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農民來說,辛勤并不總能換來好的收成,天氣的因素總是無法預見的。從上世紀30年代,美國就對開始對農業進行補貼,至今已經探索過不少農業補貼政策。補貼和市場的關系也困擾過農業生產。
1977年,美國實行過和我國目前一樣的針對個別品種的目標價格補貼。然而他們發現這樣的補貼政策和具體品種的生產掛鉤,會對市場造成干擾,于是就改成了與市場脫鉤的補貼方式。80多年來,美國一直在調整農業的補貼政策,調整的方向一直沒有改變,就是充分發揮市場的作用。
例如2014年出臺的新農業法案的政策中,有一種項目叫農業風險保障。加入這個計劃以后,一旦農民當年的收成收到影響,申報后可以得到賠償。其中一種收入保障計劃,是不管農民的收入是因為什么受到影響,都會得到一定程度的補償。所謂的收入保障,指的是針對農民的總收入進行保障的保險制度。當農民購買收入保險,當總收入小于平均值時,保險公司會根據差額進行賠付。農民可以有所選擇的加入保險計劃,選擇不同等級的保險,越高的等級保費越高。
對于美國現行的農業補貼方案,國際食物政策研究所(IFPRI)的高級研究員David Orden博士在接受CCTV財經頻道采訪時分析說:“(這與)農民自己的收入和他的土地面積,以及他歷年來的平均收成有關。而并不像以往一樣讓他們覺得,哪些莊稼價格更高,就去種特定品種的莊稼。當價格過高的時候,就不會刺激農民種植更多,這些補貼對于他們來說,是一種收入的補充,而不是鼓勵他們去種植某種特定產品。”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國際食物政策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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