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期間,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應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修復自然生態體系,繼續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全面推進污染防治,大力優化生態環境,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全力建設幸福美麗嘉陵。
一、加快修復自然生態體系
積極開展生態修復,加強對自然保護區、重點生態功能區的保護與管理,完善造林護林體系,有效防治水土流失。
加大河湖管理力度。創新河湖管護機制,推進河湖劃界工作,落實河湖管護主體、責任和經費,探索“河長制”等管理責任機制。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占用水利設施和水域岸線補償制度。規范涉河建設項目和河道采砂審批,依法查處違法侵占河湖、非法采砂等行為。
實施濕地保護工程。加強對嘉陵江流域、西河、桓子河、吉安河等地的重點濕地保護,抓緊編制重點地段濕地保護工程規劃,盡快上報爭取立項。
實施生態修復工程。組織開展地質、氣象災害普查和危險性評估工作,編制各類災害區劃圖,針對不同區域的災害特性進行生態保護和修復。重點搞好嘉陵江、吉安河、曲水河等流域和國道212線、318線、成南高速沿線等重要交通線路的濕地、樹林、農田、荒地等生態系統的修復和治理。
大力防治水土流失。積極整合退耕還林、封山育林、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河道采砂綜合治理等項目資金,統籌開展水土流失治理。
二、推進城鄉環境綜合治理
繼續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和南充市委、市政府對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提出的要求,加大對城鄉環境治理力度。
加強城鎮環境綜合治理。強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加強對小廣告亂貼亂畫的清理力度,做到發現一處、清理一處。加大對機動車、非機動車亂停亂放、違規占道停車和商戶占道經營、跨門經營等的整治力度,維護良好的交通經營秩序。加強對城鎮油煙、污水、噪聲為重點的污染防治,積極穩妥處理好群眾投訴。
加強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將治理工作重點向城中村、集貿市場等盲點延伸,集中力量對城鄉結合部的“臟亂差”突出問題進行整治。建立完善有效的農村環境治理模式,盡可能先對垃圾進行簡單的干、濕分離,再采取“ 戶集、村收、 鄉(鎮)運、區處理 ”的“城鄉一體化”垃圾處理模式對農村垃圾進行處理。完善農村環境綜合整治工作機制,將環境綜合整治目標納入鄉鎮、村年度工作考核體系。
三、全面推進污染防治
建立以保障人體健康為核心、以改善環境質量為目標、以防控環境風險為基線的環境管理體系,加快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大氣、水、土壤污染等突出環境問題。
健全環境監管體系。積極推動鄉鎮環保機構建設,填補鄉鎮環境監管“空白”。由全區新建的鄉鎮環保機構負責開展對農村環境連片整治與畜禽規模養殖污染控制、基層環境宣傳教育、環境監察執法等工作。
加大環保執法力度。加強對所有城鄉建設項目的監管,依法逗硬處理違法建設項目。繼續開展環保專項行動,加大對重點排污企業的巡察力度,加強對重點污染源的在線監控,強化對城鎮工業集中區、農村畜禽規模養殖場等重點區域的污染防治,嚴厲打擊違法排污行為,嚴防污染事故發生。
四、大力優化生態環境
堅持以發展經濟林木為重點,以加大投入為保障,進一步優化我區自然生態環境。
搞好重點區域綠化。積極推動鳳埡河流域、趙子河水庫及城鎮周圍的造林綠化工作,大力發展工業原料林、珍稀林木、苗木花卉、木本藥材和特色干果產業,努力打造一批生態旅游景區、林業特色經濟產業帶和“優美鄉鎮”、“生態新村”,積極構建環境優美、生活舒適、經濟繁榮的社會生態體系。
開展義務植樹活動。深入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法律法規宣傳,堅定不移地執行全民義務植樹登記卡制度、義務植樹以金代勞制度、檢查驗收制度和表彰獎勵制度,發揮黨政領導帶頭示范作用,把全區義務植樹盡責率提高到100%。
大力實施科技興林。鼓勵科技人員從事生態環境保護與建設研究。大力培育和推廣優良品種,推廣先進的實用技術。按照試驗、示范、推廣的路子辦好各類試驗示范區,總結經驗,推廣實施。對研究開發成果予以保護,并依法有償轉讓。
加大綠化投入力度。堅持國家、地方、集體、個人一起上,多渠道、多層次、多方位籌集綠化建設資金。按照“誰受益、誰補償、誰破壞、誰恢復”的原則,建立林業生態補償基金,用于生態公益林的營造、撫育、保護和管理。按照“誰投資、誰經營、誰受益”的原則,鼓勵業主向生態環境建設投資。堅持“誰造誰有、合造共有”原則,調動廣大群眾保護和建設生態環境的積極性。
五、健全生態文明制度體系
堅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精神,嚴格遵守國、省、市關于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法律法規,加快健全我區生態文明制度體系。
完善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建立嚴格監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完善污染物排放許可證制度,禁止無證排污和超標準、超總量排污。違法排放污染物、將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的,要依法查封扣押排放污染物的設施設備。對嚴重污染環境的工藝、設備和產品實行淘汰制度。實行企事業單位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制度,適時調整主要污染物指標種類,納入約束性指標。健全環境影響評價、清潔生產審核、環境信息公開等制度。建立生態保護修復和污染防治區域聯動機制。
嚴守資源環境生態紅線。樹立底線思維,設定并嚴守資源消耗上限、環境質量底線、生態保護紅線,將各類開發活動限制在資源環境承載能力之內。合理設定資源消耗“天花板”,加強能源、水、土地等戰略性資源管控,強化能源消耗強度控制,做好能源消費總量管理。繼續實施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區限制納污三條紅線管理。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嚴格實施永久保護,對新增建設用地占用耕地規模實行總量控制,落實耕地占補平衡,確保耕地數量不下降、質量不降低。
健全政績考核制度。建立體現生態文明要求的目標體系、考核辦法、獎懲機制。把資源消耗、環境損害、生態效益等指標納入全區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大幅度增加考核權重,強化指標約束,不唯經濟增長論英雄。完善政績考核辦法,根據區域主體定位,實行差別化的考核制度。對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分別實行農業優先和生態保護優先的績效評價;對禁止開發的重點生態功能區,重點評價其自然文化資源的原真性、完整性。根據考核評價結果,對生態文明建設成績突出的街道、鄉鎮、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探索編制自然資源資產負債表,對城區和鄉鎮領導干部實行自然資源資產和環境責任離任審計。
完善責任追究制度。建立領導干部任期生態文明建設責任制,完善節能減排目標責任考核及問責制度。嚴格責任追究,對違背科學發展要求、造成資源環境生態嚴重破壞的要記錄在案,實行終身追責,不得轉任重要職務或提拔使用,已經調離的也要問責。對推動生態文明建設工作不力的,要及時誡勉談話;對不顧資源和生態環境盲目決策、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領導責任;對履職不力、監管不嚴、失職瀆職的,要依紀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監管責任。
(作者系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區政協常委、經濟委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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