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的經濟發展狀況可以說是全國的縮影,因而對山東省鄉鎮干部的問卷調查具有一定代表性。問卷涉及青島萊西市、濟寧鄒城市、臨沂蘭山區、濱州鄒平縣和無棣縣、德州齊河縣和平原縣、菏澤牡丹區和鄄城縣共9個縣(市、區)23個鄉鎮,這9個縣(市、區)分布在山東省東、中、西部地區。
為保證問卷的真實性,防止問卷由別人代替填寫,所有問卷均為筆者現場分發,當場收回。共發放問卷848份,收回848份,有效786份。
一、關于鄉鎮政府工作重點與工作依據
在問卷中,對于“您認為鄉鎮政府最主要工作應該是什么?”這一問題,選擇是“關注民生、提供公共服務”的為537人,占68.3%,排在第一位;選擇“招商引資、發展經濟”“維護社會穩定”和“征地拆遷、推動城鎮化”的分別占22%、6%和3.7%。
而在鄉鎮政府實際工作中,鄉鎮政府是否就是以服務職能為主呢?對于“您認為您所在鄉鎮最主要工作實際是什么?”這一問題,認為是“關注民生、提供公共服務”的為341人,占43.4%;認為是“招商引資、發展經濟”“維護社會穩定”和“征地拆遷、推動城鎮化”的分別占30.2%、15.4%和11.1%。對于這一問題,雖然頻率最高的仍為“關注民生、提供公共服務”,但是其所占比例已較上一問題中的68.3%減少近25%。
對于“您認為您所在鄉鎮開展工作的最主要依據是什么?”這一問題,51.1%的鄉鎮干部認為是“上級政府對鄉鎮的考核指標”,25.3%的鄉鎮干部認為是“憲法、法律規定的鄉鎮政府應有職能”,18.3%的鄉鎮干部認為是“鄉鎮主要領導工作思路”。
二、關于鄉鎮政府財政狀況
在問卷中,認為所在鄉鎮財政“非常富裕”和“比較富裕”的共計占23.8%,認為是“維持基本運轉”的為58.1%,所占比例最高,另有18.1%的認為所在鄉鎮財政貧困。
對于解決鄉鎮政府財政困難的最主要途徑,選擇“發展當地經濟”的為350人,占44.5%,選擇“增加上級政府對鄉鎮的轉移支付”“招商引資”和“減少鄉鎮政府事權,減輕支出責任”的分別占23.9%、22.4%和9.2%。
對于鄉財縣管,42.2%的人認為制約鄉鎮工作,排在第一位。
三、關于鄉鎮政府提供農村公共產品狀況
對于“您所在鄉鎮政府對提供農村公共產品的重視程度”這一問題,認為“很重視”的為214人,占27.2%;認為“比較重視”的為431人,占54.8%;而認為“不太重視”和“很不重視”分別占16.2%和1.8%。
對于“您所在的鄉鎮政府提供農村公共產品決策的主要依據是什么?”這一問題,34%的鄉鎮干部認為依據的是“國家相關政策”,認為是“上級領導的指示命令”的比例為26.7%,認為是“鄉鎮干部領導決定為主”的占11.6%,而認為是“根據農民實際需求決定”的只占27.7%。
對于“您認為鄉鎮政府在提供農村公共產品中遇到的最大困難是什么?”這一問題,563人認為是“財政資金缺乏、鄉鎮事權多財權少”,占到了71.6%。
四、關于鄉鎮干部工作意愿
鄉鎮干部在鄉鎮工作的意愿上,98人選擇“非常愿意”,占12.5%;363人選擇“愿意”,占46.2%;300人選擇“不愿意,但沒有離開的途徑”,占38.2%;另有25人選擇“不愿意,近期有離開的打算”。并且,學歷越高,愿意在鄉鎮工作的比例越低。
另外,在786份問卷中,在鄉鎮所在地級市居住的鄉鎮干部為62人,占7.9%;在縣城(縣級市)居住的為371人,占47.2%;在所在鄉鎮居住的為166人,占21.%;在鄉鎮所轄農村居住的為187人,占23.8%,這說明,相當比例的鄉鎮干部成為“走讀”干部。
五、關于鄉鎮政府職能轉變效果及改革趨勢
對于“您對鄉鎮政府職能轉變的認識”這一問題,49.4%的鄉鎮干部認為確實應該轉變職能,但是同時也有44.8%的認為鄉鎮政府處于基層,難以真正轉變職能。
鄉鎮政府職能轉變效果如何?25.7%的鄉鎮干部認為“有了很大轉變”,51%的認為“有所轉變”,20.4%的認為“收效一般”。
下一步鄉鎮政府應該如何改革?67.3%的鄉鎮干部認為應“進一步加強鄉鎮政府建設”,有15.5%的認為應“改為縣級政府的派出機構”,10.2%的認為應“實行鄉鎮自治”。
(公務員高參整理編發,文章來源:《改革內參》、領導文萃,摘自《組工文萃》2017年10-11期合刊)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公務員高參(微信公眾號)2018-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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