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結束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上,農村的宅基地和閑置農房問題再度被提起。而其實早在2019年9月30日,農業農村部印發的《關于積極穩妥開展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盤活利用工作的通知》就已經對如何盤活農村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給出了方向。著名農業經濟學家、南京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原院長鐘甫寧教授為我們解讀了閑置農房的幾條出路:
1、支持返鄉人員依托閑置住宅發展適合的鄉村產業項目
鼓勵通過自主經營、合作經營、委托經營等方式,依法依規發展符合鄉村特點的休閑農業、鄉村旅游、餐飲民宿、文化體驗、創意辦公、電子商務等新產業新業態,以及農產品冷鏈、初加工、倉儲等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項目。隨著鄉村振興的推進,農村的發展機會越來越多,越來越多年輕人選擇了返鄉就業創業,國家對返鄉創業人員的支持力度也是非常大,包括稅費減免、場地安排政策、給予創業補貼等。
2、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開展閑置宅基地整治工作
在尊重農民意愿并符合規劃的前提下,支持采取整理、復墾、復綠等方式,開展農村閑置宅基地整治,整治出的土地優先用于滿足農民新增宅基地需求、村莊建設和鄉村產業發展。目前,在一些宅基地比較短缺的地區,出現了部分家庭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卻分不到宅基地的情況,為保障農村村民實現戶有所居,閑置宅基地的整治工作也是迫在眉睫。
3、支持農村村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進行房屋買賣
在征得宅基地所有權人同意的前提下,鼓勵農村村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向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農戶轉讓宅基地。根據我國法律政策規定,宅基地不可以買賣,但是在征得集體經濟組織同意后,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在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之間進行買賣,不過房屋買賣后,不能再申請宅基地建房。
4、支持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有償退出宅基地
對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各地可以多渠道籌集資金,探索通過多種方式鼓勵其自愿有償退出宅基地。目前很多農村家庭全家都搬到城里去生活了,農村的住宅變成了一種無用資產,不少房屋因長年無人居住、維護,破敗的也是非常快,房屋價值也是大打折扣,所以選擇有償退出宅基地會是一個不錯的選擇。
但對于大多數的進城人員來說,家鄉的宅基地和房屋是最記得住鄉愁的地方,無論男女老少,“老房子”在每個人心中都一樣是神圣的,一般不會輕易退出。而根據民法典,居住在城市的子女,無論戶口是否在農村,父母是否在世,只要他們從父母的家鄉繼承了房子,房子下面的土地也可以繼續使用。畢竟是地隨房走,只要房子依然還存在,那就相當于是繼承了宅基地的使用權。至于如何去盤活手中的農房,則要在政策出路和市場出路上作出權衡,既要因地制宜,又要因時制宜,還要因人而異。
作者系南京農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鄉村發現轉自:新華報業交匯點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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