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
近年來,隨著電子商務快速發展以及農村地區互聯網不斷普及,農村電商發展可謂風起云涌。其在推進農業轉型升級、促進農民增收、繁榮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尤其是近年來各地大量涌現的各類“淘寶村”、“電商村”,充分展示了貧困落后地區借助互聯網實現跨越式發展的巨大潛力。
但是與此同時,農村電商也面臨一些挑戰。比如跟做得風生水起的工業品下鄉比,對于如何實現農產品上行似乎辦法不多,農民依靠電商賣農產品的“扶貧”效果沒有達到預期等等。
那么,在整個農業農村經濟轉型發展的當下,該如何定位農村電商角色?其完善之路又在何方?
所謂電商“扶貧”,簡而言之就是將電子商務手段與扶貧開發工作相結合,作用于幫扶對象,是一種創新扶貧開發方式,改進扶貧開發績效的理念與實踐。在脫貧攻堅已經進入決勝期的關鍵階段,電商扶貧工作備受重視。2015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中明確提出,實施電商扶貧工程。加快貧困地區物流配送體系建設,支持郵政、供銷合作等系統在貧困鄉村建立服務網點。支持電商企業拓展農村業務,加強貧困地區農產品網上銷售平臺建設。加強貧困地區農村電商人才培訓。對貧困家庭開設網店給予網絡資費補助、小額信貸等支持,為農村電商扶貧提供了各項配套扶持舉措。
簡單來看,農民通過電商平臺將農產品賣出去,獲得了收益、增加了收入,這是電商“扶貧”的最直觀注釋。不過,農村電商“扶貧”絕不僅僅是賣貨這么簡單,其意義更在于重構農村的市場化體系以及農民的身份。
上世紀七十年代末,來自小崗村村民“包產到戶”的影響深遠,農民打破了以往生產隊“干多干少一個樣”的束縛,個人付出與收入掛鉤,生產的積極性大增,解放了農村生產力。隨著統購統銷的逐步退出,農民可以將多余的糧食出售,又形成了自由市場,農產品部分獲得了商品屬性,在流通與交易中獲得了交換價值。這是中國農民從生產隊成員到土地資源掌控者、市場初級交易參與者的一次重大轉變。
而在改革開放三十余年后,相比于城市市場經濟的突飛猛進,農村的市場化體系建設相對滯后。農村地區成為城市日常生活需求品的輸出之地,而且提供的是相對低附加值的初級農產品。由于信息不對稱,缺乏與消費市場直接對接渠道,導致很多優質農產品賣不上價,農民無法獲得太多收益。
農村電商正是要打破這種不對稱格局,農民由此獲得了一次自家農產品與消費者無縫對接的宣傳、銷售渠道。這意味著,大量農民不再局限于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耕作者角色,而是有希望轉型成為商品售賣與交易者。這種由農到商的轉變,當然不可能一蹴而就,也會充滿困難和挑戰。但需要指出的是,對于很多農民而言,除了在家務農、進城打工外,互聯網給予他們人生更豐富的選擇,就是亦農亦商。
農民開淘寶店,會逐漸在品類選擇、包裝、價格、營銷、客戶服務等方面積累運營經驗。與之相對應的,是美國發達的農場經濟中,農場主需要學習大量的市場、管理甚至物流、金融、法律和環境的有關知識,才能更好地管理農場。因此,美國的農場主本質上就是一個小企業主。中國的農民也會在農村電商經濟的培育中,從電商從業者入手,逐漸掌握互聯網以及商業上的大量知識與實踐能力。
相比于簡單的賣貨,電商將造就新一代農民,從農業生產者轉型為商業從業者,真正接觸到市場交易核心??梢韵胍姷氖?,這是另一層級的“扶貧”,數億駐留在農村的農民,不再被隔絕于城鄉同步的市場化商品交易體系之外,不僅能讓商品賣出更高價錢,更會從中學會如何做一個具有互聯網基因的商業運營者。
早就有人指出,中國八九億農村勞動力必須大量釋放,而不是捆綁在那點土地上。如今除了2.3億進城務工的農民外,農村還有相當一部分數量的農民。讓更多商業基因“植入”更廣袤的農村地區,讓各種市場要素在土地上流動起來,對于中國農村經濟發展來說,這恐怕才是更為重要的。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民日報》(2017年04月19日 0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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