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泉州古城保護與活化的思考
泉州作為國務院公布的第一批歷史文化名城,留存有豐富的歷史遺跡與厚重的人文傳統,也尚保留著活化的古城街區生態。歲月的積淀為我們留下了寶貴的遺產,也為泉州社會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深厚的文化支撐。伴隨著近代城市化進程,泉州古城不可避免地受到來自政治、經濟等現實方面的壓力,原有成片的古城區受到切割分化,東街、涂門街、打錫街、南俊巷、新門街、北門街、天后路等路段曾為緩解市內交通壓力而被大規模拓寬改造,街道兩側原有建筑物也被拆除或移建,傳統風貌與視域空間由此發生了較大的改變。在傳統與現代、歷史與現實、繼承與保護、經濟與文化等矛盾日益突顯的今天,作為海上絲綢之路核心區沿海重要節點城市的泉州,如何復興古城文化便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
一、古城保護規劃現狀
為保護好泉州這一座歷史文化名城的傳統風貌,泉州市政府先后于1983年、1993年、2001年、2007年組織通過了《泉州城市特色的保護和創造——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泉州市古城控制性詳細規劃》、《泉州市古城保護整治規劃——古城控制性詳細規劃修編》、《泉州古城保護整治規劃——古城控規修編》等古城專項保護規劃,形成了以中山路勾聯起開元寺保護片、中心區保護片、城南保護片的“三片一線”保護方案,并根據核心保護區、風貌保護區、風貌重點整治區、古城區外圍控制地帶等不同區域,對古城建筑高度做了相應的控制。2016年1月7日,福建省人民政府第52次常務會議又通過了《福建省“古泉州(刺桐)史跡遺址”文化遺產保護管理辦法》,并以福建省政府令第171號的形式,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這些相關保護規劃從制度上規范了泉州古城的開發與活化。
不過我們也應看到,就當前保護規劃的設定及實施來看,還主要限定在對古城片區建筑物及空間景觀等層面,其規劃方案也大部分是“見物不見人”,將過多的精力放在建筑上而忽略了居住于此的人。其實傳統街區不僅是城市文脈的發源地與承載區,更是在地居民日常生活的所在。對于古城來說,正是世代居住于此的在地居民塑造著地方精神。缺乏在地居民的參與,古城保護再好也只是“空城”而已,亦如抽離了靈魂的軀殼。而社區營造缺少在地居民的參與,也注定要少去許多精彩。如何在保護古城風貌的基礎上復興古城文化、承續地方精神,是值得我們思考的方向。
二、歷史傳統與現實需求的博弈
對于所有古城來說,拆遷與保護是躲避不開的問題,而這中間又經常上演著數方相互博弈的過程。大部分政府希望加快城市建設,開發旅游資源,期待以快刀斬亂麻的方式迅速解決歷史遺留問題,如原有街巷狹窄、土地面積利用率不高、消防設施不全、水道溝渠不暢、衛生狀況較差、停車位緊缺等現狀;房地產開發商則看中古城歷史街區的區位優勢,土地升值空間高,相應的生活、醫療、就學、交通等設施較為齊全,經濟轉化率高;原住居民既希望改善居住條件又不想離開熟悉的生活環境,既想改造原有住房又囿于保護條例,相應審批手續麻煩,“修舊如初”的傳統匠作工藝要求較難達到且改造成本較高;專家學者則希望能原汁原味保留歷史街區的傳統風貌,保育街區生態,留存城市記憶,傳承文化傳統。
就博弈各方自身利益及考慮的問題來看,都有其自身的合理性,但在現實生活中,城市發展與街區保護卻時常被激化,官民矛盾也很激烈,因拆遷引發沖突的事件也時有耳聞。除此之外,作為研究人員的學者、專家,也很容易一廂情愿地希望古城原住居民按他們想象中的古人生活模式一直延續下去,但這種設想又時常是在抑制原住居民對生活品質提升訴求的情況下而不自知。在現代城市生活狀態下,傳統的街區空間與居室格局已不太能滿足人們的需求,生活在古城中的居民也常常會說到:“我過的是自己的生活,你憑什么讓我過你們想象的生活模式?我為什么要滿足外人的審美需求而限制自己對品質生活的追求?”一系列的追問也促使我們對古城街區生態進行重新反思。我們所要探尋的,是在官與民各自需求之間找尋最佳的結合點,處理好保護與發展的問題,而“優化”與“活化”則是必經之路。
由于傳統建筑日漸老化破敗,一方面是原住居民有改善居住環境的需求,一方面是古城保護規劃的限制,同時古厝中的原住民經過數代繁衍,已由一個業主衍生出多個業主,而相關翻修審批手續繁瑣,致使原住民陸續搬離古厝,任由老宅荒廢坍塌。如何破解這一棘手問題,是古城社區營造能否有序推進的關鍵。
除此之外,古城傳統街區中道路擁擠,空間局促,車位難找,安防設施配套跟不上,排水系統不暢,產業結構劣化等諸多因素,都使得原住民逐漸搬離老城區。如果不是因為目前泉州古城“三片一線”所處位置中學校、醫院、市場等公共服務設施較為集中,我們完全可以預見古城“空心化”的速度要比現在快得多。此外,因古城經營業態的自然生長,缺乏有序引導,出現業態混亂、產能不高,同質化嚴重等現象,與古城旅游文化特性不相匹配。
三、復興古城并不是“復古”
近些年來,國內許多城市掀起一股“復古”風潮,一項項“清城行動”被提出,一個個“造城計劃”也先后上馬。就在2012年,國內多座歷史文化名城先后出臺復古、仿古行動:是年2月,銀川的“西夏古城”項目啟動;8月,開封提出擬投資千億對老城區進行改造,再現“汴京”盛景;9月,敦煌“沙州古城”重建舉行奠基儀式;10月,昆明提出再造一個“七彩云南古滇國”的項目破土動工;同年底,山西大同“古城修復計劃”的城墻合龍,希望能到重現明代風華。在這種種喧鬧的背后,我們看到的并不是原有古城被妥善地保護下來,相反,更多的是拆掉原有的古老建筑與街區,重建許許多多經不起推敲的仿古建筑,最終只能使人徒興“古城不古”的感嘆而已。然而歷史古城并不是投入多少個億就能夠造出來的,古城、古鎮、古村落之所以吸引人,說到底還在其“古”,這是經過時間沉淀后的歷史厚重感,身處其間便能自然感受到的古樸氣息,這種特有的場所感與認同感,是用金錢買不來的。我們現在所談到的“復興古城”,并不是要“復古”,其重點不在“復”而在“興”。
泉州之所以還能令人流連忘返,便在于我們還能體會到這座城市的歷史現場感與接地氣的生活氣息。我們現在所要做的,并不是仿建多少古代地標建筑,也無需將現有街區恢復到歷史上的某一時段。我們總是強調歷史的原真性,城市在發展過程中就會自然地留下某一歷史時期的建筑印跡。即使是我們現在想讓城市停留在這一刻,也是不可能做到的,而且這樣做也不符合歷史發展規律。因為城市也跟世間萬物一樣,每時每刻都在變化,其生動處便在歷史的轉瞬即逝,讓人們能感受到時間的變化與歷史的滄桑。城市也終將跟人一樣遭遇生老病死的過程,我們所能做的,是盡最大的可能,讓其存續更長的時間,所以我們應該注重動態保護,而不是靜態保護。如果采取凍結式的保護方案,從法律層面上來看則是限制建筑所有權人對私有財產的處置權力,且無法直面現實的需求解決問題,有的只是一廂情愿的懷舊情緒而已。
就目前而言,泉州古城何去何從?是大力發展旅游業,利用現存古厝進行改造,開設大量的咖啡館、畫廊、民宿、小酒吧、茶館、小吃店、傳統戲曲展示館?還是先做好調查,盤點傳統街區家底,為我們的城市建立檔案,在留住原住居民的基礎上,給他們提供舒適的宜居空間,再循序漸進做好規劃?就古城保育與長遠發展而言,后者顯得更為穩妥合理。古城最可貴的,并不只是那一座座印烙有歷史印記的建筑,還在于居住其間的“人”。只有“人”才會有文化,有文化才會生發出地方精神,有地方精神的街區才能吸引人。如果人都走了,那這些建筑與街區也就徒剩空殼而已。隨之而來的是“空間秩序”的缺失與“公共生活”的缺席,所以在古城復興中“人”才是第一要素。
我們并無需擔心古城復興不起來,我們所應擔心的,是為了追求短期的旅游目標,一窩蜂上馬一批同質化的業態,使古城淪為旅游項目的試驗場,成為麗江、大理的復制版。這也許會熱鬧一陣子,但也會如曇花一現般很快黯淡,最終既沖淡了古城原有的生態氣息,又迫使原住民搬離或誘使原住民參與到同質化的競爭中去。我們需要轉變發展思路,從提升旅游品質入手,活態保護,漸進發展,降低游客對原住居民的過度侵擾,將趕集式旅游引導轉變為休閑式深度體驗。同時針對經營結構劣化的現實,有必要對古城文化及經營業態進行規劃指導,從而保證古城的文化展示、經營業態符合整個片區風格和要求,整合古城區民居、文化、民俗演藝、旅游商品、餐飲等資源,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旅游產品。以第三產業的多樣性帶動經濟的發展,將其利潤作為反哺古城日常維護的資金,最終形成良性循環的鏈條。
四、建立城市檔案,永續古城文化
在傳統與現代的社會轉型過程中,那些知曉地方掌故的學人正在老去,那些傳統儀式習俗正在簡化,那些古厝騎樓正日益頹敗,那些匠作民藝也正后繼乏人。我們當前亟需為我們生活的城市建立“城市記憶”數據庫,對民間傳說、街巷記憶、民間儀式、傳統匠作等進行記錄、整理并保存下來。這項工作不僅包括文本的收集整理,也包括影像資料的采集分類,因為攝像、圖片資料能夠記錄下動作的延續性,包括細部的差異,也更具直觀性,可以彌補語言描述的不足。
當前通過對古厝、街巷、騎樓、廟宇、人群等進行調查、記錄、拍照、繪圖、錄音、整理及建立城市檔案,并將之數字化,同時積極收集整理有關泉州的歷史影像資料,是擺在我們面前刻不容緩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就資料搜集范圍來說,不僅包括官方志書、文人著作,也包括民間文獻資料。舉凡方志、海關報告、城市規劃、地方報紙、地方報告、族譜、私人筆記、日記、書信、僑批、賬本、合同、廣告、契約、鬮書、通書、堪輿書、會刊、校刊、唱本、劇本、南音工尺譜,以及傳說、諺語、歌謠等民間口頭文學的整理本等等,都是我們應該關注收錄之列。
通過城市檔案的建立,既能為復興古城的文化自覺提供時間與空間的文本載體,同時也使我們在今后做保護規劃時有所憑借。伴隨著城市檔案建立起來,我們才知道哪些必須保護,哪些應該優化,哪些可以活化。即通過這項工作,讓人們得以更好地了解古城的昨天,記錄古城的今天,勾繪古城的明天。
伴隨著立檔工作的推進,我們還需建立專門的泉州“城市記憶”網站,將上述所收集到的檔案資料按類別進行數字化,并對全社會開放共享;同時設立互動平臺,使公眾參與到這些檔案的補充完善工作中來,只有調動公眾的參與度,才能逐漸培養起公眾的文化自覺,使公眾對城市的文化有更深刻的認識。只有收集、整理、保存好這些鮮活的檔案資料,城市的發展才不會迷失方向,也能為今后的城市建設提供查閱依據。
五、鼓勵社會參與,改革古城運作模式
為了保育古城街區的整體性,有必要對頹敗的古厝進行及時修繕,這雖不是街區保護計劃的全部,卻又是不可或缺的一環。對于產權界定有困難的古建筑,可以借鑒金門傳統聚落保護模式,通過“設定地上權”的方式,將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再由政府遴選具有資質且有能力的民眾進行經營,以收取租金的方式投入到其他需要維護經費的古建筑中去。
抑或通過收益權的“眾籌模式”,鼓勵愛護古建筑的企業或民眾等社會力量進行參與,深入挖掘古建筑、老民居的歷史、民俗等文化內容,再以古建筑項目未來的經營收益權作為回報,進而對古建筑進行有效的利用和開發,以減輕政府財政壓力。這樣政府才有更多的精力及資金來整治古城環境,并對古城的消防及排澇等基礎設施進行及時更新疏通。
對于傳統手藝人要投入資金進行扶持,保護好在地傳統匠作技藝。我們一方面要發掘城市原有的工藝老店,使這些老店得以重生;另一方面,我們也可以將農村中有特色的手作民藝引入到城市中來。尋找具有潛力的在地手作民藝,根據民藝產品的特性,邀請設計師與手工藝人合作,開發出具有國際性品牌的產品,也在傳統民藝與現代生活之間架起溝通的橋梁。在這方面,泉州錫器、竹木制品、竹藤編與瓷器結合的產品都是可供打造的品牌。
六、小結
就古城復興而言,如果我們還停留在建筑樣式與街區空間,那我們還只是停留在表面。我們所應做的,其實是在保育城市肌理的基礎上,進行深入的調查,建立城市檔案,保護好現有街區脈絡,留住街區住民,傳承傳統文化,延續街區生活,在保護本地域原有的生態、生活方式的同時,永續街區活力。要做到這些,又離不開民眾對文化的自覺,關于“文化自覺”,費孝通先生曾有過極為精辟的論說:
“文化自覺”指生活在一定文化中的人對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來歷、形成過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的發展趨向,不帶任何“文化回歸”的意思,不是要“復舊”,同時也不主張“全盤西化”或“全盤他化”。自知之明是為了加強對文化轉型的自主能力,取得決定適應新環境、新時代對文化選擇的自主地位。文化自覺是一個艱巨的過程,首先要認識自己的文化,理解所接觸到的多種文化,才有條件在這個正在形成中的多元文化的世界里確立自己的位置,經過自主的適應,和其他文化一起,取長補短,建立一個有共同認可的基本秩序和一套與各種文化能和平共處、各抒所長、聯手發展的共處條件。
只有具備了“文化自覺”,才會珍視傳統,而不會固步自封;只有具備了“文化自覺”,才能具備穿透紛繁世相的眼光,反思古城所承載著的濃重地方人文氣息,而不會無所顧忌地進行拆建,忽視民眾的需求與呼聲。
我們不僅要站在今天看昨天,更要站在明天看今天。我們不僅要保住文脈,更要留住人脈。就目前古城保護而言,“文化自覺”的自覺程度還不夠,這種文化自覺需要社會的合力,不僅地方學者要有這種文化自覺,地方政府也要有文化自覺,但最終還是要在地居民有這種文化自覺,他們才是這方水土的主人,是傳承者,也將是受惠者。當然,文化自覺不能光想光說,還得落到實處,所謂“知行合一”,所以我們還得立刻行動起來,為我們生活的城市切切實實地做點事情,我們不僅要讓子孫后代“看得見山,看得見水”,更要讓遠行的游子“記得住鄉愁”。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微信號 鄉愁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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