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4年9月25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就今后鄉鎮干部隊伍建設問題制定了一些新的規定。《意見》所提出的諸如放寬考錄條件、初任公務員在鄉鎮須有5年的工作年限、干部提拔重點考慮鄉鎮基層經歷、鄉鎮黨政領導的任期規定、掛職鍛煉、能力培訓等原則性要求,對實際工作具有比較強的針對性和操作性。《意見》的發布無疑對地方政府的鄉鎮干部管理工作做出了非常明確的指導和規 更多還原
關鍵詞:干部隊伍建設; 鄉鎮經濟; 原則性要求; 制度激勵; 干部管理工作; 干部提拔; 公務員工資; 中共中央辦公廳; 基層公務員; 工作年限;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鄉村發現》2015年2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