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針對當前農產品流通困局,深入分析我國傳統農產品流通體系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其導致一系列流通難題的原因,指出打通農產品流通產業鏈,運用全產業鏈模式構建現代農產品流通體系是破解當前流通結癥的根本出路,據此構造出全產業鏈農產品流通體系的基本構架,并提出了具體的構建路徑。
引言:近年來,我國農產品流通領域存在著許多矛盾和沖突。農產品價格暴漲暴跌,猶如“過山車”一般,“菜賤傷農、菜貴傷民”問題突出;多地出現水果蔬菜滯銷,“農民賣不掉、市民買不起”怪象頻繁發生;農產品產量大豐收,但銷售遇阻、價格暴跌,農民豐產不豐收;食品價格經過多道流通環節形成的巨大差價,令消費者叫苦不迭,而農民獲利甚微,形成“賤賣、貴買”“兩頭叫苦、中間喊冤”的怪圈;食品質量安全形勢依然嚴峻,而又難以追溯責任。這一系列流通困局已成為多年未解的頑疾,反映出我國農產品流通體系的薄弱性和落后性(孟雷,2013)。
在此背景下,有學者指出,要想破解當前的流通困局,關鍵在于對傳統的農產品流通體系進行變革與創新,重構農產品流通產業鏈。對此,本文從全產業鏈視角探討對傳統農產品流通體系進行重構的具體對策(張云中,2011)。
從流通困局看我國農產品流通體系存在的問題
(一)流通主體規模偏小且組織化程度較低,缺乏核心企業
改革開放后,我國各類農產品流通主體雖然得到了較大發展,但企業規模仍然偏小,實力較弱,組織化程度較低,比如農產品的生產種植模式仍然是小規模、分散化,小農戶和小商販在很多情況下仍是初始流通和終端流通的主要承擔者,農產品流通仍然倚重于傳統的收購經紀商、販銷大戶、批發商或加工企業等,而能夠發揮龍頭作用的大型農產品生產流通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等現代流通主體仍發展不足,同時還存在著許多無組織的自產自銷、分散流通以及非契約流通等情況(薛建強,2014)。由于流通主體發育不足,就很難通過核心組織的整合力量來協同整個農業產業鏈的運行,使農產品流通處于無序和低效狀態。
(二)農產品流通鏈條太長且環節過多,銜接不緊密
目前,農超對接、直供直銷、網絡交易等農產品流通模式雖有所發展,但從整體上看,農產品流通從生產到消費一般要經過收購、產地批發、中間轉運、銷地批發直至終端零售等過程,包含了多級批發和零售,所以存在流通環節過多、鏈條太長的問題。每個流通環節都要發生流通成本,然后層層加價,最終大大提升了終端價格,形成“賤賣與貴買”并存的局面。同時流通環節多、鏈條長,也造成了產消脫節、供需銜接不暢,農民對快速變化的市場缺乏反應能力,一方面導致了“賣難”,另一方面由于流通中“鐵路、警察”各管一段,造成質量安全事故頻發而又難以追溯責任的現象(雷百戰等,2014)。
(三)流通網絡布局不合理,制度性原因推高了流通成本
現在我國各種農貿市場、批發市場、零售市場等流通節點的設置和布局仍然是按照行政區劃來規劃的,不能與農產品生產布局進行匹配,無法形成符合流通規律的農產品流通網絡體系。另外,受城市功能規劃和交通管制的影響,城市農產品流通網點布局也不夠合理,使許多農產品竟被堵在“最后一公里”,一定程度上引發了消費者“買難”。在流通管理體制方面,條塊分割、多頭管理、各自為政現象還比較嚴重,產生了不合理的制度性成本,比如農產品批發和零售環節的各種進場費、攤位費、管理費、稅費等中間費層層加碼,推高了終端零售價格。這種不合理的流通網絡布局和流通制度障礙,也是造成農民賤賣而市民未受益,市民貴買而農民未增收、中間商加價無利而喊冤的主因之一。
(四)農產品流通中的信息化建設仍然不足,產銷信息流通不暢
總體而言,我國農產品市場信息化程度較低,市場信息難以有效、快速、準確地流通,經常導致農產品產銷失衡。雖然我國政府和企業對農產品信息網絡建設非常積極,但仍缺少統一的農產品交易網絡平臺,而現有的農村信息網絡未能把農戶、市場、中介組織、消費者以及政府有效整合起來,使流通中的上下游之間不能順暢傳遞供求信息和價格信息,再加上農民獲取市場信息的成本較高、信息分析能力有限,造成農產品生產與流通的盲目性。農民面對市場波動往往比較被動,信息不對稱使農民沒有話語權,不得不承受“增產不增收”和“滯銷”的風險。
(五)農產品流通體系運行機制不完善,未形成戰略聯盟
一是流通主體之間利益協調機制不完善。由于傳統流通體系缺乏規模大、影響力高、開拓能力強和商業信譽好的核心流通企業,所以農產品流通運行比較松散,企業間關系缺乏合同約束和激勵,難以使各主體間的利益分配制度化、規范化,這樣農民利益很難維護。二是缺乏流通風險預警機制。由于農產品流通信息化建設滯后,市場信息傳遞不暢,農戶信息分析能力有限,政府“反周期”和“應急”調控能力不強,造成農產品種植和消費者需求之間很難準確對接,這樣出現賣難買難、滯銷和價格波動在所難免。三是由于質量監管機制、責任追溯機制和第三方檢測機構缺失,導致農產品質量事故頻發,無法保障消費者利益。四是合作機制缺失,流通主體之間未形成戰略合作或聯盟關系,不利于農業大流通、大市場的形成。
圖 1 全產業鏈模式下農產品流通體系的基本架構
圖 2 農產品流通產業鏈“四鏈”對接分析步驟
全產業鏈模式下農產品流通體系的結構框架
(一)農產品流通全產業鏈模式的內涵
本文認為,農產品流通全產業鏈模式是指通過核心組織對流通中的上下游企業進行協同管理和資源整合,形成一個鏈條完整、關系緊密、合作共贏、分工明確、運作一體的產業鏈體系,核心組織憑借其在商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中的輻射帶動作用,對從生產資料獲取、農產品種植、收購、加工、批發、零售到終端消費等各個環節的企業進行業務協調和系統控制,使產業鏈中的每個成員依據其在流通的地位和價值鏈分工,充分發揮流通職能和價值創造作用,以確保農產品生產供給的穩定均衡和質量在整個流通中的安全,并通過“合作共贏”分配模式維護各個流通主體的利益,通過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避免價格大起大落,通過信息傳導和風險預警機制克服“賣難買難”問題等,實現農民利益、消費者利益和流通企業價值最大化的一種新型農業發展方式。
(二)全產業鏈農產品流通體系的基本架構
根據上述 對農產品流通全產業鏈模式內涵的界定,本文構造了全產業鏈農產品流通體系的基本運行結構,如圖1所示。該模型大體表現了農產品流通的渠道體系(流通環節)和組織體系(流通主體)的邏輯關系。
全產業鏈模式下的現代農產品流通體系必須達到以下目標:一是流通成員之間建立聯盟式和利益共同化的渠道合作關系,二是整個農產品流通體系運作的信息化,三是構建基于終端需求的產銷體系。由此,以全產業鏈模式對傳統農產品流通體系進行重構,除了要打通農產品流通產業鏈所涉及到的所有環節和健全參與流通的各類市場主體之外,要特別重視核心流通組織的培育,通過核心組織的主導作用對農產品流通產業鏈進行整合與協調,借助信息化平臺和合作機制在所有成員之間建立利益聯系,圍繞消費者需求協調各成員之間的功能定位和分工協作關系(劉天軍等,2013)。
全產業鏈農產品流通體系的構建路徑
(一)培育核心流通組織,提高流通組織化程度
基于傳統松散型的農產品流通體系所造成的一系列流通難題,所以必須提高流通的組織化程度,這就要求針對不同的流通模式打造形式各異的核心組織,以實現對流通全產業鏈的協調整合。核心流通組織一般具有資本實力強、流通規模大、掌控能力高的特點,主要包括農業專業合作社、龍頭企業、大型物流中心和連鎖超市等。第一,通過涉農部門和龍頭企業的宣傳引導,把從事農產品種植及相關產業的農民組織起來,形成專業合作社,充分發揮其在農產品市場信息發布、供需價格協調和產需矛盾調解等方面的功能,以降低交易風險。第二,政府加強政策引導,并發揮市場自組織機制,在大型農產品批發企業或加工企業中培育龍頭企業,同時利用優惠政策鼓勵分散的農戶與龍頭企業通過資本紐帶或契約方式形成利益與風險共同體,為農產品供給均衡、質量安全和價格穩定提供保障。第三,發展第三方物流,培育一批流通能力強、具有超強儲運能力的大型物流配送中心,為農產品從供給向零售的過渡提供批發、轉運、分撥等職能。第四,發展多業態零售組織,優化零售網點布局,尤其是促進連鎖超市的發展,發揮其市場嗅覺器和信息傳導的作用,及時向產業鏈上游反饋最新市場動態,引導農產品生產和流通的規模與結構。
(二)加強農產品流通“四鏈”對接,有機組成完整鏈條
農產品流通產業鏈是由供需鏈、企業鏈、價值鏈和空間鏈等有機組成的完整鏈條。在產業鏈運行中,供需鏈、價值鏈和空間鏈都是通過企業鏈這一載體進行對接的,而供需鏈實際上代表了企業之間的聯系。這里分三步實現“四鏈”對接(如圖2示)。第一,進行企業鏈對接。以消費者需求為源動力,利用信息傳導機制把參與流通的所有企業按照需求變化和加工、物流、質量等技術變化與供應變化之間的“供需鏈”關系連接起來,形成有機的企業鏈,其中要特別注意核心組織所處的位置及其與農戶或合作社、批發商、超市等其他流通主體的對接。第二,進行空間鏈對接。根據企業鏈對接的關系結構,使處于不同地區的企業之間發生了聯系,形成了反映地域分布關系的空間鏈,產業鏈的空間分布與交通條件、農產品種植區域、需求點的數量及分布、物流中心的數量及選址以及流通環節、運輸距離、服務水平等因素有關,所以要根據這些因素對產業鏈空間布局進行合理規劃。第三,進行價值鏈對接。基于價值鏈分工,并考慮農民增收、消費者利益保護和適當控制中間商利潤等因素,對整個產業鏈進行價值分配,其中核心組織要利用其掌控能力協調各成員之間的利益分配關系,核心組織也可通過向產業鏈兩端延伸進行價值對接(孫玉變等,2012)。
(三)構建全產業鏈流通模式,形成產銷一體化的農產品流通體系
全產業鏈農產品流通主要有四種模式(張曉林等,2012):第一,專業合作社驅動模式。這一模式下,農業專業合作社或生產基地憑借資金實力強和生產規模大的優勢成為產業鏈中的核心組織,它可以通過向下游延伸和整合產業鏈來構建一體化產銷體系,比如自建配送中心向各個零售網點供貨或自建零售終端向消費者提供農產品。第二,龍頭企業主導模式,即“生產基地 + 龍頭企業 + 零售”模式。這種模式往往以大型批發商或加工企業為龍頭企業,向流通產業鏈上下游延伸和整合,打造縱向一體化的農產品流通體系。如龍頭企業與上游的農業合作社對接,組建農產品生產基地,引導農戶進行科學種植和養殖,實現農業生產的規模化;龍頭企業若與下游的批發市場或大型超市對接,可形成一條龍式的產銷服務體系。第三,物流中心主導模式,即“生產基地 + 物流中心 + 零售”模式。這種模式以綜合性大型物流中心為核心組織,對農產品進行統一收購、倉儲、分揀、包裝、轉運、配送等。它向上游整合延伸可與農戶合作組建生產基地,向下游延伸則可進入零售終端,從而實現從田間到餐桌的產、供、銷全過程服務。第四,連鎖超市拉動模式,即“生產基地 + 連鎖零售”模式。在此模式下,大型連鎖超市發揮著核心流通組織職能,向上游整合延伸可建立屬于自己的生產基地,由基地根據超市的需求和標準安排生產種植規模和結構,并直接向超市供應;若連鎖超市與農業合作社對接,則形成“農超對接”產銷體系,雙方可通過合資形式建立冷鏈倉儲及運輸、質量安全檢測系統等基礎設施,提高產銷合作水平。而核心組織對農產品流通產業鏈的整合方式,既可通過資本紐帶投資于生產或者流通的所有環節來建立一體化的流通產業鏈,又可通過戰略聯盟或契約合同的形式來構建產銷一體的流通體系。全產業鏈農產品流通體系的邏輯框架,如圖3所示。
(四)建設公共信息服務平臺,完善全產業鏈農產品流通運行機制
首先,建設農產品交易公共信息平臺。主要包括三個平臺建設:第一,加快建立統一的農產品市場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積極發展第三方信息服務中介機構,鼓勵其參與農產品流通市場信息的采集、發布和分析、預測工作,暢通市場信息傳輸渠道,解決農產品的生產盲目性、產銷脫節、供求失衡以及價格波動等問題。第二,加快建設公共物流信息服務平臺,廣泛采用條形碼、無線射頻標簽、全球定位系統和地理信息系統等先進技術,使農產品種植者、加工企業、物流企業、批發零售企業以及消費者相互之間能夠及時共享農產品物流的狀態信息。第三,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服務平臺建設,積極引入物聯網等現代技術,建立以安全預警和質量監控為目標、以責任追溯體系為重心的質量安全監管系統。其次,流通主體之間建立利益聯結協調機制。全產業鏈流通模式要根據價值鏈分工原則和合作共贏原則完善利益分配制度,要同時兼顧兩頭(農民和市民)和中間(流通企業)等各個主體的合理利益。主要是選取核心組織發揮其“領導者”和“協調者”角色,通過制度化和契約化的方式實現各流通主體間的利益分配規范化、合理化,比如實施合作共贏型和返利型的利益分配方式。最后,建立流通市場風險預警機制。一是針對農產品市場的變化規律建立“反周期”逆向調控機制,解決增產不增收、量豐價跌以及過剩滯銷等問題,以緩沖市場波動風險;二是針對農產品產銷不一致問題,建立市場風險預警機制,要加強對農產品市場變化趨勢的分析和預測,引導流通規模和結構,并對農產品種植提供科學指導,解決由于產需不對接、供求失衡等造成的賣難買難、價格暴跌等風險;三是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機制,要加強農產品供應鏈管理,敦促各主體在供應鏈運行中圍繞質量安全目標進行戰略協同或契約協調,同時建立獨立的第三方質量安全檢測機構,完善其在各區域中心城市和主要物流節點的網絡布局,形成質量安全風險預警體系,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能力。
圖 3 全產業鏈農產品流通體系的關鍵邏輯框架
結論:綜上所述,用全產業鏈模式重構農產品流通體系,有助于克服傳統農產品流通體系所導致的一系列深層次矛盾。本文基于全產業鏈理論,對農產品流通全產業鏈模式的涵義進行了界定,從流通主體和流通渠道體系角度構造了全產業鏈模式下農產品流通體系的基本框架,然后從市場主體培育、四鏈對接、全產業鏈流通模式構建以及信息平臺和全產業鏈運行機制建設等四個方面提出了構建全產業鏈農產品流通體系的具體路徑,以此構造出全產業鏈農產品流通體系的基本構架。基于本文分析期望對農產品流通現代化理論與實踐有所借鑒。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商業經濟研究2015年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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