拍賣、變賣等方式處置變現,但相關法律明確規定,農民住房只能在村集體組織內部流轉,也就是只有同村的人才能購買抵押住房。“鄉里鄉親,都是熟人圈子,真要出現壞賬,同村的人都知道。所以即便有需求,也不會去買鄉鄰的房子,農房基本上就處置不了。”程承說,如果沒有相應的風險補償機制,有了壞賬,最后只能由銀行自己埋單。
“在農房抵押方面,我們正搭建農民住房財產權評估機制及交易流轉平臺。”宣城市宣州區政府金融辦主任黃彬認為,還是要逐漸打破原有的政策藩籬,把試點由原先單方面政府推動,轉向如何發揮市場機制、運用市場規則解決問題。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日報》2016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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