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讓客商放心,坐著舒心,我自己也覺得有面子,就買奧迪A4L。”“認為自己好歹也是一個招商局長,為了招商局長那點面子和虛榮心,用13萬元的公款購房。”“為了和老板搭上話、顯得自己‘高、大、上’,請專業的教師分享傳授茶文化、咖啡文化和紅酒文化。”近日,貴州省銅仁市投資促進局處級干部張葉在悔過書中剖析自己步入貪腐深淵的原因,“愛面子”是其中一個重要因素。(6月12日《中國紀檢監察報》)
筆者認為,官員要“面子”,原本是件好事。往正面說,愛美之心人皆有之,正是因為對美好生活、美好社會的追求,人類才不斷進步至今,一名官員知道追求美好,是積極向上的表現,理應鼓勵;往反面說,“人活一張臉,樹活一張皮”,知恥近乎勇,作為官員,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哪兒有缺陷,積極尋求補救和改變的途徑,想辦法讓大家打心眼里“瞧得起”,這種態度是正確的、值得贊賞的。然而如今,“愛面子”又為何成為張某腐敗的“遮羞布”?
其實,在實際社會生活中,包括張某在內的部分關于已認不清什么是“面子”。有的認為出巡時豪車成隊,警察開路,大小官員陪同,吃鮑魚,喝茅臺,住五星級酒店,就是有“面子”;有人認為上級有人“罩著”,就感覺有“面子”;還有人認為對下屬“呼之即來,揮之即去”自己就特有“面子”······筆者看來,這哪里是有“面子”,分明是在耍威風、圖享受、搞特權。追逐這種“面子”,張某怎會不違紀違法?
李克強總理曾提到,官位級別的差距,其實更多圖的是一個“面子”,一個“社會公認度”;“給老百姓做事就是最大的‘公認度’!人民群眾對我們的工作要求越來越高,我們要認真自省,一年下來究竟辦了多少事,才不會愧對自己的俸祿,不會愧對人民的期望”。可見官員的“面子”不在吃什么、開什么、住什么,也不在有沒有人“怕”,而是在老百姓的嘴上、心里。干部只有心懷百姓,拿出全部的信心、勇氣、干勁、才智和毅力,腳踏實地辦實事,人民才高興、才擁護、才愛戴,才給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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