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第二中級法院以受賄罪一審判處中小企業(yè)發(fā)展促進局原副局長蔣穎有期徒刑十年零六個月。在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蔣穎愛收受一些“小好處”,習(xí)慣讓一些女性企業(yè)家陪自己逛商場。天津不銹鋼設(shè)備有限公司女董事長楊某每次陪蔣穎逛商場、喝咖啡,都會主動送上兩萬元現(xiàn)金,而蔣穎也毫不客氣地將這些“好處費”用于生活支出。(12月20日新華網(wǎng))
壓死駱駝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是一根一根積累起來的。諸如蔣穎這樣的干部對于“朋友”送的“小好處”不以為然,認(rèn)為是人之常情、禮尚往來,不算收受賄賂。然而,他們忘記了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行賄者人人都是“垂釣者”,官員一旦吃了“誘餌”,就會成為別人的“盤中餐”,成為別人的謀取私利的“工具”、老百姓憎恨的貪官,因“小好處”而失“大節(jié)”。
在歷史上因“小好處”失“大節(jié)”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楚共王與晉厲公交戰(zhàn)于鄢陵,在兩軍短兵相接酣戰(zhàn)之際,司馬(官名,相當(dāng)于先鋒大將)子反口干舌燥要喝水,侍從豎谷陽趕快給他送上一碗。子反一聞?wù)f:“這是酒,快拿走。”豎谷陽回答道:“這不是酒,是水,快喝吧。”子反聞言,頓時心知肚明,便接過碗來一飲而盡,一碗接一碗,狂飲致醉,終因誤事而被楚共王認(rèn)為其不忠,落得身首異處下場。
蔣穎之類之所以腐化變質(zhì),其實就和司馬子反的想法一樣。一方面對“小節(jié)”缺乏清醒的認(rèn)識,往往認(rèn)為喝點小酒、收點小禮、拿點小錢不是什么問題。但實際上,這些“小好處”就是一種腐蝕劑!輕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小節(jié)失守,大節(jié)難保;小洞不補,大洞難堵。不慮于微,始貽大患;不防于小,終累大德。
如果這位女局長在金錢上平時就向和“朋友”保持距離,吃飯、逛街時候自己掏錢;如果她在接過“朋友”送來的字畫文玩等奢侈品時便給“朋友”當(dāng)頭棒喝;如果她聽到“朋友”“幫忙”的請求后勃然大怒:“你居心歹毒,有意害我!”將那“小禮”甩到“朋友”的腳下,那么她無論如何也不至于鋃鐺入獄。所以她被判十年零六個月,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別人。
“行小忠則大忠之賊也。”希望干部們在面對各種誘惑,面對商界朋友“小忠”和“小禮”的時候,謹(jǐn)記蔣穎和司馬子反的慘痛教訓(xùn),防微杜漸,切莫收受“小忠”“小好處”而壞了大節(jié)、毀了自身。
作者單位:四川綿陽平武龍安鎮(zhèn)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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