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9日,山東省濟南市,端午小長假首日,在濟南護城河黑虎泉景區段白石泉,大批市民和游客光著腳,在泉池中泡腳、嬉水,玩樂嬉笑聲一片。盡管河岸保安不斷高喊禁止不文明泡腳,卻沒有一人搭理。(騰訊新聞)
旅游本是一種文化,也是一項休閑活動,隨著國人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已經成為人們的一種生活常態。但近年來曝光的一樁樁、一件件境內外旅游“丟人事件”,我們不得不靜心反思,中國旅游不文明現象為何屢禁不止?
究其根源,旅游不文明現象的發生在于游客文明旅游理念的缺失。才會出現報道中出現的文明現象:游客對保安不斷地高喊禁止置之不理,依然我行我素在警示牌旁洗漱、光著腳撈魚、泡腳、嬉水等。
怎樣有效遏制旅游不文明現象的發生呢?
首先,游客自身:要做到遵守。作為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中國人,要遵守大家都遵守的準則。要做到尊重。出去旅游時,要尊重當地人的習慣、信仰、風俗,要獲得別人的尊重,首先要尊重別人;其次,必須建立輿論監督機制,公開舉報電話、網站等,對旅游不文明現象進行舉報或公開曝光,使旅游不文明現象無處藏身;再有,加大對違規者懲處力度。這是有效遏制旅游不文明現象的有力保障。《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旨在倡導游客遵守公約,爭做文明游客。《旅游法》實施這么長時間,在規范游客文明出游方面未收到預期效果。雖然制定有種種的處罰條例,但監管部門查處旅游不文明現象往往雷聲大雨點小,旅游不文明者被嚴肅處理的真還沒有聽說過。同時,在加大監管懲處力度的同時,更應該重視對游客文明出行意識的培養,提高國民素質。
只要游客自身提高,輿論廣泛監督、嚴懲違規者,相信旅游不文明現象會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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