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桂林晚報》報道,平樂縣陽安鄉古端村部分村民在查看村里的財務收支賬目時,發現了不少村干部打的“白條”。“其中有20多張白條是關于‘辦理公益林補償款事宜’的支出,內容為招待縣林業局領導、工作人員費用,以及送的禮金等,總支出上萬元。”
20多張“村級白條”、上萬元現金,是村干部虛構支出私吞錢財?還是林業局干部職工違紀受賄?這里邊的問題不少也不小。
村子的錢怎么花,村民理當有知情權,現在村民對這些“白條”提出質疑,村干部就應該站出來說清楚。然而,作為“白條”經手人的村干部,要么是“時間太久記不清楚”,要么是支支吾吾回避實質問題,這反而更讓人覺得有問題。如果這一次不徹查徹究,以后村干部豈不是更有恃無恐?村里的收支也就可能成為一筆糊涂賬。更進一步追問下去,其他地方的村級財務收支有沒有這樣的問題,村干部有沒有打這樣的“白條”,都該好好地查一查。
如果“白條”所列內容不虛,辦理公益林補償款確實需要“開銷”,那么,這些開銷有什么依據和憑證?倘若沒有,錢只是落入了林業局干部的腰包,那很明顯就是受賄。這是林業局工作人員故意刁難,暗示村干部要“意思意思”?還是村干部主動要“表表心意”?除了古端村之外,平樂縣其他村“意思”了沒有,這應該也是需要打破砂鍋問到底的吧。
報道中說,紀檢部門來村子查了,說是“沒有什么問題”。村民卻不這樣看,既然“沒有什么問題”,那就要說出個所以然來,是村干部沒有私吞錢財,還是林業局干部沒有受賄,總得有一個事實清楚的結論。假設“沒有什么問題”成立,那20多張“白條”和萬余元現金又怎么解釋?紀檢部門的“沒有什么問題”,如果自己都難自圓其說,村民當然不會信服。
20多張“村級白條”擺在那里,經手人也都能找到,只要狠下心來想查出個子丑寅卯,事情終歸會水落石出。要知道,20多張“村級白條”不能成為“懸案”,因為這其中有民心所系、群眾期待,更有對反腐懲腐的決心、信心和態度。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華網 201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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