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閉幕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研究了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問題,制定了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修訂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筆者認為,這一系列準則、條例的出臺,必將有力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從“不敢腐”向“不能腐”、“不想腐”的邁進。
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把黨要管黨、從嚴治黨作為自我革新、自我凈化的重要內容,先后提出中央八項規定、狠剎“四風”問題等重要舉措,特別是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以零容忍的態度鐵腕反腐,形成了強有力的震懾作用,使全黨上下“不敢腐”的狀態已基本形成。但一些黨員干部僅僅停留在 “不敢”的層面上,往往一旦反腐力度稍有緩和,這種“不敢”便失去“藥力”,腐敗問題將會卷土重來,甚至變本加厲。要想真正遏制腐敗問題,必須從思想上抗拒、從行為上規范、從制度上約束,向“不能腐”、“不想腐”的更高層面升華。
“懲前毖后、治病救人”,這是黨的紀律處分的重要原則,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準確定位。這就要求我們必須堅持標本兼治、懲防并舉。 “不敢腐”雖見效快,但持久性弱,且僅在治標,抓一抓就變一變樣,要是不抓、輕抓,就容易反彈,是反腐工作的初級階段。而“不能腐”、“不想腐”才是治本之策,穩定性強,是治理腐敗的更高境界。這次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進一步織密織牢了從嚴治黨的制度“籠子”,為黨員干部劃出了紅線,使每一名黨員干部在陽光下、監督下用權,鏟除了滋生腐敗的土壤。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從“不敢腐”到“不能腐”,再到“不想腐”,是一個行為規范到思想自覺的過程,也是一個教育轉化、認識升華的過程。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是全面從嚴治黨的基礎,對于黨員干部提高政治覺悟、增強拒腐定力都具有重要的意義。這次制定的《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若干準則》,從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入手,使黨內政治生活進一步“熱”起來、標準要求進一步“嚴”起來,能有效斷絕黨員干部的腐敗念想和欲望、有力提高其思想境界和目標追求,從而筑牢全面從嚴治黨的思想根基。
這次十八屆六中全會,進一步構筑起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體系,將黨的建設的科學化水平推向新的高度。但全面從嚴治黨永遠在路上,僅僅是“萬里長征第一步”,各地要久久為功、持續發力,不折不扣地抓好全會精神的貫徹落實,努力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新局面、新境界,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作者:中共山東省臨沭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統戰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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