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檢察院反貪局發布9件扶貧領域貪污賄賂犯罪典型案件,這些案件發生在扶貧開發不同地區、不同領域、不同環節、不同部門,犯罪主體大多集中在農村兩委成員,且多為窩串案,犯罪手段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新華網2017年4月14日電)
通過這些案例,不難發現,扶貧領域職務犯罪多采用虛報冒領、違規上報、偽造套取等方式,將貧困戶的補助款據為己有。而這又是怎么成功操作的?是監管力度不夠,監管不嚴。村兩委成員想盡千方百計地鉆空子,直管部門又難免百密一疏,這就讓其有機可乘。而普通村民卻在日常中將這種種看在眼中。
要杜絕此類職務犯罪,不僅需要加強懲治力度,也需要加強監管力度。不僅需要類似河北省自上而下、全省范圍的大規模監督檢查,還需要發動廣大群眾,特別是身處最基層的普通村民通過“手術燈”式的日常監督,讓扶貧工作沒有黑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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