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昭通永善縣黃華鎮甘田村,一戶村民舉辦八十大壽,被鎮政府工作人員制止。事后,當地多家媒體進行了報道,還寫成表揚稿。
但當地領導萬萬沒有想到,此事竟意外走紅輿論場,招致熱議,遭受了輿論批評。因為辦壽宴的不是官員,而是普通村民,阻止村民壽宴,是在干涉公民的私生活。
中央多次強調,權力監督重點在領導干部,就是警惕有些人避重就輕的做法。再退一步說,即使面對普通公職人員,作風規定的執行也不應過度。不久之前,山西長治處分自費聚餐的教師,就屬于越權了。所幸,當地官方隨后撤銷了處分決定。
在這種情況下,再將公權之手伸到普通民眾私人生活領域,將政策精神執行到荒腔走板,笑話就鬧得更大了。辦壽宴的不是官員,而是普通村民,阻止村民壽宴,是在干涉公民的私生活。
民眾法無禁止即可行,公權機關則是法無授權不可為,這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原則。地方政府越界作為,攪黃一場壽宴,掃的不只是農民伯伯的興,法治也挺尷尬的。
更荒唐的是面對這種問題的城鄉之別。我們一些地方政府干部對農村壽宴總是“風聲鶴唳”,但是,如北京剛剛被查的三家頂級會所,假使不是因為涉黃,會有人去阻止別人消費嗎?在這些會所一個人一晚的消費,恐怕就頂得上這位老農一場壽宴的花費了。
更可悲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官員,乃至基層組織,天然地認為農民的私生活就有權干涉,毫無心理障礙地干出阻止老農壽宴這種荒唐事。專挑軟柿子捏,還被用來大肆宣揚。
這背后是對弱者的權利歧視。別人在高檔會所消費,抓一個娃娃就要三萬多,沒人去管,認為是正常的,人家在農村做場壽宴,所謂“大操大辦”就成了大事,甚至還要登報自我表揚一番。如果,一碗水端平,昭通的基層干部們莫非也要進京阻止富二代“夜夜笙歌”?
折疊的時代,有些人可能永遠看不清別人玩兒得有多大,但是,他們卻可以在自己所屬的空間中,肆意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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