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整頓吏治,還是放過教師們的小“辮子”吧
2016年10月山西省屯留縣紀委對縣一中部分教師放假期間中午聚餐飲酒一事作出處理,認為這種敗壞精神風貌的事情“不該發生在教書育人的教師身上”,并“在社會上造成不良影響”,予以公開通報批評,并責令部分教師在全校公開檢討。此事在網絡上引發關注,2016年10月16日,長治市紀委決定撤銷屯留縣紀委的處理決定。(新浪網 2016年11月18日)
從“放假飲酒”到“路邊攤買菜”再到“不戴頭盔”,有網友質疑:怎么整頓吏治愛抓住中小學教師的辮子不放呢?又有網友說,那是因為教師是弱勢群體,非“權貴”不“官僚”還是“軟柿子”比較好“欺負”。這樣說來,好像有濃郁的“官僚思想”在作祟呢,這個“鍋”還真有點大,有點嚴重,不能隨便給別人背上。實際上,我想當地紀委也沒想到那一層去,自然也不應該給別人隨便扣那么大的“帽子”。
我們應該意識到的是:一方面,確實個別教師有不當之處,通過監察手段規范一下,無可厚非。另一方面,需要嚴正聲明的是整頓吏治的重點肯定不是教師,如果僅僅把其對準教師,會不會有避重就輕,怕啃“硬骨頭”的嫌疑呢?
整頓吏治本身是受老百姓歡迎的好事,但整頓的對象首先應當是各級領導干部和重點部門的公務人員,因為他們手頭有權力,能夠控制資金、土地、市場準入、官職等稀缺資源的分配,容易滋生腐敗,而一旦腐敗則為害巨大。所以,找準整頓目標,優化整頓方式,實現整頓目的就顯得尤為重要。
正如,春秋老子《道德經》所言:“治大國,若烹小鮮”。就像炒菜一樣,如果葷、素沒有,只炒點“蔥、姜、蒜”又怎么能做出一盤好菜呢?
(作者單位:四川省自貢市沿灘區興隆鎮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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