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鄉村振興戰略這一新提法應如何解讀?“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意義何在?如何喚醒農村沉睡資產?本報就此采訪了相關人士。(《人民日報》11月3日)
對于廣大農民來講,聆聽黨的十九大報告,最興奮的莫過于“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很多農民在黨的十九大開幕后,便將這一消息奔走相告,紛紛傳頌“土地可以再種30年”這樣的好政策。農民的愿望是如此樸素而真實:那就是守著一份土地,擁有一份踏實,無論身在何處,都知道家里還有自己的“退路”。這就是“土地可以再種30年”的奇妙之處,讓廣大農民在內心深處吃下了一顆定心丸。
對土地的感情,可能只有老農心里最清楚。在城市開發者眼里,土地上可以建房子,蓋高樓大廈,一畝土地因其所處的位置不同,被劃分成為了三六九等,可能在土地拍賣市場意味著價值幾百萬、幾千萬、幾億元人民幣。然而,在老農的眼里,土地只有“肥瘦”之分,貧瘠的土地上布滿石塊,不好種糧食,收成不好;黑沙土上,卻可以帶來極好的收成,秋收時節,可以裝滿家里的糧倉,讓一家人不餓肚子,孩子的學費和生活費也可以從土地里刨出來。
這是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農村人對土地的最質樸的感情。然而,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推進,一些農民從土地上解放出來,告別了“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辛苦勞作,來到城市謀得一份工作,開啟了城市人的逐夢之旅。有的人在城市扎下根,而有更多的人,在為城市付出之后,卻面臨著年老歸鄉的命運。這就是“土地可以再種30年”對農民的深層次意義。無論身在何處,都有一塊土地可以給予基本保障,都能夠用心體悟新時代追逐生活的那一份美好。
如今的農業生產,已經從個體分散經營向土地集中流轉過渡,一大批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已經成為了農村發展的弄潮兒,站在了探索新型農業的最前端。而他們的農業創新與創業之旅,也需要一顆定心丸,土地可以繼續租借多久,黨的十九大報告給出了確切答案。有了“土地可以再種30年”這一顆定心丸,在長期穩定的土地政策背景下,將能夠更大程度激發農村各種新的可能。
(作者系成都市青白江區大彎中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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