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產品流通體系發生了巨大變革,現已初步建立起了一個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市場起決定性作用的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的農產品流通體系。但是,當前我國農產品流通組織化程度偏低、物流成本較高、流通信息化薄弱、流通基礎設施不足、對外貿易面臨嚴峻挑戰等問題依然十分突出。我國農產品流通體系深化改革的重點在于農產品流通渠道與組織體系、物流體系和信息體系的進一步完善和優化。農產品流通政策調整的思路應注重四大轉變:一是從“重生產、輕流通”向“兼顧生產與流通”轉變,二是從“保障供給”向“兼顧供給與收入”轉變,三是從“保障數量”向“兼顧數量與質量”轉變,四是從“內外貿分割”向“內外貿一體化”轉變。
自1978年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產品流通體系發生了巨大變革,由計劃經濟時代的“統購統銷”逐步推進以市場化為中心的農產品流通體制改革,現在已經基本形成以國家宏觀調控為基礎、市場起主導作用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層次、多形式的農產品流通體系[1]。然而,由于長期受城鄉二元經濟結構影響和農村生產力水平較低的制約,當前我國農產品流通組織化程度偏低、物流成本較高、流通信息化薄弱、流通基礎設施不足、對外貿易面臨嚴峻挑戰等問題依然十分嚴峻,從而影響了農產品價格波動、農產品質量安全、農民增收,乃至阻礙了整個中國農村與農業經濟的現代化進程。因此,在農產品流通體系改革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的情況下,如何進一步深化改革、完善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不僅是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關鍵環節,更是增強我國經濟活力的重要一環。
一、中國農產品流通體系現狀與問題
(一)流通主體多元化,但組織化程度偏低
我國農產品流通領域中過去以供銷社和國有企業為主體的流通格局已經被打破,多元化、多渠道、多層次、多業態的農產品流通網絡已經基本形成。參與農產品流通市場的主體日趨多元化,其中主要包括供銷合作社體系、國有糧油公司和儲備體系、國有大中型批發貿易企業以及民營龍頭企業、貿易公司、零售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但是,我國農產品流通的組織化程度仍舊偏低,農產品流通還主要依靠收購商、批發商等傳統流通主體,而組織化程度高的龍頭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流通主體的發展還相對不足。盡管自2007年《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以來,農民專業合作社有了快速的發展,但目前仍處于初級水平。據農業部相關數據統計,截至2013年6月底,全國依法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已經達到82.8萬家,約是2007年底的32倍;實有成員達6 540多萬戶,占農戶總數的25.2%。而在日本,參加“農協”的農戶占比高達97%,農產品銷售的90%是通過“農協”完成的。
(二)市場體系建設日益完善,但仍然需要進一步升級
我國目前已經初步建立了以現貨市場為主的農產品流通市場體系?,F貨市場主要包括綜合性批發市場、城鄉集貿市場、各類專業性批發市場等。農產品批發市場承擔著全國70%以上的農產品流通量,發揮著農產品流通主渠道的作用。數據顯示,近年來我國批發市場交易總額逐年增加。截至2013年7月,全國億元以上批發市場已達1884家,億元以上農產品批發市場占總數量的比例達到70%,排名前30名的農產品批發市場交易總額為3 564.27億元。直銷市場主要有兩種形式,一是收購單位受國家或地方以及某些企業委托,負責收購、保管、調運相關農產品,主要適用于糧棉油等大宗農作物;二是農民無須經過其他媒介而直接將自己生產的農產品出售到各類超市、飯店、學校、廠礦企業等單位,具體模式是農超對接、農餐對接、農校對接等。無形市場主要是指通過拍賣交易、期貨交易、電子商務等先進的交易方式將生產者手中的農產品及時地收購并實現產品銷售。依托大連商品交易所、鄭州商品交易所的農產品期貨交易則是我國大宗農產品流通的重要方式。
目前,我國農產品流通市場體系建設仍存在很多問題,有待進一步升級和完善。很多地區鮮活農產品的零售仍以傳統的集貿市場為主,農產品批發市場基礎設施相對薄弱,而且交易方式相對落后,農超對接、電子商務等新型農產品流通模式尚處于起步階段,拍賣交易、期貨交易的農產品品種還非常有限。
(三)農產品物流成本高,流通效率低
整個農產品物流過程包含產品采摘、包裝、加工、倉儲、運輸、配送、裝卸等諸多環節。在這個過程中,由于農產品流通鏈條較長,通常需要經過多個環節企業,因而導致農產品加工、運輸、倉儲成本等物流成本都比較高,損耗嚴重,物流效率低下。當前,仍然以自然物流或常溫物流為主,面向零售終端的農產品綜合物流配送體系尚處于發展初級階段。由于物流基礎設施落后,很多企業物流技術水平薄弱,信息系統和服務網絡不夠完善,沒有形成完整的冷鏈物流體系等原因,造成農產品在物流過程中成本和損耗率都高。有關數據表明,歐美等發達國家農產品物流成本占流通總成本的比例低于10%,而在我國這一比率卻高達30%~40%。以果蔬類農產品為例,發達國家的果蔬在物流環節的損失率一般都在5%以下,美國果蔬的物流損失率只有1%~2%,而我國蔬菜、水果等的物流損失率卻高達25%~30%[2]。
(四)農產品流通信息化程度較低,信息流通不順暢
目前,我國農產品流通中的信息化建設比較落后,農產品市場信息流通不暢,嚴重制約了我國農產品流通的發展。一方面,我國各級政府積極建設信息網絡平臺,已經初見成效,信息量也較大。商務部的新農村商網已經開通運營,在全國27個省的203個縣組織開展了農村商務信息服務試點,截至2013年10月份,交易額已達810多億元,累計實現農副產品銷售已達2 200多萬噸[3]。但是,我國還缺乏一個把政府、農戶、市場和消費者聯結起來的農村信息網絡,缺乏統一的信息網絡平臺,因此導致上下游之間的市場供求信息、價格信息等不能準確、快速、順暢地傳遞,往往造成農產品流通的盲目性。此外,對農民的信息服務不到位,使農民獲取市場信息的成本很高。大多數農民由于自身素質原因,缺乏有效的市場分析能力,往往習慣于盲從,因而造成農民生產和農產品流通的盲目性。另一方面,當前信息化硬件設備的配備不夠齊全,在倉儲、運輸、配送等物流環節仍然以手工為主,沒有自動化信息網絡,不能優化查詢、跟蹤等服務;批發市場、配送中心也缺乏硬件設備,信息化程度也很低,不能提供必要的農產品流通信息服務。
(五)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不斷提高,但仍然略顯薄弱
近年來,我國的公路、鐵路、水運及航空的基礎設施逐漸完善,為農產品流通提供了最基本的設施保障。根據交通部公布的數據,截至2012年末,全國公路總里程比2011年底增加13.11萬公里,達到423.75萬公里;全國農村公路(含縣道、鄉道、村道)里程比2011年底增加11.44萬公里,達到360.84萬公里,通公路的鄉(鎮)占全國鄉(鎮)總數的比例達到了99.97%。然而,我國農產品流通的基礎設施建設仍然薄弱,主要表現為冷藏運輸車、冷藏庫、專用倉庫數量不足;大型農產品物流中心建設落后,配套設施不完善;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多是規模比較小,缺乏基本設施,現代化程度偏低等。另一方面,我國農產品流通的基礎設施建設存在顯著的地區差異,東部地區發展狀況要好于中西部地區和東北地區。
(六)農產品對外貿易面臨嚴峻挑戰
加入WTO后,我國國內政策法規逐步完善,投資環境不斷優化,吸引了更多的國外資金、技術和管理經驗進入到我國農業領域,農產品貿易保持增長勢頭。我國已成為世界第三大農產品貿易國,第四大農產品出口國和第二大農產品進口國。有關數據顯示,我國農產品貿易總額已由2001年的279.2億美元發展到了2012年的1 756.6億美元,增長了近6.3倍;進口額由118.5億美元增長到1 124.4億美元;出口額由160.7億美元增長到632.2億美元。然而也要清楚地看到,我國農產品對外貿易還存在著很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一是我國農業產業化水平較低,分散的農戶小生產制約農產品出口;二是糧棉油等大宗農產品的國內價格高于國際市場價格,農產品出口競爭力較弱;三是農產品外貿企業規??傮w偏低,企業抗風險能力差;四是農產品面臨的貿易壁壘越來越高,出口越來越難;五是人民幣持續升值對農產品出口產生不利影響;六是自2008年以來,歐美經濟復蘇態勢疲軟、風險持續高企,嚴重制約了我國農產品對外貿易。
二、中國農產品流通體系深化改革的方向選擇
(一)農產品流通渠道與組織體系優化
首先,優化農戶參與農產品流通的交易模式。作者于2013年1月15日至2013年2月25日的寒假期間,組織了64名大學本科生和碩士生,利用寒假回家的機會發放問卷進行調查。此次調研共發放1 000份問卷,把明顯敷衍的和存在關鍵數據缺失的問卷剔除掉,得到有效問卷824份,有效問卷回收率為82.4%。本文把參與農產品流通的交易模式分為“農戶+批發商”、“農戶+企業”、“農戶+合作社”、“農戶+經紀人”、“農戶+市場”五種。如表1所示,調查數據結果表明,當前我國農產品流通基本仍然是以購銷商販和批發市場為主導的傳統模式運行,在這種模式下,農戶處于弱勢地位,是農產品市場價格的接受者,承受著較高的價格波動風險,同時農產品流通成本比較高,而流通效率卻比較低。近年來,“農戶+龍頭企業”和“農戶+合作社”的交易模式發展迅速,但也存在很多問題。在“農戶+龍頭企業”交易模式中,龍頭企業與農戶的權力結構失衡,渠道權力過度向龍頭企業傾斜,農戶的利益得不到保證[4],同時違約率曾經一度高達80%[5]。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戶的代表,能夠平衡與龍頭企業之間的權力結構,降低交易成本,維護農戶的利益[6],但是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治理結構還不完善,應該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發展壯大合作社,進一步規范合作社的經營管理機制。
中國農產品流通體系深化改革的方向選擇與政策調整思路
其次,建設現代化的農產品批發市場。一方面,要加強農產品批發市場的基礎設施建設和規范化管理。對于初級的、規模較小的、地方性的農產品批發市場,要著重基本的硬件建設,包括交易棚廳、供水、供電、場地硬化,以及農產品保鮮、儲存、加工和物流配送等基礎設施,改變市場臟、亂、差的狀況;對于規模較大的、區域性的乃至全國性的農產品批發市場,除了硬件達標,更應重點加強軟環境的建設,比如市場信息平臺、質量安全檢測檢驗、農產品標準化和電子結算等。另一方面,要不斷完善農產品批發市場的交易方式。目前,國內的農產品批發市場仍以對手交易為主,而發達國家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已經普遍采用了拍賣交易、合約交易等效率更高的交易方式。我國應積極探索農產品批發交易方式的創新,努力提高農產品標準化程度,逐步加大推廣拍賣交易、合約交易和電子拍賣等新型交易方式[7]。
最后,建立城鄉互動的雙向流通系統。相對于農產品進城和工業品下鄉的單向流通而言,城鄉雙向互動的流通主要的出發點就是著力解決由于農村市場上流通活動規模小而散、農民消費水平低而帶來的流通成本高的問題。建設城鄉互動的雙向流通系統有利于降低農產品流通的成本、拉動農民消費、提高農村流通的現代化程度,進而逐步消除城鄉之間的差異,建立統一的城鄉互動流通經濟循環系統。鑒于目前我國城鄉分隔的二元經濟結構,城鄉雙向流通系統的建立有賴于城市流通企業面向農村市場的經營行為。城市流通企業可以通過在農村的網點布局、物流配送系統把農產品輸送到城市消費者手中,同時將工業品銷售給農民,滿足農民的消費需求[8]。
(二)完善農產品流通中的物流體系
第一,建設現代化的農產品物流中心。依托鐵路、水運、公路、空運綜合交通體系,各級政府部門對農產品物流中心進行統一布局,發揮農產品物流中心的規模優勢和蓄水池功能,進而整合上下游產業鏈,形成以農產品物流中心為樞紐的現代化農產品物流體系。通過提供全方位和現代化的物流服務,現代農產品物流中心能夠促進農產品流通,提升農產品流通效率[9]。農產品物流中心建設的重點在于應用農產品保鮮防腐、產地預冷、物流信息電子化、物流信息跟蹤等先進物流技術,加強農產品倉儲配送、質量檢測、流通加工、展示交易等物流基礎設施建設,從而提供一體化的現代物流服務。
第二,大力發展第三方物流,提升農產品物流專業化服務能力。目前,我國的農產品物流主體呈現多元化格局,包括分散的農戶、個體運輸戶、批發商、農民經紀人和合作社等多種類型。雖然物流主體的數量龐大,但參與個體的規模比較小,組織化和專業化程度比較低。發展第三方物流有利于農產品物流業務從自營物流向專業農產品物流企業集中,采用效率更高的物流專用技術和設備,帶來規模經濟。因此,政府應出臺相應的政策,對第三方物流企業給予必要扶持和政策優惠,積極培育大型的第三方物流企業和企業集團。為滿足農產品流通主體的物流需求,第三方物流企業需要提供綜合性和個性化的物流服務,幫助物流需求方設計農產品物流的最佳方案。第三方物流企業在運營中不僅可以使用自有的運輸、倉儲和流通加工等物流設施,還可以通過加盟、租用等多種形式整合社會上閑置的物流資源,擴大經營規模和領域。
第三,加快冷鏈物流發展,實現冷鏈物流封閉化運作。我國農產品物流主要以普貨運輸為主,冷鏈物流發展嚴重滯后,導致生鮮農產品流通損失率居高不下。針對冷鏈基礎設施建設先期投入大,且具有明顯的社會公益性質特點,政府應加大對冷鏈物流建設的財政支持力度,為冷鏈物流項目提供配套建設資金。冷鏈物流建設一方面要與先進國家合作,提高新型冷庫和冷藏運輸車輛等冷鏈設備的自主創新能力,引進和開發適合我國冷鏈物流發展需要的先進設備;另一方面,要對現有的冷鏈物流設備進行技術升級和改造,充分利用現有基礎設施。然而,我國目前的冷鏈物流經常出現“脫鏈”現象,嚴重影響農產品的質量和安全,因此要加強冷鏈物流各個環節的銜接與協調,實行封閉化運作。建設完整的冷藏冷凍冷運鏈,在大力發展現代化冷藏庫和大容量長途冷藏運輸車輛的同時,加快適合農戶使用的微型冷庫和小容量短途冷藏運輸車輛的發展。建立統一的冷鏈物流運作標準和規范,建設實時監控冷藏冷凍冷運狀態的電子化信息平臺,提高冷鏈物流各個環節的協同能力,減少能耗成本[10]。
(三)加強農產品流通的信息體系建設
第一,加強農產品流通公共信息平臺的建設,尤其是市場信息、質量安全信息和物流信息平臺的建設。由于農產品市場信息渠道不暢,農產品產銷脫節,致使農民在投資方向和品種選擇上產生了極大的盲目性和盲從性,引發供求失衡,進而導致了農產品價格的暴漲暴跌。因此,要加快統一的公益性農產品市場信息平臺建設,鼓勵培育第三方信息中介組織,從事農產品市場信息采集、發布、分析和預測工作。由于農產品本身的特性,在生產、加工和運輸等諸多環節都容易發生影響農產品質量安全的問題,因此應在健全市場準入制度的條件下,加強質量安全信息平臺的建設,利用物聯網等技術手段對傳統流通質量安全監控體系進行改造,建立以追溯體系為核心、以預警和監控為目的,“從農田到餐桌”全過程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技術體系[11]。農產品流通公共物流信息平臺建設要利用條碼技術、無線射頻標簽、地理信息系統和全球定位系統等現代技術,實現農產品物流企業之間、物流企業與客戶之間農產品物流信息與農產品物流功能的共享。
第二,培育新的信息主體,完善農產品流通信息服務體系。加強對經紀人、批發商、零售商和合作社等各種農產品流通主體的引導和鼓勵,逐步使其發展成為農產品流通信息的采集、加工、傳輸、發布與反饋的基層信息節點,從而提高農產品供求、價格和貨運等流通信息的電子化采集效率和準確性,并實現對各類農產品流通信息的有效利用。大力發展提供農產品流通信息商品和信息服務的各類專業信息中介服務組織,提高農產品流通監控、預測與咨詢的專業能力和服務水平,為農戶、批發商、零售商和物流商等農產品流通主體提供市場行情、物流配送和質量安全等多方面的專業信息服務。深入改革鄉鎮經營管理站、農機服務站、技術推廣站和畜牧獸醫站等涉農服務部門,使其成為農產品流通信息服務體系中的重要主體。逐步實行政企分開,將這些服務部門的行政管理職能劃歸政府,經營服務職能推向市場,承擔起農產品流通信息服務主體的責任。此外,政府相關部門和第三方機構在農產品批發市場、物流中心和農貿市場等重要的農產品流通場所設立固定的信息點,建設質量安全監測中心,進行農產品流通信息的及時采集、整理和發布,并引導和鼓勵信息中介服務機構入駐,從而提高信息服務的專業化水平[12]。
第三,突破“信息化下鄉”的“最后一公里”難題,建立農村流通信息服務支撐體系。首先,要加強信息技術培訓,提高農民的信息技術應用知識和技能。農產品流通信息體系建設要想造福于農民,必須為農民所用。但是,目前許多農民的電腦知識和網絡知識較為匱乏,缺乏使用農產品流通信息平臺的能力。因此,各級政府部門和新聞媒體要加大典型農產品流通信息化技術與應用案例的宣傳與推廣,利用職業技術學校、電視教育和網絡教育等多種教育培訓資源開展形式多樣的信息技術培訓活動,加快信息化在農村普及。其次,要加快農村地區的網絡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網絡延伸,解決農戶寬帶接入難題。由于農戶居住分散,價格承受能力弱,因此固網網絡難以實現農村地區的基本覆蓋,應充分利用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現有的移動網絡基礎設施,推廣移動網絡接入技術,尤其是成本較低的WLAN無線接入技術。最后,要結合農民實際,加快建設基于手機的農產品流通信息服務平臺。與電腦相比,手機使用的成本和難度比較低,在農村的普及率很高,不僅可以用來發布農產品價格、種植和生產資料信息,還可以作為便捷的信息采集終端。各地應根據當地農戶的實際需求,豐富平臺上的信息內容,拓展平臺功能,加強信息采集、傳輸和發布的安全監管,并對使用農產品流通信息服務平臺的手機用戶,提供一定額度的免費上網流量和通信資費優惠。
三、我國農產品流通政策調整思路
(一)實現從“重生產、輕流通”向“兼顧生產與流通”的轉變
長期以來,我國農業政策“重生產、輕流通”的基本局面沒有根本改變。新中國成立以來到改革開放以前,我國農業基本處于“以糧為綱”單一生產目標政策的指導下,實行“統購統銷”的農產品流通政策。在改革開放初期,1982—1986年,黨中央連續五年發布的“一號文件”都是以“三農”問題為主題,確立了以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核心的農業生產經營體制,逐步取消了新中國成立以后長期實行的農副產品統購統銷制度。這5個中央“一號文件”在當時指明了我國農村發展和改革的戰略性方向,并提出了具體的農村改革發展措施,從而使我國農業與農村經濟取得了輝煌的成就。進入21世紀以來,特別是2004—2013年,黨中央連續十年發布的“一號文件”都聚焦在“三農”問題上,指明了新時期進一步深化“三農”改革的發展方向,也提出了進一步解決“三農”問題的關鍵性政策措施。2003—2012年,中央財政“三農”投入累計已超過6萬億元,總量上,從2 144億元增加到12 286.6億元,翻了兩番還要多。從“兩減免,三補貼”到取消農業稅,再到“四取消”,這些惠農政策主要還是為了促進農業生產。盡管農產品流通問題日益得到重視,國務院、商務部、農業部等都出臺了一系列加強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和措施,但是農業政策中“重生產、輕流通”的基本局面并沒有得到改觀。
農業產業鏈實際上包括生產和流通兩大環節,而流通是連接農業生產和居民消費的中間環節。當前我國“重生產”的農業政策有效地促進了農業生產發展,農林牧漁業總產值由1978年的1 397億元增長到2011年的81 303.9億元。而“輕流通”的政策弊端也日益顯現,農產品供求矛盾嚴重、農產品價格劇烈波動、流通成本居高不下、流通效率低下等問題日益突出,農產品流通不暢,也進一步制約了農民增收、擴大內需、城鄉協調發展等問題的解決。因此,當前我國農業政策目標由“重生產、輕流通”轉向“兼顧生產與流通”已迫在眉睫,在保障農業生產、提高農業生產力的基礎上,應加大對農產品流通環節的扶持力度,不斷提升農產品流通效率。制定有利于農產品流通的財政、稅收及金融等各方面支持政策,給予農產品流通環節更多優惠,加大農產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投入,將農產品價格支持政策更直接與農產品流通掛鉤,鼓勵發展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參與農產品流通。
(二)實現從“保障供給”向“兼顧供給與收入”的轉變
“保障供給型”農產品流通政策的目標是保證農產品的產量和穩定供應,為了實現這一目標,可以使用強制生產、強制收購的手段以及工農產品交換價格剪刀差政策,以降低工業化的成本[13]。在這樣的政策目標下,農產品的價格往往難以反映其生產成本(往往只包含要素成本),農民的收入水平非常低,往往只能進行簡單的再生產,難以獲得農業生產剩余。這種農產品流通政策是前工業化國家在工業化過程中普遍采用的政策,其不僅缺乏效率也有失公平,農民無法獲得正常的收入,從而也就失去了公平消費的權利。而“保障收入型”農產品流通政策的目標則是保證農民的正常收入,并通過農民收入的激勵實現農產品的穩定供給。在收入型農產品流通政策下,農產品價格構成除了要素成本以外,還包括農民的勞動力價格。從世界各國的實踐來看,這種政策下的農民收入除了來自按照市場價格銷售農產品以外,還來自各種政府補貼。
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長期實行的是“保障供給型”農產品流通政策,農業剩余被大量轉移到國家工業化建設中。經過30年的改革,絕大多數農產品的流通基本上實現了市場化,但以糧食、棉花為代表的大宗農產品流通的市場化改革仍然沒有完成。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糧食連年豐收,而農民收入增長速度卻逐步下降,城鄉差距逐漸拉大。就“三農”問題而言,農民問題的實質就是農民的收入問題,而農業問題的實質就是糧食及農產品的穩定供給問題。無論是國外發達國家的農業發展經驗,還是我國的改革實踐都說明,優先實現農民收入增長目標是解決農業問題與農村問題的邏輯起點,從長期來看,只有農民問題解決了,農業問題與農村問題才能得到根本解決[14]。因此,本文認為國家的農產品流通政策目標應該明確從保障農產品供給轉換為兼顧農民增收與農產品有效供給的目標。
(三)實現從“保障數量”向“兼顧數量與質量”的轉變
“保障數量型”農產品流通政策的目標是保證農產品在總量和結構上滿足食用、飼用、工業用和國民經濟其他用途的需求。在數量型農產品流通政策目標下,僅強調農產品總量與結構的保障,忽視了對安全、營養和衛生等質量的要求,隨之而來的是保量不保質的非規范性生產流通等行為的發生以及政府與市場雙失靈的監管困境,不僅嚴重危害到人民的身體健康,而且威脅到農業的順利發展和優化升級。而“保障質量型”農產品流通政策的目標則是保證農產品安全、優質、營養、衛生,不會對消費者健康造成危害,并且能夠滿足不同的消費需求。在質量型農產品流通政策下,尤其強調農產品的質量安全性,通過嚴格市場準入機制,規范農產品質量檢測檢驗標準,建立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等措施,實現質量安全的農產品的有效供給。
新中國成立以來,為確保我國糧食生產的自給自足,解決幾億人口的“吃飯”問題,我國長期實行的是“保障數量型”的農產品流通政策。通過統購統銷、合同訂購、市場收購等一系列改革進程,我國農產品市場的開放程度得以逐步提高,促進了農產品生產能力的提升與品種結構的優化,基本實現了糧食自給,同時蔬菜、水果、肉蛋等農副產品的數量也有了較大幅度的提高,農產品數量安全矛盾基本得到解決。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我國農業耕地的減少,城鎮化進程的加速,確保農產品的數量安全依然是關系到我國農業安全、社會穩定的重大問題。但與此同時,隨著農產品市場的不斷開放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問題日益突出,也已成為新時期制約我國食品安全和農業競爭力的重大問題。因此,本文認為,我國的農產品流通政策方向應該明確地從保障農產品數量向保障農產品數量與質量并重而轉變。
(四)實現從“內外貿分割”向“內外貿一體化”的轉變
長期以來,我國農產品國內流通與國際貿易環節是分割的,這主要是由于實行高度集中的計劃管理體制所導致的。2003年,為了適應加入WTO,原國家經貿委負責貿易的部門和原外經貿部合并成立了商務部,這在管理體制層面打破了內外貿分割的局面。但是,目前我國的現實情況是,農產品流通內外貿無論是在管理上,還是在形式上,都沒有實現一體化。我們的農產品市場還是國內和國外兩個市場,在行政管理上,不同部門相互之間缺乏有效的協作與溝通,管內貿的只管國內農產品流通,管外貿的只管農產品國際貿易。企業的經營也是如此,農產品外貿企業只想做國際貿易,農產品內貿企業只想做國內貿易。農產品內外貿的分割局面并沒有徹底被打破,這樣對農產品流通發展非常不利。
實際上,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包括內貿和外貿兩大重要組成部分,兩者是相互影響、相互促進的。實現農產品內外貿一體化是經濟全球化不斷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我國從農業生產大國走向農產品貿易強國的必然要求,是在大市場、大流通的背景下建立完善的現代農產品流通體系的必然選擇。加入WTO后,我國傳統的以非關稅措施為主的保護方式已經失效,農產品流通政策應轉到WTO規則下正當的法律措施保護和新的國家支農政策保護。在“十二五”期間,我國面臨的是金融危機后的全球經濟復蘇,農產品流通政策應該向內需與外需并重的發展戰略過渡,走內外貿一體化的道路。政府應進一步積極發展農產品流通內外貿一體化協調管理體系,實施促進農產品內外貿一體化的扶持政策。要抓住實施積極的擴大內需的戰略機遇期,調整農產品內外貿流通產業結構,加快國內農產品流通產業技術升級;轉變現代農產品流通方式,加強農產品流通產業創新能力,提升農產品流通領域的國際競爭力;促進東部地區和中西部地區國內統一農產品流通大市場的協調發展,縮小地區差距和城鄉差距;建立健全促進農產品內外貿流通發展的法律和規則,整頓和規范內外貿市場秩序,努力建立公平、統一、開放、有序的農產品流通體系。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北京工商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4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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