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干部離任,不僅要審“經濟賬”,如今更要審“生態賬”。2015年江西省新余市在全省率先探索試點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目前已經完成對該市渝水區原區長和市環保局原局長的“生態審計”。(新華網,3月21日)
只有在自身遇到威脅是才會意識到保護環境的重要性。縱然每個時代都不乏有順應時代潮流的生態保護措施和口號,但人們依然更多的追求經濟發展,忽視了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v然經濟建設在不斷發展,科技技術在不斷創新,但是生態環境卻在不斷惡化。長期以來,國人在盲目的追求經濟指標,殊不知已欠下了沉重的“生態債”。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深入,生態文明建設的地位和作用也日益凸顯,建設生態文明關系到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大計,走向生態文明的新時代、建設美麗中國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重要內容。
筆者認為,江西新余市這一舉措是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講話精神。
領導干部要有責任擔當,既要對人民充分負責、對社會充分負責、也要對時代充分負責、對環境充分負責。所謂“為官一方、造福一方”,就要求領導干部在為群眾謀福祉時,既要考慮當代人當前事,也要惠及子孫后代,甚至千秋萬代。不僅要改善物質生活條件,更要維護好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
從以往的從政特點來看,每年上下級簽訂的各項目標責任書中,更多的是提到經濟發展指數、安全穩定指數等,對生態保護指數和要求卻是一筆帶過,長期以來都存在著生態保護的“灰色地帶”,“重經濟”、“輕環境”的錯誤觀念凸顯。
領導干部離任,既要審“經濟賬”,更要審“生態賬”,這是時代的要求,是人民的夙愿,是黨和政府對“為官者”提出的更高要求,倒逼各級領導干部抓好生態文明建設,為經濟可持續發展打好“綠水青山”的堅實基礎,為人民安居樂業撐起“一片藍天”。
作者單位:北川羌族自治縣永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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