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發布北京市各級機關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媒體的記者發現,公告中首次強調,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內一般不得調出鄉鎮。(11月25日人民網)
強調對新錄用鄉鎮公務員的5年服務期,這無疑是為了基層公務員隊伍的穩定,為了基層的發展。
基層要發展,要穩定,要打通服務基層的“最后一公里”,增強基層民眾的獲得感,讓他們生活幸福,基層公務員隊伍只能增強不能減弱,基層鄉鎮公務員隊伍更必須穩定。但穩定既需要政策作出“硬約束”,也要“多條腿走路”,讓鄉鎮公務員安安心心在基層鄉鎮干事創業。
基層鄉鎮現在很難留住人,原因是復雜的,但歸納起來,無外乎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鄉鎮公務員基本是一個蘿卜一個坑兒,一旦遇到有公務員調走或者頭疼腦熱,其他公務員就要頂上去,因此鄉鎮公務員的工作特別辛苦;二是鄉鎮公務員無論是工作條件還是生活條件都非常艱苦,因此很多鄉鎮公務員都把家安在城市,近年來隨著管理逐漸趨嚴,鄉鎮公務員不能“走讀”,調動就是不少鄉鎮公務員的追求。三是基層公務員的晉升空間有限,鄉鎮公務員很難干出大成績,即使干出成績,在鄉鎮也常常沒有人看到,沒有大成績就難提拔,難提拔就一輩子在基層,上升無望,影響“軍心”。
如此看來,要讓鄉鎮公務員安安心心在鄉鎮干事創業,把鄉鎮作為自己的“詩與遠方”,就應該強化制度建設,切實解決基層鄉鎮公務員的“痛點”,比如大力改善基層鄉鎮公務員的生活工作條件,完善基層鄉鎮公務員崗位的設置,在干部評優晉級、考核晉升時目光向下,讓鄉鎮公務員有更多的機會升遷等等。這對鄉鎮公務員人在鄉鎮、心在鄉鎮、理想也在鄉鎮,作用不言而喻。
基礎不牢,地動山搖。建章立制,堅持“多條腿走路”,關心愛護基層鄉鎮公務員,這對保證鄉鎮公務員隊伍的穩定,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湖南紅網 201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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