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網曝了兩起嚴重違紀事件:一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扶貧開發辦公室原黨組書記、主任趙國明,利用職務之便,干預扶貧資金分配,將扶貧重點向與自己有親屬關系和特定關系的私人企業主傾斜。二是銅仁縣一些基層干部肆意套取、侵吞扶貧資金。這兩起事件表明,部分官員乘“扶貧”之機干起了發家致富的“生意”。
扶貧本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政策,扶貧資金更是在扶貧工作中的關鍵,關系千百萬貧困地區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然而,有些官員卻對此動起了歪腦筋,打起了小主意,認為國家實施的扶貧正是自己“發家致富”的大好時機,沒有理由不借機大撈一把,說來真是讓人啼笑皆非。為何扶貧會和官員發家致富聯系在一起?又因何會成為這些官員的“商機”?
心存僥幸、一葉障目,在思想上放松自己。一些邊遠地區的官員干部利用所處的地理“優勢”,認為“山高皇帝遠”,做好做壞一個樣,抱著“在我的地盤聽我的”的思想,一手遮天,明里打著扶貧的口號,暗里卻“扶持”自己,置群眾利益于不顧。
利益面前,無視黨紀黨規,在紀律上放縱自己。俗話說“人為財死”,維護個人利益實際上是人的本能,沒有什么可以譴責的。但作為黨員干部,為了搜刮群眾的“保命錢”,從“保命錢”上揩油,不能以黨紀黨規這把標尺規范自己,不能做到清正廉潔,就是對黨紀黨規的無視,對紀律的無視。
錢多權大,公權私用,損公肥私。有些官員利用自己的職務地位之高,權力之大,以權謀私,扶貧只扶“自家人”,在扶貧各個環節中“吃拿卡要”,將扶貧資金裝入自己腰包等,種種行為損害了政府的公權力,損毀了群眾對干部的公信力,同時更是對國家和群眾利益的嚴重侵犯。
當前,扶貧工作已經到了攻堅拔寨的沖刺階段,要使扶貧不淪陷為部分官員的攬金利器,筆者認為,關鍵還是在于這些官員自身,正所謂“清者自清”,只要做到保持清醒的頭腦,不念歪經,管好自己的手,把權利裝進籠子,切記“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始終把群眾利益放在最高位置,如此,扶貧才不會成為貪官有利可圖的“商機”。
作者單位:鹽亭縣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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