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發現鄉鎮黨委在本單位選人、用人上大多既沒有形成機制,也沒有一個標準,用誰不用誰,都沒有充分聽取單位成員意見,全憑分管領導好惡在黨委上提名,經黨委全體成員討論通過決定。這樣的選人用人辦法是不科學的,容易受到“愛表現”職工的蒙蔽,容易導致“劣幣”趨逐“良幣”的嚴重后果。用人上的不正之風一旦長期存在,必將破壞基層黨組織健康的政治生態。
我們知道鄉鎮行政領導副職、正職是由縣委組織部考察后由縣委提名,經鄉鎮人大選舉產生;鄉鎮黨委領導副職、正職由縣委組織部考察后直接任命。鄉鎮職能部門的中層干部由鄉鎮黨委研究決定。筆者認為,鄉鎮黨委在最后研究決定人事任免前,應該充分聽取單位成員的意見,對擬任命人員進行全面的了解,如有必要還可以聽取擬任干部所聯系村村的村干部、部分群眾意見,通盤考慮該同志是否適合該崗位,有沒有比該同志更優秀更合適的同志。領導對單位成員的了解并沒有下面的一線職工了解得深入,一線職工的眼睛是血亮的,他們知道周圍的同事存在什么問題、能不能勝任某項工作。只有充分認識了擬職人員的基本情況,才能把最合適的同志放在最合適的崗位創造最大的成績。
在任用前,讓單位成員推薦人選,鄉鎮黨委針對推薦的人選專門研究,這至少做到了所研究的人員是單位成員大多數人認可的,進行了充分醞釀。也可以對黨委研究的干部進行單位內部不記名問卷調查,看看單位成員對黨委擬用人員的認可程度,如果與黨委認可程度一樣,則可以放心大膽地用,如果與黨委認可程度相差較大,則可加大對擬人人員的考察,看情況是否真如單位成員絕大多數認為的那樣。人事問題多聽取單位成員意見能最大化地減少用人失察、用人失誤。同時,也能讓那些有真才實學、想干事、能干事的同志得到應有的重用,讓他們看到希望而不是讓他們對基層黨委在選人用人上感到絕望。試想,那些德才平平、投機取巧的人屢屢得到提拔重用,而踏實干事、不跑不要的干部卻沒有進步機會,誰還有心思踏實工作呢?
鄉鎮在選人用人上形成開放靈活的人才流動制度十分重要,它不會隨著基層領導人的改變而改變,也不會隨著基層領導人注意力的改變而改變。即使以后要修改制度,也只會把制度修改得越來越好。俗話說,栽得梧桐樹,引得鳳凰來。只要我們持之以恒地做好人才工作,才能培養一支規模宏大、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人才隊伍,為事業發展提供有力支撐、注入強大活力。只有讓實干者入位,讓空談者靠邊,更多時代好干部才會脫穎而出。
(作者單位:四川省綿陽市三臺縣劉營鎮人民政府)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