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區域:廣西中部地區鄉鎮
黨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指出,指出“必須堅持促進社會和諧”。自治區黨委書記彭清華在全區維穩工作會議上指出“沒有穩定的環境,發展無從談起,改革也無法進行”。
新時期新常態下面對諸多新形勢、新挑戰,基層綜治維穩工作任務顯得更加艱巨。牢牢把握這些要求,更加積極主動正視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減少不穩定因素,開創社會和諧人人有責、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具有重要意義。
一、強化責任抓落實,齊抓共管謀穩定。
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穩定是第一責任”工作原則,以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通過健全維穩工作機制、暢通信訪渠道、排查突出信訪問題、落實領導包案責任制,扎扎實實地解決群眾信訪問題和影響社會穩定的熱點、難點問題,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標。切實提高領導班子對維穩工作的思想認識,定期召開班子會議,深入分析存在問題,查找原因、研究措施、制定方案、落實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要求各職能部門認真負責,真抓實干,敢于碰硬,切實做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化解及穩控工作,形成上下齊抓共管,人人有責的良好局面。
二、強化穩控抓落實,暢通渠道創穩定。
(一)深入排查摸清底子。發揮鎮村綜治信訪平臺作用,加大排查不穩定因素力度,對所有信訪不穩定因素和群體性事件苗頭進行全覆蓋、無疏漏的大排查,力爭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處理。充分發揮“信息員、指導員、維穩員、宣傳員”的作用,加強鎮村互動聯系,對各種不穩定因素和群眾來信來訪進行認真排查分析,特別是對重點群體、重點人員更要徹底排查,確保信訪維穩工作情況清、事態明。對排查出的矛盾糾紛及時進行全面梳理,并登記造冊,建立臺帳,確定重點,掌握動態。
(二)包案化解。鎮領導班子成員,包案責任單位認真積極開展積案包案的調處化解工作,認真落實“四包”責任制,做到包掌握情況,包思想轉化,包調處化解,包息訴息訪;各包案工作小組對所包案件都制定了工作方案,落實解決期限、解決辦法和處置措施。鎮各包案小組堅持把案化解進度情況每周向綜治委報告。
(三)突出重點難點化解積案要案。針對歷史遺留和重復上訪問題,先后開展多次“重訪專項整治”活動,對所有積案進行分析梳理。進一步明確責任單位。制定可行的操作方案。嚴格按照“一名領導、一個責任人、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定人定責定時消除隱患。強化思想教育,注重抓好老上訪戶的工作,從法理人情、宣傳教育等方面入手,解決多次上訪的頑疾。
(四)強化上訪人員穩控。大力開展依法治訪的宣傳教育,引導信訪工作邁向法制化、規范化軌道。實行“一站式”服務,引導群眾自覺前來申訴所求,集中調處,使一大批矛盾糾紛在鎮內得到有效化解。
三、注重績效抓落實,科學獎懲督穩定。
創新績效獎懲與維穩工作結合,始終堅持把維穩工作納入全鎮總體目標考核。制定了周匯報、月考核、季發放,一年分四次獎勵兌現的辦法。按照各村(居)每周來信來訪情況每周進行匯總,針對上訪人到各級政府上訪情況進行總結,及時向村(居)公布考核情況。對矛盾糾紛苗頭性問題,要提前介入及時調處,調處不及時,措施不力造成到區、到市、上省、進京上訪和群體性事件的,扣除相應的績效補貼。新發生到區、市、省、京上訪的,發生一起扣除當季相應的績效獎。連續二個季度評比倒數第一的村(居),村(居)委會書記主任要向鎮黨委、政府作書面檢查。全年考核后三名的村(居)第一責任人和調解主任不能評先評優,對因信訪突出問題處置不力造成嚴重影響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第一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確保我鎮的社會穩定。
四、辦好實事抓落實,源頭治理促穩定。
為全面做好政治敏感時期的信訪維穩工作,采取多種措施辦法,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確保重點人員的穩控。首先,從源頭上穩控,著力為群眾集體辦實事解難題,著力為信訪人員排憂解難,及時化解群眾各種不滿情緒。如:針對群眾反映的飲水難問題,鎮村籌資改造自來水管網;針對環境衛生問題,組建村級清潔衛生隊,建起垃圾收集點,安裝路燈,村容村貌大為改觀,成為遠近聞名的衛生村;針對治安問題,經費保障是關鍵,每年投入充足經費抓好矛盾糾紛調處和治安聯防隊建設。其次,建立應急預案,鎮村成立了穩控機動隊,對重點人員實行“一對一”疏導穩控,對可能越級上訪、非正常進京訪的立即采取行動,防止到省進京非正常上訪問題的發生。
五、轉變作風抓落實,廉潔高效保穩定。
立足實際求創新、整合資源促實效,以作風建設的深入開展為契機,將維穩工作融入其中,督促推進,實現了兩項工作兩不誤、雙促進,始終以“轉作風、提效率、構和諧、促發展、保穩定”為抓手。一是在鎮綜治辦張貼領導班子的接訪日期,配有領導班子和相關責任部門負責人的電話,并及時公布已處理完畢的信訪案件,接受群眾和干部的監督;二是將維穩工作納入日常督查范圍。在抓作風建設過程中,把全鎮維穩落實情況作為作風建設的重點督查內容,開通舉報電話,對因鎮、部門不履職或不正確履職導致的群眾上訪、群體訪、越級上訪等事件,由紀委問責。三是將維穩工作納入作風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與鎮、村(居)干部及企業單位負責人的評先評優制度相掛鉤。通過轉變工作作風,深入開展作風建設,深刻認識到維穩工作的重要性,減少了群眾對干部的誤解,促進鎮域社會穩定。
作者單位:廣西武宣縣桐嶺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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