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加大對產糧大縣農業保險支持——糧價下行壓力下穩糧新舉措
加大對產糧大縣的稻谷、小麥和玉米三大糧食作物的農業保險支持力度,是在糧價下行壓力下,在供給側穩定糧食生產能力和創新農業補貼形式的重要措施。在實踐中要把這樣的政策用好,為提升我國農業競爭力,完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體系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近日,財政部印發通知,加大對產糧大縣的稻谷、小麥和玉米三大糧食作物的農業保險支持力度。該通知是“提高中央、省級財政對主要糧食作物保險的保費補貼比例,逐步減少或取消產糧大縣縣級保費補貼,不斷提高稻谷、小麥、玉米三大糧食品種保險的覆蓋面和風險保障水平”要求的具體落實,也是在糧食生產供給側改革的重要形式創新。
專門針對產糧大縣“有的放矢”的進行財政補貼,相較于普惠性質的農業補貼具有更明顯的優勢。在國際糧價普遍走低、國內農產品的國際競爭力持續下滑的今天,我國自身的糧食生產面臨著巨大的國際競爭壓力。根據聯合國糧農組織數據,我國大米、小麥、玉米的國內外農產品差價分別為318、451和924元/噸。這樣的差價體現在市場經濟上,就是“種糧不掙錢”。“產糧大縣”基本就意味著“財政小縣”。據報道,“上述政策實施后,中央財政對農業保險保費的補貼比例,將由目前的中西部40%、東部35%,逐步提高至中西部47.5%、東部42.5%”。這7.5%對產糧大縣的財政是重要的支持,在糧價下行壓力下穩定糧食生產,創新農業補貼形式的重要措施。
購買保險本質上就是規避風險的經濟行為,而農業——特別是如玉米、水稻及小麥等糧食作物——由于其生產周期長,受自然環境影響大,一旦受災則損害嚴重等特點,尋求農業保險以規避風險是理性的經濟行為。農業保險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業生產過程中的風險問題,減少了經營上的波動。另外,從農業保險著手的好處還在于其符合世界貿易組織(WTO)的綠箱政策,屬于非貿易扭曲類政策。
從“小”處來看,保險政策減少了農民種糧的風險,客觀上增加了農民的務農收益,穩定了農民的心;從“中”處著眼,農業保險政策對于農業的發展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提升我國農業競爭力,使得我國自身的農業產業在國際化的競爭中站穩腳跟;從“大”處來想,農業保險政策是夯實我國糧食安全基礎的重要基石,讓我們的“飯碗”端地更加平穩。
但是,應該清楚的看到,現實中純粹由市場所主導的農業商業保險發展與期望還有很大差距。究其原因,便是農村情況復雜農業保險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額外嚴重,而且農業保險往往金額小,農戶分散,交易成本極高,這是由市場引導的保險公司很難承擔的。不少省份的農業保險大災風險分散制度不健全,支持農險發展的財政補貼和支付政策沒有得到很好落實。從農民的角度出發,保費相對較高,也影響了農民參保的積極性。各種原因導致,農業保險很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在農民很需要,市場進不去的農業保險領域,國家財政才更應該將責任承擔起來。國有財政以補貼的形式進入農業保險體系,不但“應該”,而且“必須”。
事實上,我國近年來對于農業保險的支持政策,一直在不斷加強。財政支持是我國農業保險沖出困境獲得發展的重要原因,也是未來能展翅高飛的重要動力。對以往財政支持農業保險政策的運行來看,多省農業保險無論是經濟補貼效果,還是社會影響效果都不錯,得到了政府和農民的認可。財政部加大對產糧大縣的農業保險支持,是進一步完善農業保護支持政策的重要措施。在實踐中要把這樣的政策支持用好,不能簡單的把對農業保險的補貼看做對產糧大縣農戶的轉移支付,而應該通過國家財政對農業保險的補貼過程,完善保險核查流程,核查保險種類,創新保險品種,摸索最合適的執行手段,譬如降低農戶保費出資比例,提高農民購買使用保險的意愿;又譬如對特定糧食作物,如玉米,稻谷,小麥等執行偏好性的保險政策,促進糧食種植的積極性等等。建立保險體系,為農戶逐步培養農業保險理念,讓農業保險的產業逐步發展。更進一步的,可以在特定的地區做一些相對較大膽的嘗試,如主糧價格保險,糧食基金等等,保持市場活力。在試點取得成效之后,在更大范圍內推廣,逐漸培育起主要依靠市場機制的農業保險體系,為提升我國農業競爭力,完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體系發揮更重要的作用。
(作者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經濟與發展研究所)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 2016年0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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