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9日透露,2016年,中央財政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精神,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有關要求,大幅度增加財政扶貧資金投入規模,預算安排中央財政扶貧資金補助地方部分660.95億元,比上年增長43.4%。(7月20日《光明日報》)
全面脫貧攻堅啟動以來,從中央到地方各級紛紛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財力,彰顯出對如期實現全面脫貧攻堅戰的必勝決心和堅定意志。從中央對地方扶貧開發事業的資金支持上大幅投入可以顯見中央對打贏“十三五”脫貧攻堅戰的決心有多大。
事實上,誰都清楚,目前離全面脫貧的最后期限已經不足五年,但仍有5000多萬貧困人口,分解到每一年每一個具體的省、市、縣、鄉、村乃至到戶到人,又涉及到千差萬別的實際情況,從扶貧政策、舉措、思路和模式、方式,針對不同地方不同貧困戶,都須“按需脫貧”、“對癥下藥”,才能脫貧徹底、徹底脫貧。全面脫貧是一項意義重大的民生工程,關乎幾千萬貧困人口的脫貧致富,更關乎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能否如期實現。因此,在時間緊、任務重、形勢嚴峻的情況下,脫貧攻堅中的任何環節、細節都來不得半點馬虎和拖泥帶水,必須落實主體責任、明確扶貧方略、完善扶貧機制、扭住扶貧“精準”論不放松,把扶貧資金的每一分每一厘都用在刀尖上,產生最大的扶貧效應。
然而精準扶貧不是一味的投入扶貧資金,精準扶貧是一項系統工程、表面上看,中央拔付到地方的扶貧資金簡直是天文數字,但分散到各級各地,則顯得杯水車薪,資金分散,能否產生有效的扶貧效應,則是個疑問。事實上,近來,中央已經出臺政策,要求由縣級財政統籌使用扶貧資金,只要不改變扶貧目標,從而使用在刀尖上的力更足。從而預算安排中央財政扶貧資金補助地方的用途來看,也主要用于增加對績效評價和扶貧成效獎勵資金規模,安排易地扶貧搬遷貸款財政貼息,支持少數民族扶貧、以工代賑、國有貧困農場扶貧、國有貧困林場扶貧、“三西”建設等,用途是有所側重的,凸顯中央扶貧資金使用安排的“精準”。
財政扶貧資金陡增,后續監管須跟緊。隨著脫貧攻堅進入決戰決勝的關鍵期,各級各地對扶貧開發事業的投入也越來越大,決心集中優勢資源勢必要啃下一個個“硬骨頭”以如期完成全面脫貧的既定目標。但龐大的資金下放,涉及到資金流向的透明、公開及精準高效的使用,嚴密科學的績效評價和后續監管不能缺失。尤其是扶貧資金流向的最終目換地的基層,扶貧資金用多少、如何用、該不該用都涉及到體系的調查研究、集體決策、科學論證、嚴密的審計和對于各個環節和細節的監管,確保扶貧資金流向的一分一厘都公開透明,讓群眾和媒體可監督、可查詢,避免滋生腐敗。
作者單位:四川省三臺縣樂加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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