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發了《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作為管黨治黨具體化的有力抓手,進一步扎緊了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以黨章為根本遵循,明確問責對象,細化問責情形,規范問責方式,實行終身問責,如“利劍”高懸,為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保駕護航。
突出一個“嚴”字。動員千遍不如問責一次,讓失責必問、問責必嚴成為常態。習近平總書記一再強調:“有權必有責,用權受監督,失職要問責。”從“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的論斷,到《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繼出臺,再到《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實施,無不體現了黨中央持之以恒抓作風、反腐敗的決心從未動搖,強化執紀問責的思想之弦從未松懈。從制度上禁止網開一面,杜絕下不為例,這就要求廣大黨員領導干部時刻“如履薄冰,如臨深淵”,堅持做到慎獨慎微,慎始慎終,堅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強調問責重點是主要負責人,突出抓“關鍵少數”,善于牽住“牛鼻子”。要求“各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要把管黨治黨的責任擔當起來。”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要將“以身作則,以上率下”的心理自覺化為行動自覺。作為新形勢下的黨員領導干部必須要敢于較真碰硬,能夠堅持原則。嚴明法紀要求黨員領導干部必須公平辦事、公正處事,一把尺子量到底;手中權力同樣意味著責任和擔當,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道路上,一定要吸取周永康 、薄熙來等反面教材的教訓,引以為戒,向焦裕祿、楊善洲等先進典型看齊、做起,發揮先鋒模范作用。
體現了紀法分開、紀在法前的原則。條例從6個方面具體規定了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失職失責需要問責的情形,緊扣全面從嚴治黨的各個方面,同時也與行政問責事項區分開來。習近平總書記曾強調,要把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堅持紀嚴于法、紀在法前,用紀律管住全體黨員。十八大以來,黨中央三令五申,要把紀律挺在前面,使紀律成為管黨治黨的“戒尺”、黨員不可逾越的紅線。紀法分開、紀在法前也體現了治病救人、懲前毖后的原則,旨在從源頭解決“小紀不執、小錯不管、小病不治”的問題,防止形成“破窗效應”。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行,關鍵在落實。執紀問責的“利劍”已經錚然出鞘,切忌懸而不斬,該出手時就出手,將執紀問責進行到底,才能發揮強有力的震懾作用。作風建設“路漫漫其修遠兮”,黨中央正團結帶領全黨全國各族人民“上下而求索”,期待《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發揮效力,懲治宵小,劍鋒所向,蕩清不正之風,護航從嚴治黨持續深入,繼續前進。
作者單位:陜西省漢中市洋縣文化廣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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