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湘陰縣漕溪港街道彭家村村干部以獎金為利誘,干擾接到民意調查電話的居民,要對各項指標都打滿分、回復滿意,即可獲得現金獎勵。記者從湘陰縣委宣傳部和湘陰縣漕溪港街道辦事處了解到,此事屬實,已經叫停違規作法,并對相關人員進行嚴肅處理。(9月20日 新華網)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作為社會公眾,都會參與各種各樣的民意調查。上級部門通過民調的方式征詢民意,是讓社會公眾對相關工作進行置評,其本意在問政于民、問需于民、問計于民、問效于民。然而,一些地方組織開展的民調,或以現金獎勵“操縱”民意,或統一提示“標準答案”,群眾“被滿意”,使民調淪為一場鬧劇。
“民調”不是考試,沒有“標準答案”。更不是滿足官員“政績沖動”和地區間“政績比拼”的犧牲品。但是,許多地方將民調結果與地方官員政績考核、職位晉升、工作問責等掛鉤,難以避免利益驅動下的基層官員欺上瞞下,造成所謂的民意調查不過是自導自演的一出“鬧劇”罷了。
“民調”造假,難道就不調了嗎?那民聲就不聽了嗎?民心不可違,民意不能背。“民調”是一定要堅持下去的,一是由權威機構進行組織“民調”,并成立獨立的監督機構進行全程監管,自然就避免了地方上的某些官員使用手段“操縱”民意了;二是是轉明為暗,將光明正大的的民意調查在暗中進行,縱然某些地方組織想要統一提示“標準答案”,也不可能未卜先知;三是針對“民調”結果,對干部的政績進行客觀評價、嚴格審查,實行責任追究制度,架設不敢不能不想造假的“問責紅線”,嚴肅懲處習慣于雕琢粉飾、欺上瞞下、弄虛作假的干部,以儆效尤。唯此,才能讓假民調消弭,使民調反映真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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