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央第八巡視組對扶貧辦黨組進行了“機動式”巡視,巡視組發現
扶貧資金使用不夠精準,資金撥付不及時,閑置問題突出,違紀違規使用扶貧資金問題多發。
扶貧資金既是貧困群眾的“保命錢”,也是精準扶貧的“助推劑”,是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關鍵所在,一分一厘都容不得動手腳、玩貓膩。然而,面對巨額的扶貧資金,仍然有個別領導干部尤其是分管干部禁不住誘惑,私自收入囊中,不僅侵害了廣大貧困戶的切身利益,而且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所以,要確保扶貧資金用到實處,必須揮起“達摩克里斯”之劍,保證扶貧資金“好鋼用在刀刃上”。
嚴格把關,規范扶貧資金的申報審批程序。各地在確立扶貧對象、發放資金時,要明確初查、審核、復查、審批、支付等環節的程序和手續,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每一道環節依法進行,每一個細節循規操作,每一步流程完善手續,每一筆款項公開發布,確保扶貧項目和資金“跳出暗箱”,讓媒體、社會及公眾發揮監督作用,斬斷伸向扶貧資金的“黑手”。
加強管理,精準扶貧資金的使用對象。各地要按照按照“縣為單位、規模控制、分級負責、精準識別、動態管理”的原則,到村到戶對貧困狀況調查和建檔立卡,建立全國農村扶貧信息系統,對扶貧對象實施動態管理,公開篩選確立扶貧對象的全過程,已穩定脫貧的予以清退,并及時納入應扶持的困難戶。貧困人口識別出來后,深入分析致貧原因,逐戶制定針對性幫扶措施,堅持專款轉戶,防止”張冠李戴”。
規范制度,完善扶貧資金的報賬辦法。各地要嚴格控制現金支出,實行“憑票報賬”制度,對用途不合理、發票不合規、附件不齊全、憑證不真實的一律拒付。對每一階段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進行分類梳理、逐項檢查,在檢查過程中對個別有所遺漏或出現差錯的問題及嚴格追究、及時補救,確保每一項資金報賬“來有龍,去有脈”。
獎懲分明,健全扶貧資金的責任追究。各地對不執行中央和省的扶貧開發政策的,使用扶貧資金搞“形象工程”“壘大戶”的,因審批項目前期調研不夠或決策失誤造成扶貧資金重大損失浪費的,扶貧資金使用中擠占挪用、虛報冒領、截留私分、揮霍浪費、優親厚友、吃拿卡要的,群眾反映問題強烈的,要建立統一完善的監督機制,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嚴懲一起,讓伸向扶貧資金的“黑手”無處遁形。
作者單位:四川省樂山市市中區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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