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其仁教授在《城鄉中國》開篇中說:“中國很大,不過這個很大的國家,可以說只有兩塊地方:一塊是城市,另外一塊是鄉村”。簡單一句話,道出了中國社會的一個基本事實,這個國家是分為“城”和“鄉”的。相應的,中國的十多億人口,也分為“城里人”和“鄉下人”。要理解“城鄉中國”的事情,對這“城鄉分割”不可不察。
“城鄉分割”,或者“城鄉二元”,大家都耳熟能詳了。可是,這“城”和“鄉”,區別到底在哪里?二者是天然對立的嗎?也未必。遠的不說,前總理朱镕基在考察時曾感嘆曰:“走了一村又一村,村村像城市;走了一城又一城,城城像農村。”看來,“城”和“鄉”之間,也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
抽掉細節的不同,城市和鄉村都有道路、學校、醫院、商店、銀行、郵局等等公共設施,都需要栽樹搞綠化,都需要處理垃圾,都需要供電、供水、供氣、鋪設有線電視光纜等等。
不奇怪,城里人和鄉下人是一個物種,生活的需求是一樣的,需要的東西也差不多。
看起來,城市和鄉村最大的區別在于產業,農村以農林牧漁業為主,城市以工業、服務業為主。產業上的區別,帶來城鄉之間的另一個重要區別,就是人口密度。農業的基礎是光合作用,需要在大面積的土地上鋪開,而且考慮到交通的因素,農村和耕地不能太遠,要交叉分布,因此傳統鄉村的人口密度不能太大。城市則不一樣。工業、服務業對土地面積的要求低很多,不需要大面積鋪開,可以聚在一起。
人類文明史的一個基本規律,是村落、城市的發展壯大。在社會學、經濟史的研究中,城市的規模往往代表了一個文明的發展水平,有人甚至說城市是人類“最偉大的發明”。這個“最偉大的發明”的由來與動力,值得進一步研究。粗粗看起來,人們是傾向于聚居的,先是聚在村子里,后來又聚在城里。從這個角度看,城和鄉,不過是聚集程度不同而已。
倘若拉長歷史,“城”和“鄉”的界限,就會更加模糊。大約在11?000年前,人類進入新石器時代,世界各地先后發生了一場“農業革命”,人類開始大規模馴化動物、培育植物,種植、飼養取代采集、捕魚、狩獵成為主要的生產方式。相應的,游牧的方式逐漸讓位于定居,村落開始出現,并且規模越來越大。
農耕和“聚居”,自然而然地聯系在一起,人們似乎已經習以為常了。但是仔細斟酌的話,這二者并無必然聯系。種地就種地好了,為什么要聚在一起種地?散開不是一樣可以種地嗎?進一步追問的話,其實人類在農耕社會以前,就已經開始聚居了,采集、捕魚、狩獵都不是單獨的活動。再追問,其實聚居也不是人類特有的活動,蜜蜂、螞蟻、海貍都有著復雜的聚居形式,并且是高度分工的,而且還學會了改造居住環境,就像人類一樣。
人類和其他物種的“聚居”,或者并不是“天性使然”,而是生存的需要。狩獵的過程中,必然需要一定的合作,這樣才能捕捉大的兇猛的動物。即便是捕獵弱小的動物,“圍獵”的效果也要遠遠超出單打獨斗。乍看起來人們不需要聚集在一起采集,而且人多了采集的東西會變少,似乎是個反例。可是,當人們問到采集“什么”的時候,合作的意義就顯而易見了。一個瘋狂的原始人,怎么知道哪一種野果和種子是可以吃的?到了農耕時代,馴化動植物的知識,也需要在聚集的人群中才好交流、保存和傳承。考慮到當時文字還沒有出現,語言還很不發達,聚集對于交流是至關重要的。此外,聚集對于安全和防衛,顯然也是重要的。
從這些人類早期的進步中,我們可以更清楚地看到人類進步的源動力:交流和合作。沒有交流和合作,知識很難被積累,生產很難進步,人類不可能走出叢林,走上平原,走進城市。尤其在早期,每一步可能都很艱辛。可以想象的是,面對令人生畏的大自然,很多族群一不小心可能就消失了。人類文明能夠演化到今天,或者亦只是一個巨大的偶然。
至此我們可以看到,交流與合作是人類聚居的根本原因。村莊是一種聚居,城市是更高程度的聚居。當生產進步了,糧食產量增加并且可以長途運輸和儲存,人類可以達到的聚居程度就增加了。這時候,更多的人就可以聚居到城市,進行更多的交流與合作。
交流與合作的另一面,是欺騙與爭斗。人類的歷史,也因此更加精彩。
作者系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地·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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