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起村干部集體腐敗案件在江西省萍鄉市引起了不小的轟動。蘆溪縣銀河鎮天柱崗村原黨支部書記彭宗蘭、村委會主任彭學軍、村委會委員譚忠文(被調查時已成為鄉鎮干部)、原婦女主任劉艷萍等4名村干部因貪污扶貧款,違反廉潔紀律、群眾紀律等問題同時被紀委立案調查。最終,彭宗蘭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劉艷萍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彭學軍、譚忠文被分別給予留黨察看一年處分。(中國青年網 8月16日)
村干部原本是帶領群眾致富的“領頭羊”,然而蘆溪縣銀河鎮天柱崗村的村干部卻為了一己私利成了影響該村在脫貧奔康路上的“攔路虎”。從“領頭羊”到“攔路虎”的褪變,個中原因值得深思。
黨性不強致私欲膨脹。中央明確提出我國在2020年要全面消除貧困,為盡早完成這一重任,各級黨委政府集中人力、物力、財力全力以赴幫助貧困村改善基礎設施、發展集體經濟,聚焦“兩不愁、三保障、四個好”幫助貧困戶改善生產生活條件,國家向貧困村傾斜了大量的扶貧幫困資金,卻惹紅了一些“蛀蟲”的眼,在金錢利益的驅使下,作為黨員干部的他們忘記了自己的職責和權利,在私欲面前喪失了黨性和人性,把黨和國家賦予的神圣權力當成了以權謀私的“武器”。
上梁不正致歪風盛行。彭宗蘭作為黨支部書記帶頭貪污、不聽規勸,其他干部爭先效尤。由于彭宗蘭自身腰板不硬,明知其他干部在經費報銷方面存在貪污行為,也只有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助長了歪風邪氣,致使貪污之風日益盛行,最后竟然發展到同流合污,幾個村干部公然商量明目張膽合伙貪污。
監管失衡致有機可乘。扶貧幫困資金是專項資金,但是從曝出的貪污挪用扶貧資金的眾多案例足以說明一些地方在扶貧資金的監督管理方面存在諸多漏洞,讓那些別有用心的人鉆了空子。
這些脫貧奔康路上的“攔路虎”的惡劣行為不僅給黨和國家造成巨大損失,也給黨員干部形象摸了黑,對于這樣的“蛀蟲”,唯有受到黨紀國法的嚴懲才能大快人心以解心頭之恨。
村官雖小,其作用卻不可小覷,他們是聯系黨和群眾的紐帶,是落實黨和政府各項政策的關鍵所在。“一個好支部,帶富一方人”,吳仁寶將華西村帶成了“天下第一村”,王家元帶領春風村從石頭縫里了開出了希望之花,總結出“春風經驗”讓村民走出貧窮走向富裕……由此可見,選好配強村黨支部班子是才是推動脫貧攻堅的中堅力量,是治國安邦、管黨治黨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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