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國家實施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以來,農村先后經歷了兩輪大規模的土地調整。第一輪,1984年國家提出土地承包期限是15年不變,第二輪是在1993年提出的,土地延長承包權30年,中央對農村土地政策的調整意在保護農民的整體利益,讓農民增強對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長期不變的信心。
眾所周知,近年來我國農村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農村人口流動大,戶口遷出多,出生、死亡人數不成比例,這造成了土地供給不均衡,有的家庭無地可種,有的家庭戶口遷出,家里數十畝地閑置或流轉。
小編總結了下造成土地供給不均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幾點:
1、大學生、農民工戶口遷出,近20年來,城市的發展步伐加快,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外出工作,想法設法把戶口遷進城市。雖然戶口遷走了,但村里的耕地還在個人名下,受承包期限約束,耕地很難被村集體收回。據統計,農村戶口在這一期間段減少了2億之多,但大部分農村的土地沒有因為戶口遷出而重新分配。
2、出生、死亡人數不成比例,自農村實施計劃生育以來,出生人口雖有明顯下降,但大部分家庭都育有兩孩。而隨著農村生活水平提高、及醫療衛生條件的改善,死亡率卻明顯降低。家庭組織成員的變化造成了土地嚴重不均衡。
3、“死人種活人地”,這種現象在農村較為普遍,國家政策“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旨在對家庭成員間自行調整耕地,但在實際運用中,有的家庭(家族)后代人少或已遷出農村,造成了一人種好幾個死人地的情況。而出生子女多的家庭又無地可種。
從1993年第二輪承包政策下達到完成承包,經歷了大概7年的時間,也就是說土地承包到期在2023-2029年。受二輪承包合同的約束,在此次土地確權工作中,地多人少的家庭、遷出戶無論種與不種,都可以完成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認,或執行原土地承包合同。
這樣一來,農村地多人少的家庭、遷出戶就可以通過流轉土地獲得二次收入,而對于地少或無地農民,只能通過流轉土地從事農業種植,這無疑又會增加種植的成本。
現如今,在廣大的農村,這種耕地的不匹配現狀,將會長期困擾著無地或地少的農民。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頭條號 三農無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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