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人民日報》刊載了《貴州黔東南州創新基層治理:有了“寨管委” 村和百業旺》一文,介紹黔東南州在全州1756個村推廣“寨管委”基層管理模式,破解了農村自然寨、村民小組管理不到位等問題,增強了基層村寨的“造血功能”,使村級集體經濟逐步實現從無到有、從少到多、從弱變強的轉變,村民收入也節節攀高的成功經驗。
細讀文章,筆者認為黔東南州的“寨管委”治理模式打通了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實現了服務群眾“零距離”,值得點贊,值得各地廣而推之。
首先,“寨管委”真正實現了村民自治。雖然國家制定出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自治法》推行村民自治,規定“由村民群眾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發展農村基層民主,促進農村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然而,在很多地方,村民自治工作卻只是喊喊“口號”,沒有真正落到實處。寨管委的設立,,使得小到紅白喜事、矛盾調解,大到集體資產資金使用、基礎設施建設,凡是涉及村民權益的事項,大家都“商量著辦”,真正實現了“眾依法辦理自己的事情”。
其次,“寨管委”實現了矛盾糾紛不出村。作為一個村寨,鄰里之間不可能一點矛盾糾紛都沒有,總是會因這樣或那樣的一些瑣事引發矛盾糾紛。如果處理不好,矛盾就會越來越大,甚至形成安全事件,這不僅影響鄰里間的關系,更影響社會的和諧。黔東南州的魁膽村采取 “三規”(即家規、族規、村規)在進行矛盾糾紛化解。鄰里產生糾紛,講法說理,首先按“家規”約定自行協調,解決不了的約定族內調解,最后一關是村里集體調處。通過這“三道坎”的調處,把矛盾糾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實現了矛盾糾紛不出村,群眾安居,鄰里和諧。
第三,“寨管委”增強了基層村寨的“造血功能”。“寨管委”是村民自己的最基層組織,管委會成員都是村民自己選出來的,最信任的, “不光關注家務事,更要做致富的火車頭。” 那就要帶領寨民“辦自己的事”,尋找發展出路發展生產,干事創業,促進經濟增收,同奔致富路。這樣一來,通過“寨管委”帶領,增強了村寨的“造血功能”,促進了村寨的發展。
“火車跑得快,全靠車頭帶。”“寨管委”就是村寨的“火車頭”。在全面打響脫貧攻堅戰之際,推行“寨管委”治理模式,讓這個“火車頭”帶領群眾干事創業奔富路,小康社會當能如期建成,社會將會更加和諧穩定。
作者單位:貴州省長順縣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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