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戶和農村小微經濟主體融資難、融資貴一直是制約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關鍵問題,黨和政府也一直致力于通過農村金融改革解決這一問題。從1979年恢復農業銀行、1994年成立中國農村發展銀行、1996年農村信用社與農業銀行脫鉤,再到后來的農村信用社產權改革、商業化改革以及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建立、農村小額信貸與普惠金融的發展等,一系列努力都是從農村金融供給側出發來謀求緩解農戶“融資難”問題。
隨著農村金融改革日趨復雜和多元,各類金融產品在豐富農村金融市場工具的同時,也對農村居民的金融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金融能力是近二十年出現的一個相對較新的概念,大家普遍接受的“金融能力”的定義是——人們理解自身金融狀況的知識、能力與人們做出金融行為時的動機的結合。具備較強金融能力的消費者能提前尋找和運用信息、適時尋求建議并積極參與金融活動。
《普惠金融瑪雅宣言》指出,金融消費者保護和權能激發是確保所有人都被納入自己國家的金融服務中的關鍵支柱。在我國,大量農戶由于金融能力不足,對金融機構及其產品缺乏了解和判斷,不愿或不敢主動接近金融市場和機構。也正因為如此,農村金融欺詐行為和掠奪性貸款在一定范圍內滋生,農戶容易選擇不當的融資方式和機構,導致陷入抵押品被剝奪、甚至多年積累化為泡影,給社會穩定帶來隱患。因此,緩解農戶“融資難”還須從需求側努力,大幅提升農戶的金融能力。
沒有與經濟、金融發展水平和速度相適應的公民金融素養,就不具備經濟金融發展的廣泛基礎——這已逐步成為國際社會共識。諾貝爾和平獎得主、被譽為“小額信貸之父”的經濟學家穆罕默德·尤努斯在孟加拉創辦格萊珉銀行服務窮人過程中,要求窮人定期參加小組會、中心會議等,其目的就在于通過傳播金融知識有效提升窮人的金融能力,促進小額信貸更好地服務窮人,取得了良好效果。英國政府也于2005年開展了全英居民的金融能力測評并開始了有目標、有組織、有重點的金融知識普及工作。2008年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使美國認識到居民金融能力低下、缺乏風險意識、對金融產品理解不夠透徹等是金融危機產生的主要原因。之后澳大利亞、美國、愛爾蘭、加拿大等國相繼開展了本國居民金融能力調查。中國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也指出:金融消費者教育作為一種預防性保護,是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框架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已進入沖刺階段,如何有效提升廣大農戶的金融能力?筆者特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多部門聯動、多方式并舉,強化金融知識宣傳教育、傳播普及。農村金融機構、監管部門等應走進田間地頭、農院村舍,用通俗易懂的語言、方式對農戶進行金融知識教育,宣傳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動金融知識進課堂,在中小學和高校非經濟、金融專業開設相關課程,夯實民眾的金融基礎知識;通過電視、網絡、廣播、宣傳冊等傳播渠道及舉辦培訓、主題講座等辦法常態化普及金融知識,使人們可以低成本地更新金融知識;結合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的實際,對農戶開展數字化普惠金融教育,使他們能夠更充分、便捷地享受到新型金融服務;將金融知識教育和實務技能培訓結合起來,促進農戶改善自身金融決策。
完善農村金融基礎設施,為農戶參與金融活動創設有利的外部條件。完善農村金融網絡平臺和結算支付體系,優化農村信用環境,降低農戶參與金融活動的成本和風險;農村金融機構應設計有針對性的金融產品并予以有效說明,幫助農戶更好地理解、選擇適合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提供金融行為建議與指導。金融機構要加強與農戶的交流,指導農戶形成正確的金融觀并能較好運用金融產品服務生產和生活,從而實現金融目標。
更新金融監管理念,引導農村金融步入良性發展快車道。金融監管部門應著力培養農戶參與金融活動的意識,提高農戶在金融活動中的主體地位,加大對他們權益的保護,使他們學會辨別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優劣,學會運用金融工具和手段,并在這一過程中提升自身的金融素養和能力;要切實提高農戶對金融風險和收益的評估能力,使他們成為金融市場上自主、理性、需求多元的消費者,與金融機構形成良性互動,推動農村金融產品、業務、機制創新,最終形成科學的農村金融制度安排。
作者系湖南農業大學經濟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湖南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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